星期三, 9月 17, 2008

台北.館前路.杜樂麗歐法精饌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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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個中場休息。喝個醋罷。這就是傳說中的保加利亞玫瑰醋。隨盤附上一盆小玫瑰,不用說,就是傳說中的「保加利亞玫瑰」了?果真是又有玫瑰又有醋哪。口感不錯,去油解膩。至於喝起來與市售水果醋有什麼不同,……嗯,我比較笨,不太會分。價錢是肯定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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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重頭戲來了。這是酥炸軟殼蟹。與官網上「地中海醬軟殼蟹」有什麼不同,……大概是因為「保加利亞玫瑰」可以送來,「地中海」搬不過來吧?還真是整隻可以裹生菜直接吞下,炸得夠酥。不過,油炸品可能不是很養生就是了。


台北.館前路.杜樂麗歐法精饌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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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湯品。除了美麗的陶板托盤,每道菜色都有不同花朵陪襯。不只照顧胃腸,同時照顧視覺美感。兩個像小外星寶寶的湯鍋,以燭火保溫。是怎樣的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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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慢食料理的纖姿翡翠盅。打開湯鍋,翠綠濃湯冒著熱氣。據說是花椰菜、洋蔥、多種綠色蔬菜打成。號稱含大量維他命 C。--不過,加熱後應該流失大半了吧?再說,平時也不需要太多維他命的。多了只是造成身體代謝負擔,隨尿液流失罷了。--說著說著又談起行話,還是繼續談美食吧。(扯開聽診器,脫掉白袍)

[食記] 台北.館前路.杜樂麗歐法精饌 01



幾千年前,某個愛玩手指(至少目前看得到的寫真或雕像,他都在玩手指)的補習班名師 Janny 孔說過:「愛吃與好色,都是人類改不了的劣根性」。這話一點也沒錯。部落格在台灣興起這些年來,「食記」儼然成為分享文章的一大分類,就是證明。

愛吃歸愛吃,我極少(可能根本沒有)寫過「食記」。自從家鼠拿了愛評網體驗券,帶爸媽到杜樂麗歐法精饌用過餐,大為贊歎,說什麼也要帶我去吃一回。雖說網路評價褒貶互見,價位又頗為貴族,能讓家鼠滿意的料理,的確越來越少了。或許真有獨到之處。

趁著颱風還沒來,九月初傍晚,我隨家鼠到台北車站旁的館前路來一探究竟。這條路來來回回不下幾百次,從來沒注意有這家高級餐館。--也因為,我們兩個講究的是「平價美食」(說穿了,就是人窮吃不起好東西啦。),就算注意了,應該也不會去嘗試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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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手扶梯向上,每層強迫繞路地經過文具、運動用品等等許多賣場(擦汗擦汗),總算看到杜樂麗這面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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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而來,入口典雅高貴。卻是無人招呼。少不得走上前去 Knock Kn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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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巧,兩位外國人也在門口張望。高眉深目大鼻子,一如 UPS 廣告的尚雷諾。應該是像我們一樣慕名而來?還是熟門熟路,早知道這家餐廳的法式餐點正統道地,再度上門享受美食?

星期一, 7月 28,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Nathan's Famous 納森熱狗連鎖店:去看小林尊的熱狗大胃王比賽!



想吃熱狗,發源地的康尼島,當然不容錯過囉。


話說,當年發明熱狗的費曼先生,生意大好,小攤換了店面,請了個助手納桑漢沃克 (Nathan Handwerker) 幫忙外送。納桑先生耳濡目染,幾年後出來自立門戶,成立了 Nathan's Famous 熱狗店,很快成為康尼島著名地標。如今已是全美暢銷連鎖速食店之一。熱門旅遊景點,都看得到分店。不過,最道地好吃的,到康尼島才吃得到。


納桑熱狗店,也是著名世界熱狗大胃王比賽的發軔處,自西元 1916 年開始。據說當年,四個朋友在獨立紀念日閒嗑牙,爭論起誰比較愛國。末了,決定到納森熱狗店一決高下,誰能在十二分鐘吃下最多熱狗,誰就最愛國。這爆笑比賽,最後由穆勒 (James Mullen) 吞下 13 隻,拿下桂冠。自此就成了傳統,成為世界注目的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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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鐵 Q、B、D、F、N 線往南,終點站就是康尼島。經典名片「教父」第二集,羅伯迪尼諾佇立等候仇人前來的車站,就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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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地鐵站,就看到納桑熱狗店。


百年前,這裡曾是紐約熱門避暑景點,近年來由於中低收入社區進駐,治安欠佳,鄰近海灘 (如長島等) 成為有錢人們戲水首選。但每年夏季,價廉物美的康尼島海灘,仍是擠滿消暑沖浪的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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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康尼島海灘還未開放,遊客尚少。但仍有不少人像我們,慕熱狗之名而來。才開張,門口顧客已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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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桑熱狗店,每年七月四日舉辦熱狗大胃王比賽 (Nathan's Hot Dog Eating Contest)。這個看板,每個到納森熱狗店一遊的遊客都要照相留念。上頭以動態數字顯示,到下次比賽還有幾天幾時幾秒,饒富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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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狗大胃王比賽,過去都是美國自家人得冠。自從 2001 年,日本「電視冠軍」節目帶小林尊來踢館,連續六年都被他抱走。去年 (2007),據說因拔智齒下顎發炎,讓切斯納特 (Joey chestnut) 扳回一城。今年賽況,格外讓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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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店門,點餐台一如其他速食店,套餐價目抬頭可見。除了熱狗,也有美味漢堡可供選擇。價格約在 3 至 4 元美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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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櫃台向內望,好幾個員工一字排開,快速作著餐點。不快可不成,除了店裡櫃台點餐,店外還有熱狗快速點餐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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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這就是店外的排隊盛況。淡季就已經如此,到了戲水季節,想必更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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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i cheese dog 套餐。柔滑 chesse,香鬆 chili 肉醬,與牛肉熱狗的鮮脆多汁,在口中交雜出美妙繁複的交響曲。薯條與台灣速食店供應的大大不同,切成粗厚大塊,吃起來口感鬆軟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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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peppers and onion dog。洋蔥炒過後的香甜,混雜胡椒鹽,伴隨熱狗送入口中,又是一番滋味。





# ADD 1310 Surf Ave Brooklyn, NY 11224

# TEL +1-718-946-2202

# TIME 8AM-2AM daily

# WEB http://www.nathansfamous.com/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Shake Shack 奶昔小屋:排隊才吃得到的超美味熱狗!

這家位於麥迪遜廣場公園 (Madison Square Park)內的 Shake Shack,是任何作過功課的紐約遊客,必定要朝聖的熱狗店。--能想像,竟要在大太陽下,排個一、兩百公尺遠的隊伍,等候一個多小時才能買到熱狗嗎?先特別提醒的,找熱狗可別找到麥迪遜廣場花園 (Madison Square Garden) 去了。這是兩個不同地方,「公園」才賣熱狗,「花園」除了賞花,許多大型戶外表演也在花園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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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麥迪遜廣場公園,迎面而來的景象,就是外頭坐滿享用熱狗的饕客,與一長串等候買熱狗的、飢腸轆轆的可憐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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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買熱狗的人們,幾乎繞了半個公園。分成兩線:B line 排的人數少,只能點飲料;想吃熱狗、漢堡、薯條的,得乖乖排永遠是漫長人龍的 A line 才行。遊客或紐約客,都耐著性子守候,只因熱狗太美味,等再久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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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旁邊,幽默自信的店家準備了這個牌子。讓大家稍安勿躁,反正等也是等,依圖示來個柔軟操吧!當然也可掉頭走人,沒吃到熱狗,損失的可是自己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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淌著口水好不容易排到門口,點餐後,卻不是馬上就能拿到熱狗。領到這小呼叫器,震動了才能去領餐。好吧,又是漫長等待。至少看得到終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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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叫「奶昔小屋」,奶昔自是不容錯過。我們點了兩個熱狗和一杯巧克力奶昔。奶昔濃郁香醇,甜而不膩。沾醬有蕃茄醬和黃芥茉醬,店門口備了免費塑膠小盒,自由取用。

照片上,靠右邊的是 SHACK-CAGO DOG。加了芥末、辣醬、洋蔥、小黃瓜、泡菜、蕃茄、胡椒鹽等等,香辣夠味。麵包軟柔細膩,肉腸香脆多汁。再沾醬實在是蹧蹋了。

另一個 FLAT TOP DOG,佐以店家特製的起司醬,一口咬去,濃厚起司滋味,叫人口水狂流。



# ADD 23rd Street and Madison Ave. New York, NY 10010
# TEL +1-212-889-6600
# TIME 11:00 ~ 23:00, Open March-December
# WEB http://shakeshacknyc.com/index.html

星期日, 7月 27,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Sabrett 薩伯特熱狗攤

真要在紐約熱狗攤找到好吃熱狗,Sabrett 這家連鎖式熱狗攤千萬不可錯過。根據大學畢業就到美國工作的朋友說,這是紐約熱狗攤,唯一可以確定美味可口的熱狗。果然。試吃過幾攤,還是這家經濟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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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攤熱狗,在時代廣場前。攤子上頭,兩張 Sabrett 陽傘,清楚易辨。這攤的熱狗肉腸是現煎的。許多小攤熱狗是水煮的,顧客點餐時直接撈起,夾了麵包就算。口感硬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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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熱狗的鬍鬚先生,很是親切。除了熱狗,燒肉串和美式蝴蝶餅 (pretzel) 也是必然選項。幾乎所有熱狗小吃攤都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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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熱狗,還來不及拍照,已經忍不住咬了一口。麵包鬆軟香甜,肉腸帶著焦香,鮮嫩多汁,真是絕配!吃了之後才知熱狗的美妙滋味,從此再也不想「大亨堡」了!

# ADD anywhere around the street
# TEL +1-201-935-3330# TIME 09:00 ~ 21:00
# WEB http://www.sabrett.com/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如果到紐約,別忘了吃熱狗!

美國是個文化熔爐,各國美食在這兒都找得到蹤影。但,要說什麼是美國最具代表性的食物,熱狗 (Hot Dog) 應該不遑多讓吧。

熱狗,也叫作 Frankfurter (法蘭克福香腸;習稱德國香腸),緣自德國。西元 1852 年,法蘭克福肉品公會研發出一種新的煙燻香腸,上市販售。這種新配方香腸,牛肉肉質精細,以超薄透明腸衣包裹,大受歡迎。Frankfurter 便成為它的代稱。隨著移民潮,流轉到美國來。

那年頭,紐約康尼島 (Coney Island) 的觀光業正發達。西元 1867 年,德國移民查理.費曼 (Charles Feltman) 以小吃手推車,試賣他的家鄉小吃德國香腸,以軟熱長條麵包夾著賣,好拿好吃,意外暢銷。同行攤販眼紅,開始散布謠言惡意中傷,宣稱費曼的香腸是狗肉作的。誰知,愛吃民眾非但不理會,乾脆將這種麵包夾香腸改叫作 Hot Dog。熱狗遂搖身一變,成為美國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小吃美食。

所以,到了紐約,怎能不吃熱狗呢。雖說街頭三步五步就是一家熱狗攤,或煎或煮,三五分鐘就能遞上一份,價格泰半在二至三元美金之間。若真的試著吃去,會發現品質良窈不齊,甚至多半貴又難吃,敗了遊興又傷了荷包。

或許有人認為,熱狗麼,就像台灣 7-Eleven 的「大亨堡」,還不就是麵包夾肉腸?真值得在美國花兩三倍價錢去吃嗎?其實真正好吃的美國熱狗,口感滋味、食材用料,甚至大小,在在有所不同。好吃的熱狗店,甚至每天大排長龍,花半小時一小時才能一親芳澤。我們找了幾家紐約著名熱狗店,一一走訪。有機會到紐約,不妨按圖索驥,一定會顛覆以往對熱狗的錯誤印象喔。

星期六, 7月 12, 2008

[小時候] 資優生。

小時候,班上有個同學,考試成績多半是第一。偶爾不小心才會落到第二。--話說回來,每個人多多少少和這樣的同學同班過吧。除了本身就是「這位同學」之外。就像櫻桃小丸子,蠟筆小新,機器貓小叮噹,或者絕大多數校園漫畫都有的「資優生」制式角色一樣。

好在,他不是這麼完美。除了成績,他長得其貌不揚,甚至模樣有點猥瑣。個頭小小的,戴個黑框大眼鏡,西瓜皮似的頭髮剪得參差不齊。睡眠不足的眼睛,加上厚厚雙唇,看來充滿喜感。難以相信,公佈欄上那全校第一的名字就是他。

雖然成績好,他倒是十分容易相處啊。除卻考試,他看來就像外表那樣笨笨的,不管作什麼事都是七顛八素。同學幾年,上課教到「眼鏡猴」,下課就成了他的新綽號。生物課本提到「黑矇性白痴」,那呆滯眼神照片,簡直就是他的寫照。不消說,這成了他畢業紀念冊照片下的最佳註解。他只是呵呵呵地笑。

「不行啦。你只會寫聯考作文,哪能像我在校刊登文章啊」。我故意這麼笑他。他倒是認真起來:「我就證明給你看!」。他的散文真的登了。以自己作況,前衛地用了第二人稱自述。「真是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啊。」他在文章裡說。

他成績再好沒有了,平時看來又這麼笨,真是難以理解吶。我和某個同學提到他,笑著說。同學淡淡回了句:「到底誰是笨蛋誰是白痴,還不知道呢。」

[小時候] 玩笑。

小時候,我是個很愛開玩笑的孩子。 :)

我啊,聯想力向來豐富又快速。電視看過的節目,報紙讀過的新聞,乃至昨晚連續劇的劇情,週末週日綜藝節目主持人說過的,打趣歌星的笑話,在腦海裡經過不知怎麼的拼組,就能成為逗人的笑話。大概是,我對其中的,一般人沒察覺的歪曲荒謬,很容易就能發現的緣故罷。小學生的生活內容,又少不了這些話題,總是以「你昨天晚上看了……節目麼?」作開頭。拿這些東西來說笑,最容易引起鬨堂捧腹的反應了。這種開玩笑的「特異功能」,使得許多小朋友一到下課就圍在我身邊,興奮地等著看笑話。

開玩笑,總得有對象才行是不。與我較熟識的幾個,很難不成為我口中的倒楣的主角。偏偏,我玩笑一起,聯想意象成串地來,除非那人走開或著話題轉移了,大概得被取笑整節下課時間,才有個完。看著大家幾乎都笑出眼淚,我頗為得意。

只是奇怪的,玩笑愈開愈多,朋友卻愈來愈少。我,不應該是很受歡迎的人麼?

「你不知道,有些人表面說不在意,其實心裡恨死你了。」有個同學悄悄跟我說。「你常拿他們開玩笑,他們私底下都對你很不爽。全班都知道了,只有你不明白。」

啊?怎會這樣?……從此,我再也不敢亂說笑話了。變成現在這種嚴肅拘謹的模樣。

星期二, 7月 08, 2008

[小時候] 運動。

小時候,我就不喜歡運動,也沒有運動細胞。——不過這兩者孰因孰果,到現在我還弄不明白。

不知從什麼時候,我開始覺得,「運動」不過是野蠻人的遊戲。不管是球類運動也好,體育運動也好,競技運動也好,看來都愚蠢無比。一群人追著趕著跑著跳著,把一顆小小的球,在動作和時間的限制上搶到手裡,再用不同手法、過程、技術將它放到大不了多少的籃子、網子、圈子裡,然後弄出一身的汗。怎麼想都覺得奇怪又好笑。又何必呢。想搶?就給你吧。投進去了?那很好啊。不過,那又怎麼樣呢。流了汗很舒服?可是要洗澡要洗頭要換衣服,好麻煩啊。……

從小,我就是個與世無爭的孩子啊。或許,太「與世無爭」了點就是了。

為什麼不去閱讀呢?為什麼不去幻想呢?為什麼不去作一點有意義有建設性有遠景有未來的事呢?與其把時間浪費在運動上,我寧可一個人窩在房間裡,看那些我不見得看得懂也還沒看完的古典或世界名著。或者,把房間整理一下,擦擦桌椅掃掃地拖拖地板清清廁所。像這樣,流完汗卻能得到個乾淨清爽的生活空間,實在是很享受的事啊。又有建設性。再說,這不也是一種運動麼。

華佗創五禽戲,主張「勞動養生」。因為他不是以勞力換取生活的人,所以需要五禽戲來動動身體。如果他是個老農或老圃,大概就不會這麼多此一舉吧。

[小時候] 王子麵。

小時候,王子麵是最受小朋友歡迎的零食了。三塊錢就能買老長一段時間的香脆滿足。

每到下課時間,一群孩子就往小小的福利社擠。販賣的歐里桑總是不及應付眼前此起彼落的小手。紅的,綠的,紫的,許多揉皺了的鈔票接過來,許多銀白暗沈的鎳幣還回去。當然,還有一包包的王子麵,健素糖,或養樂多。

那是連三塊錢的王子麵都買不起的年代。明明嚥著唾沫,還是強著臉說,「不用幫我買了,我不想吃」。好啦,班長。我請你,大家一起吃才好玩啊。假意推辭半天,才自善解人意又會作人的同學手上接過。

是王子麵啊。我的喜悅想是漾了滿臉,絲毫瞞不了人。喉頭咕咚一聲。

王子麵,除了油榨成團的乾麵,還有一小包調味料。包裝寫著,「把麵和調味料放入碗中,注入開水將碗蓋好。五分鐘後打開蓋子,將調味料拌勻即可食用」。可是,誰會這麼作呢。我們撕開包裝袋,將調味料直接倒入袋中。把包裝袋再扭緊,用小手搥搥搥搥,上上下下地抖,讓調味料均勻散開。再打開時,就是一袋好吃香脆的碎麵了。用手拈起一小塊放入口中,嚼著嚼著,瞇上了眼。

還有還有。統一肉燥麵,還有油料包。放了雖然看來油餬餬的,才好吃呢。

星期三, 7月 02, 2008

[徵文] 河之記憶

     —— 中國時報《我心目中的一條河》徵文 佳作 1995.3.18. 初稿



  現在回想起來,那算不算是一條『河』,是怎麼也說不準的。而童年的記憶,早已經像張遇水而暈開的鋼筆畫,再難拼湊原來的模樣,只能憑著一些殘存的線條,試著重新畫一幅出來。或許會和原來的模樣有些差距,但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這樣的一條河,也許只能算是『概念性』的河吧。



  小時候,住在高雄的前鎮。那時的前鎮算是市郊,加工出口區才興起不久,所以屬於都市和鄉土的,便像劍齒虎的牙,在周遭夾雜交錯。

  說起我的家,『後面有山坡』當然不可能,只有一些違建的小地下工廠。『門前有小河』倒是一點不假,清澈的水流自屋後繞出來,蜿蜒地注入附近的前鎮河。用小孩的步伐不到十步就可以走完的小橋,就架在門前不遠。

  還沒上學的年紀,最喜歡蹲在橋下,一看就是大半天。地下工廠把污水排到小水流中,讓水泛著濁濁的顏色,有時還有些泡沫和七彩的油漬。還是看得見水裡的魚,都是些灰樸樸的『大肚魚仔』,沒什麼意思。最好玩的,是一種灰灰扁扁的小蟲,「那叫作『海蟑螂』。」隔壁的『阿媽』說。天氣好的時候,牠們會成群聚在大石頭上晒太陽。過去用小腳一踩,全都四散逃開;不多久,又聚了起來。是玩不膩的遊戲。

  上小學時,必須經過前鎮河的河岸。每到午後,上游會漂來一群粗大的杉木,怕要兩、三個小朋友才能合圍吧。全都紮成一大排的木筏,漂浮在成群的布袋蓮間。木筏上頭有一、二個工人,手提著長長的竹篙,一面小心地不讓木筏撞上兩岸的護堤,一面將篙插入河中,撐著木筏前進。工人總是打著赤膊,古銅色的身軀佈滿汗水,像爬了一身亮晶晶的小蟲。

  河岸有幾戶漁家,開著一種很奇怪的船捕魚。船身小小的,只算是個竹筏;前頭卻張著一面大大的網,用一支長竹竿吊在船上。漁夫操縱竹竿把網子放入水中,不多久再提起來,就是滿滿一大網活蹦亂跳的魚。

  我最愛看舉起網子的那一瞬間,總禁不住拍手叫好,漁夫也一副得意滿足的表情。可是,到了三、四年級,就再也看不到這種景象了。只見漁夫看著空空的網,不死心地再下網到黑水中。還是一樣。兩次,三次……我們看得沒趣,就各自背起書包回家了。

不多久,漁船也不在河上游走了。



  二年級時,賽洛瑪颱風來襲,家裡的漲得老高。我愉快地穿著紅雨鞋在水中走來走去,覺得鞋裡有東西在跳。倒出來一看,竟是一條迷失的小魚。我興奮地帶回家找媽媽,媽媽搖頭說:「這魚有毒不能吃,吃了會死翹翹哦。」

  附近的人家都習慣把髒東西往河裡倒。於是,清澈的小水流變黑,變狹窄,變成黑色的死水,變成發臭的泥塘,變成現在敞直的大馬路。而前鎮河,早是一條半流動的大水溝。可是我知道,那條河真的存在過。它的相片,現在還妥妥地貼在我心中。

星期二, 7月 01, 2008

[小時候] 夜市。

小時候,家的外面,就是夜市。 :)

不知道夜市文化,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總之不知道哪個星期五的夜晚,偶然想出去買個東西,打開紗門,就和一串橘黃的燈龍撞了滿懷。

夜市小販用的電力,不知打哪兒來的。最初來擺攤的,還曾「哮想」來跟我家借電,被我媽嚴詞轟了回去:「我家電自己用都不夠了,哪來的美國電借你們?」。甚至不准人家當著家門設攤,因為隔天早上,必有滿地弄不完的垃圾。於是乎,長串燈龍獨獨在我家門斷了一截。好在我家所在之處,已是燈龍的末端。

夜市在家門外,也是有好處的。偶然想換換口味,或是媽心臟又無力不舒服了,打開門就有晚餐供應。我們小孩子,最愛叫一客八十那種簡單至極的鐵板牛排了。雖然簡單寒酸,對我們而言,這就是大餐了。不過幾步路,小販直接就把熱騰騰的鐵板端進來,放在我們面前。我們拿大張餐巾紙隔著,彷彿真就是電視裡的朱門人家。滿心滿足。

肉片是不是牛肉?其實很待商榷。加上小販必定把肉片鎚打得薄如紙片,根本吃不到幾口就不見蹤影。倒是附的鐵板麵,份量還不少。「原來這就是吃牛排啊。也沒什麼好吃的麼」,我邊打著飽嗝,邊想。--日後嘗到什麼才是牛排,才對小時的我們,越發憐惜起來。

[小時候] 識字。

小時候,我是個奇怪的孩子,不愛和家人出去玩。只愛自己窩在家裡看書。

那時,可以看得到黑白電視了。電視卡通那些媽媽,睡前都會為孩子說個床邊故事。看來又溫馨又幸福。

「媽媽那有什麼美國時間說故事呢!故事自己看就可以了啊!」媽媽看著收支小帳本發愁。生活已經夠難堪,婆家又在催錢,看來不再標個會不行了。……

「可是,……」人家外國小朋友都有床邊故事啊。我想。「可是,好多字我看不懂,不知道在說什麼,……」

「可以問媽媽啊。看不懂就要快學起來,那就看得懂了啊!還有,可以查字典啊!我不是教過你好幾次了麼?」

看媽媽已經不耐煩,約莫兩三歲大的我不敢再作聲。只好自己努力學認字。只要認字,就可以看好多好多故事了。睡前看故事書再入睡,自己跟自己說床邊故事。

於是,慢慢地看得懂報紙的大標題了。看得懂報紙的內容了。看得懂故事書在說什麼了。小小的我,就這麼陷入文字迷宮裡,無法自拔。

星期日, 6月 29, 2008

[小時候] 摺紙。

小時候,買過一本摺紙和自己製作小童玩的書。那是我第一本摺紙書。

表姊買給我的生日禮物。那時年紀小,沒考慮我和大舅家,其實都窮。表姊好像只大我三、四歲吧,應該也不可能有多少零用錢。即使如此,我還記得當時的我知道不該買太貴的東西,望著許多想買的百餘元文學書沒買,只挑了這本定價五十元的盜版日譯書。算來還是筆不小的花費吧,對表姊這半大孩子而言。

哎呀,妳真的帶他去買書,怎麼好意思呢。媽媽說。沒關係啦,沒有多少錢。他喜歡就好。表姊說。

只是隨便挑的。買回家後卻愛極了。在日本,這大約也是寫給孩子看的吧。充滿逗趣的漫畫插圖。作者分十二個月份,配合日本習俗,介紹當令的童玩。比如,正月是風箏和鍵球,二月是紙飛機和推大鐵環,三月是女兒節的紙玩偶和紙鯉魚旗等等。可不是簡單童玩哦。書中細心教你,怎麼自己刻木頭作陀螺;摺竹篾糊紙、作螺旋槳以橡皮筋為動力的紙飛機;怎麼削竹片作竹蜻蜓,……。對沒錢買玩具的我來說,真是太實用了。

也學會了,怎麼紮筷子槍。材料一點也不花錢,路上多得是人家吃完飯盒丟掉的免洗筷,洗洗就能用。跟同學「吃紅」要來一些橡皮筋,就可以紮了。……

星期五, 6月 27, 2008

[小時候] 河的氣味。

小時候,前鎮舊家的對面,遠遠就看得到,流過小學前面的河。三樓加蓋的書房裡,常可聞到各種氣息。

那時,房子還沒現在那麼多。河兩岸是沖積出來的溼地,長滿了雜草小樹。當然,還間雜了不少垃圾。有些人家,隨處找個空地,就傾倒垃圾。你倒我也倒,幾天就能堆出一個小丘來。等到實在看不過去,某個人會好心地放起一把野火,小垃圾山就嗶嗶剝剝地燒。空氣中,就有一股熟悉的焦臭味。聞久習慣了,倒也不難聞。看著竄起的黑煙,有荒島魯賓遜的心情。

家的後頭,有個小支流,匯流入河。家在這岸,豬圈就在那岸。站得近了,甚至可以聽到豬群夠夠夠的叫聲。當然,酸重的豬臊味是少不了的。尤其,豬圈又裝了三個大抽風機,成天把氣味抽向河岸。所以,書房後窗總是關著的。一打開,就有淡淡的,混著水氣的臊味。

小學附近有座小廟。大概是拜什麼王公、萬應公的陰廟吧。廟前有個小廣場,附近人家常在那兒乘涼聊天。不知道是誰在管理的,香火燭光總是不缺。到了夜裡,就點上暗黑圓盤成圈的沈香木薰香。味道好聞極了。晚上,風是自河岸朝我家這方向吹的。讀到深夜,打開窗來透透氣,就聞到這樣若有似無的檀香味。雖然不太可能,我還是浪漫地想,這是自小廟傳來的。笑著,再繼續讀。……

星期六, 6月 21, 2008

旅行文學,重點不在「旅行」。

約莫七、八年前,「旅行文學」突地熱門。先是某些名人作者,出國後寫了自己旅行心得雜緒得到好評,接著同類書藉啪地大量湧出 (這似乎是台灣文學出版界的習慣了),彷彿哪個稍有名氣略有文采作者出了國照了幾張異地相片,整理一下就可出書。

甚至,某從未出國的暢銷名作家,在家翻看地圖收集資料,也能寫出日本深度旅遊散文,進而大賣(至於是誰,且姑隱其名罷。這事過了這麼多年)。

更進一步的,張大春在《小說稗類》裡某一則,進一步玩過虛擬 vs. 遊記,竟走入艾可《傅柯擺》場景,說某年某月某一天當地旅行,見到主角在街頭走過。指陳歷歷,若有其事,也算幽了「閉門造車式旅行寫作」之一默。

旅行,若不是因公出差,總要有錢有閒才能為之。讀者總會期待,從別人提供的資訊,先知道某地的風土民情、消費情報、住宿交通、治安禁忌……等等切身攸關的重要事項,不會初到該地才左支右絀。可,旅行文學,我們期待的不止是如此。--或者應該說,旅行文學之所以能夠「文學」,必然還有比起旅遊資訊更多一些的東西。

文學,除了敘事記述,更在論理抒情。時空之中,偶有所感,心緒悸動甚至深刻留下印象,以文字將經歷感動記錄下來,雜以自己在當時或事件後獨有的思考反芻,使之後閱讀這文字的人們也能如臨其境,產生共鳴,有近乎相同的反省感動,我認為,這才能被稱為「文學」。

那麼,從旅行經歷,得到感動,得到不同以往的觸發,以文字記錄下來且能進一步感動讀者的,才是「旅行文學」了。

那麼,「旅行」的記述,應該是旅行文學裡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囉?也許不盡然。如果將比重放在事前準備、旅途雜緒,甚至在旅行間無意於風土,反而因人因時因地,觸發往事回憶,有了新的感受,作了新的決定,那麼何嘗不會是篇成功且雋永的旅行文學呢。

「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這話或許誇大了些。但旅行閱歷,不同於朝九晚五的固定生活,再如何都能帶來新鮮感受,學習到不同以往的事物。怎麼說都比固守孤城,閉門胡思來得強些。或許不必一定得要出國,偶爾出門走一走看一看,總能為生活帶來些不一樣的體會,為有限生命添點美麗的變異罷。

星期三, 6月 18, 2008

[小時候] 探險

小時候, 喜歡和同學尋找回家捷徑. 說來, 只是喜歡那種柳暗花明的探險心情.

在學校與家的途中, 有一大片舊屋舍. 其間的巷弄狹小曲折, 幾乎看得出過去前後陸續興建的痕跡. 雖然有幾條主要的街道是寬暢的, 但是野狗橫行, 隨處大小便. 每到夏天, 街上就醞著一股酸臭的狗屎味.

若是順著街走, 回家的路十分簡單: 出了校門, 只要渡過運河向右轉, 順著大街一路走, 幾乎不須再轉彎, 走著走著就到家. 不過, 這太無趣了. 每到下課, 幾個同學就約好, 各自繞陰暗小巷走, 看誰能找到出舊屋舍區的捷徑. 於是, "一, 二,三!", 一群孩子就咚咚咚各自跑開, 就是要搶在人家之前, 第一個走出迷宮.

那時, 我才小學一年級. 那個年代, 還沒有聽說拐騙小孩的事. 我自幼稚園大班起, 就自己走路回家的. 在 "探路" 途中, 看到某戶窗櫺, 有一疊五顏六色的小牌子 (長大了才知道, 那叫牌九). 看了好玩, 取下來要帶回去. 忽地冒出一堆粗鄙嚼檳榔的大人, 幹聲不絕地把我攔腰抱起: ".. 好啊! 原來就是你這猴死囝仔在偷我們的牌仔! 這麼手賤, 要把你的小蛋蛋捏破哦!!.." 說著作勢要捏. 我根本不知怎麼回事, 早就放聲大哭了. ...

等他們戲耍興盡放下我, 我一路哭回家. 邊走邊害怕回頭, 怕他們再來追我. ...

星期三, 5月 21, 2008

蚌 (7) ※

蚌在月光中醒來。月光透過厚重海水映射下來,變成朦朦朧朧,浮動橢圓的小小鵝黃。但蚌知道,今天月兒滿盈。今天,月亮必然滿盈。

多久了呢。蚌想著。多久了呢。思念國境裡,時間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的向度。不記得看過幾次月圓,幾回月缺。那都沒有什麼不同。空虛,還是空虛。

思念在心口留下沈澱澱重量。他無言團起最後痂血,放在心口。彷彿過去還在。記憶還在。他不能歡笑,但那歡笑曾經在。他無法言語,那言語卻真實過。

因為,痂血見證了這些。他摸索著,觸探著。是的。那些都真實過啊。

就只是曾經真實,還是真實。

痂血在歲月裡漸漸圓融。在痂血裬角,蚌一次又一次找尋往日情懷。直至裬角模糊了,消融了,淡化不見。痂血不知不覺取代過去身影,盤據心口。唯一不同的,它那麼柔和溫潤,一點也沒有棘角尖刺。——除了,重量完全相同。

或許是積了太多屬於蚌的追憶,還是溫潤歲月的動能?痂血自內向外,由深紫漸成淺綠,漸漸放出晶瑩。先是微微的光,幾不可察覺。不知什麼時候,淡綠光芒一層一層增強,代替蚌的心靈,一層一層向深海滲透出去。

沒有疑問。沒有歎息。

(妳還在嗎。妳,還在嗎。妳——還——在——嗎。……)

妳還在嗎。我知道,妳曾經在。但是妳,還在嗎。還在嗎。……

蚌沒有思索這個問題。因為,問題已經成為他心靈的一部分。每逢月圓或是月缺,格外啃噬他的心房。他只有讓光芒傳得更亮更遠,讓光芒代替他去遠方探看。他知道,這會成為另一個傳說,借旅行者的口不斷行走。從這個耳朵,到那個耳朵。

直到被那人聽到。直到那人也回憶起,或許積塵已久的時光。




是了。是月圓。蚌順著記憶的疼痛,機械打開蚌殼一角,讓光芒發散出去。綠光像過去一樣迫不及待,急匆匆向外飛奔,分剝疼痛力量。是的。像過去一樣。像好久好久好久的過去一樣。

——只是,這一回,蚌殼上傳來不尋常的搔刮聲。蚌迷矇神智,剎地清醒。他鎮定心神。不錯!真的有搔刮聲!完全不同於岬口居民的搔刮聲!不會錯的!

他不敢相信。記憶裡,最初的潑刺拌攪早就模糊不清。雖然無法肯定,這絕不等同任何一個岬口居民的聲音。那麼,這是……

(妳回來了!我知道,一定是妳回來了!我知道的!妳會聽到我的聲音,所以回來看我!是不是,我就知道,妳會回來,妳不會忘了我的!我知——嘔呃!……)

蚌欣喜地張開蚌殼,歡迎海膽歸來。張開到記憶中海膽可以容身的大小,卻沒有古老記憶的扎刺感。他不禁張得更開,——心想一定是時移事往,海膽身量變大進不來了。卻不想突地傳來一記冰冷,直透心房。




得手了!少年在心底狂叫道,任海蚌溫熱墨綠的血液浸滿手臂。就知道,這樣一定能把這老傢伙騙倒!

算準是時候,他趁著最後一次換氣,用久藏硝乾的大魚浮鰾裝滿空氣,紮在腰際一起帶下來。預料必然會是長時間的消耗戰。為了女孩,他不能輸!

腰際浮鰾讓他沈降速度慢了,原本用來加重身體用的垂石變得不夠沈重。他還是勉力游著,慢慢潛到海蚌左近礁石下。沈住氣一面用松果竹竿若有似無搔刮蚌殼,一面注意海蚌反應。直到蚌張得不可能再大,他忍著迎面夜明珠強力光線,右手用力舉剖魚刀,順珠面向蚌肉突刺。

剖魚刀鋒利尖長,水波不興直入蚌肉。墨綠血液隨即噴濺狂湧,黏膩噁心。少年似毫不察覺,儘臂長所及,長車直入。可是只及一半,馬上被蚌殼巨力壓蓋。

錐心刺骨劇痛,自手臂傳遍全身,也狂振少年軀體。他面孔扭曲,緊咬牙齒不讓叫喊。紅色血液從手臂嘴角流出,與蚌血混雜,向海面奔湧。蚌殼劇壓非但沒能讓少年恐懼放棄,他反而用力將剖魚刀更送入幾分。也讓右手鮮血更加洶湧而出。

我不會輸!夜明珠我要定了!我絕不會輸!

老蚌精力似乎無窮無盡。少年任右手與老蚌角力,另一手先摘下魚鰾湊近嘴角,咬住盡力再吸飽氣。然後解開右足縛著的另一支薄韌尖刀,用左手緊握,順蚌緣用力滑動。老蚌似乎知道他的意圖,更用力夾緊蚌殼。蚌殼在少年右手阻擋下再難閤緊,只是徒勞無功。

只要被我砍斷貝柱,看你逞能到幾時!

少年想著,左手遇見阻力,就加力砍削。初時不覺,漸漸感到蚌殼壓力一絲一絲被抽離。左手砍削頻率愈發急遽。這是生死力搏,無法遲疑,更不容怯懦!

每鬆一分,少年右手利刃就更進一分。

不知過了多久,少年漸知魚鰾補氣將將耗盡。所幸,左側貝柱終於被少年砍削得無法支力,驟地繃裂。蚌殼更張開了,讓少年右手總算鬆脫。少年狂喜不已。

我,我贏了!我終於贏了!

碩大光潔的夜明珠,第一次完全展現在岬口。毫無遮掩。少年右手筋肉畢露,早失去揀拾能力。他用左手捧起夜明珠,放入吊在胸口軟皮囊袋。然後往上游。

蚌肉還顫抖著,卻無力再守護夜明珠。珍珠存留的蚌肉心房,只剩渾圓深沈的凹陷,伴著深深插入心底只存刀柄的利刃。凹陷內,珠網般錯雜的,是一道又一道深深淺淺的舊傷陳疤。不知有多久了。讓凹陷顯得更加深邃沈黑。蚌血仍一股一股朝外湧。

深海洋流是無情的。蚌殼既開了口,隨即迎著潮流不斷衝擊。只有一側貝柱的蚌殼,不由自主隨之招搖。基座礁石也逐漸碎裂。

蚌像是歎息了一聲。擋不住潮流衝擊,另一側貝柱也斷裂開。蚌蓋自出生以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完全張了開來。襯著渾圓凹陷的蚌肉,在殼裡朝著天空不斷淌血。像極了一只對著天際,空洞的,無言流著淚的眼睛。

基座礁石也無法承受潮流,完全碎裂。蚌於是張著空洞的眼,向他過去不斷眺望的遠方,挾沙帶塵,翻翻滾滾而去。

「……媽媽。蚌,蚌爺爺,死了嗎?」

水母妹妹流著淚,哽咽地說。水母媽媽只是望著遠方。

「但,他也自由了。」 ※

蚌 (6)

少年上水面換氣,發現東方天空漸漸亮了。近海平面的朝霞已經泛紅,瑰麗絢爛,像初開玫瑰。他不知不覺陶醉在眼前美景,眼角突然閃過一抹綠影。——啊,會不會是……

他急忙再潛下水去。果然沒錯。大蚌正緩緩張開巨殼,濃綠霞光就自張開的縫隙射出,直至遠方,也映射到水面上。

到底是什麼東西那麼明亮呢?

少年實在禁不住心中好奇。他借水草作掩護,一步一步潛進大蚌底部往上看。看了,訝得差點出聲大叫。——這,這怎麼可能!太神奇了!

大蚌縫隙裡,清楚可見一個渾圓的墨綠夜明珠。中心是血塊般沈鬱的深靛,越向外側越是透明。夜明珠把整個蚌的內部映得通亮潔白,看來就像一只巨大的眼睛,向深黑海底遠方不斷注視。那眼神如此執著,一眨也不眨地看,彷彿要望穿大洋。就是到遠方的遠方,還不肯停歇。

這樣的眼神,是在找尋什麼?

少年沒時間考慮這麼多。他在清晨回到村落。眼前心底,還是那只夜明寶珠的黛色光茫。該怎麼才能得到手呢?他滿腦子想的,只有這件事。

當然,神蚌寶珠的事,不旋踵傳遍了整個漁村。確知霞光是神蚌發出的,人們信仰更是虔誠了。村子在《海蚌神廟》辦了大型廟會,歡樂喜悅的氣氛,維持了一個多月才漸漸淡去。




「我如果把夜明珠拿來,就送給妳吧!妳一定很喜歡!」少年對女孩說。

女孩聽完,訝得瞪大了眼。「你,……我沒聽錯吧!你說的夜明珠,是指海蚌神的……」

少年點點頭。「當然啊。難道還有第二顆夜明珠麼。我想了這麼多天,」他自信滿滿地握住女孩的手,「終於想到怎麼讓海蚌開口,任由我取我求了。除此之外,再無他法。妳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帶回夜明珠來給妳的!」

「……不要!」女孩突地大嚷,甩開少年的手。「我才不要!那夜明珠不是你的,你不該跟海蚌神拿,這樣不可以!」

「別!別!」少年訝地笑了,軟聲直勸。「妳一定是擔心我,怕我敵不過海蚌是不是?相信我,不會有事的。我想的法子絕對可以成功,也不會有危險。不會有事的,嗯?」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女孩叫著,忍不住哭了起來。「那不是你的!那是海蚌神的!就讓海蚌神靜靜守在那裡就好了。不要去拿夜明珠,好不好?嗚嗚……」

「好啦好啦。不哭了。女孩子就是愛哭。」少年說。「我聽妳的話,不去拿就是了啦。真是的。那夜明珠真的很漂亮噢。」

「我才不稀罕!」女孩大聲嚷道。「才不稀罕!我不要什麼夜明珠,我只要你專心捕魚,專心作個好漁夫。不要去想什麼夜明珠了。真的。求求你!」

「好啦。真是的。妳們女生真麻煩。不哭了。噢?」少年笑著哄著女孩,幫女孩擦去眼角的淚。心裡卻有另一層打算。




趁著下午天色還沒暗,少年到南面那片茂密的松林地,在地上四下前前後後地找。找了一個多時辰,他揀回許多大大小小的松果,兜在懷裡。找處空地隨意坐了,將左手拳頭握緊,拿起松果一一比對。只留下不到十個大小相近的,其餘全扔了。

這幾個松果,都是渾圓飽滿。松籽幾乎全放完了。果面種子鞄鞘,翅膀似地,一一向外怒張。他把松果拿來,在自己手臂上磨擦,臉上表情一忽兒欣喜,一忽兒疑惑。幾個松果都反反覆覆試了三回以上,手臂磨得紅通通的。終於選定其中一個。他露出篤定喜悅的神情。好,就是它了!

緊緊攫好松果,回到村子。他找了支手臂來長,中指粗細,彈性十足的竹竿,將松果用漁網繩,小心避過張開的鞄鞘,牢牢縛在竹竿上。他手握竹竿,再試著磨磨手臂,滿意極了。

他回到屋內,拿出兩把慣用的剖魚刀。剖魚刀平時保養得當,看來雪白鋒利,他還是取出磨刀石,將刀刃細細磨利,不時舉到眼前檢視刃面是否平直。直到刀兩刃都呈嶄新,他朝眼前懸在半空柔韌飄飛的釣魚線揮刀。呼地一聲,線應聲而斷。少年臉上不禁微笑。

抬眼看天,夕陽西沈近半。滿月在另一側天空露出。是了。今夜是十五。每逢初一十五,綠光最是熾亮。

那麼,就是今天了。少年點點頭,手持松果竹竿在左手掌心輕輕拍動,心裡默想即將展開的步驟。

蚌 (5)

海膽走後,岬口又回復以往寧靜與祥和。雖然來沒什麼預兆,去也不曾告別,岬口居民們都自然而然接受了。再沒人提起海膽的事。

唯一改變的是蚌。他變得愈發衰老,愈發沈默。也不再吐水泡逗孩子玩了。誰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有人猜想,或許和海膽有關。不過猜想只是猜想。再說,也沒法問蚌來證實。蚌從來沒說過話的。

少年發現海膽失蹤的事,認為它終於被蚌吞食了,興奮地回來告訴村民和女孩。他得意洋洋地跟女孩說:「妳看!我早告訴妳,蚌和海膽,永遠不可能談戀愛的!」

女孩不答。村民倒是勸著少年,該是專心學習漁業,繼承衣缽的時候了。少年本來還不搭理,幾次潛下水去,發現蚌變得無趣至極,也就漸漸失了興趣,跟著出海學漁去。由於天性聰慧,手腳俐落,很快就趕過同輩孩子,成了數一數二的漁夫。

如果不是海平面被人發現霞光的話。



先是早起出海的村民偶然間提起,岬口清晨將破曉,海面會有綠光閃現,稍縱即逝。後來,見證的人越來越多,指證歷歷,不由得不信。大家都發覺,綠光是自海蚌神座落的海底透出。自然地,《海蚌神廟》的香火越發興盛了。

「這一定是那老傢伙又在作怪!我非找個時間再下去看看不可!」

這時的少年雖然稚氣猶存,經過幾年出海磨練,已有大人般成熟氣質。他對女孩這麼宣告,女孩只是憂心。

「就是海蚌神放出霞光,無非保祐大家,沒有壞處啊。你又何必再去找這場麻煩呢?」

少年握握女孩的手。「妳明知道,我是凡事非弄個明白的性子。再說,經過這幾年磨練,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孩子了。你放心。不會有事的。」

選了個大清早,天還未破曉的晴朗天氣,少年輕輕掩上家門,往海邊走。

順著記憶路線,他順利來到海底,隱在礁石後面窺探。海蚌還是那麼巨大。但,說也奇怪,過去記憶那種王者氣派,似乎不見了。海蚌身旁,海草珊瑚四下亂長,全無章法,幾乎把海蚌掩蓋。

少年再走得近些。蚌殼緊緊閉闔,似乎還在沈睡。殼上的棕色紋路,變得黯淡無光,暮氣沈沈。或許是天色未亮所造成的錯覺。

綠光,真是從這老傢伙身上來的麼?




「媽媽,那個人,又來看蚌爺爺了。」水母妹妹說。「他不是好久都沒來了?怎麼又跑來。好奇怪。」

「媽媽也不知道啊。或許他也很喜歡蚌爺爺吧。」水母媽媽回答。雖然明知不是這麼回事。

「媽媽,……」水母妹妹邊看著少年的行動,欲言又止:「媽媽,我可不可以問,一個問題?」

「可以啊。」

「可是,……人家,人家只是很擔心,所以才問的。媽媽不可以罵我哦。」

「媽媽怎麼會罵妳呢。」水母媽媽和藹地說。「想問什麼就說,沒關係啊。」

「噢。」水母妹妹應著,猶豫了半天。「……媽媽。蚌爺爺,是不是,快死了?」

「啊?」水母媽媽嚇了一跳。「怎麼會這麼覺得呢?」

「因為,蚌爺爺看起來,……和以前不一樣了啊。」水母妹妹小聲難過地說:「好奇怪。好久好久,才看蚌爺爺,吐出一個水泡。也不再放煙火,給小朋友看了。蚌爺爺,好像好累好累。一動也不動。好像就快死了。……」水母妹妹越說越難過,忍不住哭了起來:「嗚嗚……不要啦!人家喜歡蚌爺爺,人家不要蚌爺爺死掉啦!嗚……」

「哎唷!」水母媽媽又是好笑,又是憐惜:「蚌爺爺不會這麼快就死啦。不是還健健康康在這裡麼。他只是年紀越來越老,越來越不能動了。所以才不再放煙火給小朋友看啊。沒事的。水母妹妹,就是愛哭。沒事,沒事的呀。」

水母媽媽這麼勸著,心裡卻對小孩子的直覺感到驚訝。說真的,她自己也覺得,蚌衰老得太快太明顯了。莫不是……

水母媽媽想著,觸角不覺斂起來,不再隨水流款擺。唉,或許是命中註定的吧。她歎口無聲的歎息,搖了搖頭。

蚌 (4)

  少年也注意到,海膽三天兩頭進出海蚌的事。初次看見,他以為難得看到蚌吃下這麼大的事物,好奇觀察了很久。換了幾次氣,竟發現海膽完好無缺走出蚌殼,更是百思不得其解。

  為什麼蚌就是不吃海膽呢?難道是因為,海膽的刺太多了?若是如此,海膽明明可以滾開一走了之,為什麼又三天兩頭讓蚌吞沒呢?……

  少年是小村落唯一長期不斷觀察海蚌的人。再說,這是左近才發生的事。看過海蚌的大人們聽他說起,沒人相信這是事實。

  「這事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啊,小伙子!」張爺爺呼呼地吸著水煙。「海蚌神法力無邊,要吃掉一隻小小海膽有何難哉。怎可能讓它進進出出,若無其事。你一定看錯了。」

  小村落裡,海蚌早升格為神祉了。東郊的《海蚌神廟》落成半年,鎮日香火不斷。只要漁船出海,必定前來祭祀祝禱,希望此去風平浪靜,漁獲滿載。只有少年忤逆,說什麼也不去拜祭。村民認為他年紀還小不懂事,也就隨他去。

  「可是,張爺爺,」少年說,「我明明親眼看海膽出入蚌殼好幾次。真的!我親眼看見,不會錯的!」

  張爺爺擺擺手,「好好。是真的就是真的。我相信你的話就是了嘛。不過,」他又換過一袋水煙。「你都這麼大年紀了。別成天就是潛到岬底看海蚌神。我擔心遲早會招天譴呢。也該學學怎麼出海捕魚,怎麼認星圖掌羅盤這些事啊。除了接你爸的擔,將來也有一大家子要養呢。」

  「會不會是,……」女孩聽了少年的故事,尋思了一陣。「你說,會不會是,海蚌神在和海膽,談戀愛呢?」

  少年啞然失笑。「唉。我早知道不該問妳的。女孩子整天就想什麼愛不愛的事!一隻蚌,愛上一個海膽?這怎麼可能啊!」

  「可是,」女孩囁嚅地說,「你不是說,海膽常常躲到蚌殼裡去麼。聽起來,就像男女朋友在交往一樣啊。」

  「不可能!」少年把手一揮,「絕不可能!算了,不跟妳說了。我自己會去把這件事弄明白!」




  傷痕和痂塊的事,海膽都不知道。只是隱隱察覺,蚌的聲音漸漸低沈,越來越虛弱。

  「蚌,你怎麼了?是不是生病了?」

  (沒有啊。妳怎麼這麼說呢。我很好啊。)

  蚌說。不過他自己明白,身子的確越來越差。不但新瘡舊痕越來越不易藏住,蚌肉消瘦許多,連殼底血塊也積累長大,再難掩藏。蚌只好告訴海膽,那是這些日子消化後的食餘,總會清出殼外的。

  「可是,你這麼瘦!聲音也衰弱了。」海膽說。「你是不是瞞著什麼,不告訴我呢?」

  (沒有。真的沒有。妳怎麼這麼說呢。)

  「你不說就算了。」海膽再看看殼壁。「我來這裡也實在夠久了。雖然我很高興認識你這個朋友,你對我也很好。但,也該開始下一次旅行了。」

  (妳,妳是說,妳要走了麼?)

  蚌明知總有這麼一天,還是無法置信。這麼快!這麼快她就要走了!這麼快……

  「是啊。我該走了。」海膽說,笑一笑。「我原本不是這兒的人啊。再說,我又這麼熱愛旅行,不可能永遠待在同一個地方。這樣我真會瘋掉的。」

  (是啊。妳說過,妳是個愛旅行的女孩。不過……)

  「怎麼了呢?」海膽說。雖然,她早知道蚌要說什麼。她不是不明白,蚌的包容,和自己無意間給蚌帶來的傷害。雖然,蚌總是不說。

  蚌,這一切是不可能的啊。她在心裡默默地說。

  (不過,妳也說過,這兒都是好人啊。留在這兒生活,妳一定會過很愉快的不是麼。也流浪過這麼多地方了。就在這兒歇腳吧。)

  「不可能的,蚌。」她說。「不可能的。我已經留得夠久了。你別再勸我啦。我們永遠是好朋友,我不會忘記你的。」頓了一頓,又說,「你讓我出去了吧。今天有些倦,想先回去歇歇。」

  蚌並不知道,這就是他和海膽的最後一面。

蚌 (3)

  蚌也以為,世界就是這樣了。他將靜靜在岬口吞吐,靜靜聽著不斷輪迴的快樂與悲傷,靜靜任每一世代的小孩們在身上攀爬嬉戲,靜靜地吐出成串泡沬如絢麗煙火,讓他們如孩子爸媽當年一樣,回家又是笑又是說。當他隨潮水翻滾而去時,還反覆想起這時天真的以為。如果,如果一切都是這麼單純而美好,那該有多好哪。

  那該有多好哪。

  記憶是反轉向前的。蚌終於脫離佇足幾十年岬口礁岩那一瞬間,正回憶到初始那串不尋常的聲音。和孩子們攀爬嬉鬧,完全不同的聲音。

  雖然蚌聽不見說不出,聲波一樣能透過水流,輕輕觸動他的身體。他總是知道,身邊哪隻小螃蟹正好奇摸弄他深棕斑紋,哪隻小海馬在他左側東一跳西一跳地走格子。兩隻約莫兩個月大的小丑魚快活在水草裡鑽來鑽去,只有規矩的小斑尾鱔張著嘴叫,遲遲不敢向前。等了差不多時候,大家剛好都盡興了,也都在安全的地方,他才假裝剛剛睡醒似地,微張了張蚌殼,吐出幾個水泡,看孩子們小小身影,又是跑又是追地離去。真是可愛哪,他總是無聲微笑。

  但是,這個聲音不同。同樣是好奇又小心翼翼,多了幾分大膽和聰敏自信。水流有細微潑刺拌攪,嘩啦啦啦。陌生的聲音。

  「好大啊。沒看過這麼大的。真好。」

  清脆輕柔的聲音,快樂說著。一定是個可愛女孩吧。

  (妳好啊。)

  「咦?」

  潑刺拌攪的聲音一下子停了下來。大概是嚇了一跳,轉頭左左右右地看吧?

  「……奇怪。」潑刺拌攪的聲音又漸漸開始了。「一定是我太累了吧。一定是。旅行這麼久,沒好好休息過。對。一定是我自己太累了。」

  蚌覺得聲音漸漸移到自己身上,殼也傳來輕微的嗶嗶剝剝。「真的好大。他一定知道很多故事吧?真是好奇。」

  (我是知道很多故事啊。)

  潑刺聲馬上停止。蚌想,這一回她應該膽子壯了點,不再疑神疑鬼了。

  果然。蚌覺得殼上傳來剝剝兩聲較重的敲擊。「蚌先生,對不起。是,是你,在跟我說話嗎?」

  (是啊。)

  「真好玩。」那聲音笑了,叮鈴鈴好聽。「我能感覺你在說話,卻聽不見你。我走過這麼多地方,沒一個朋友像你這樣呢。」

  (哦?)

  「嗯!」她肯定地,一定點了點頭。潑刺聲又開始了。「我好久好久,就從別的朋友,聽說過蚌先生你的事。沒想到,真有機會認識你。果然就像他們說的這麼大。你生下來就是這樣麼?」

  (或許吧。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啊。)

  「說的也是。」她又笑,在蚌上坐了下來。「蚌先生,我就叫你蚌,好不好?我覺得,雖然剛見面,我們好像認識很久,很熟了。或許因為,太常聽說起你的事了。」

  (好啊。)

  蚌也覺得,和她交心的感覺很親切。像是古老記憶,又重新開啟似的。

  「蚌,你不但很大,也很美麗哦。」她說。蚌彷彿感覺到她的視線在自己身上轉啊轉。「你的身上好多深深淺淺的棕色斑紋,好特別。身旁又有這麼多水草珊瑚,你坐在這裡,就像國王一樣。」

  (真的麼。謝謝妳。只是,就算如此,我也看不見哪。)

  蚌客氣地說。這是實話。

  「啊?對、對不起。我忘了,你看不見。」她略慌了慌,歉意地說。只見蚌輕輕呼出兩個小水泡。或許是歎了口氣。

  (沒關係。這世上,又有誰能真的看見自己呢。)

  蚌頓了頓,又說:

  (也看不見妳。但我知道,妳和岬口居民們都不同。是不是。)

  「是啊。我想是吧。」她笑。「我是自很遠的地方旅行來的。我想,我應該是到這兒來的第一隻海膽吧。我們海膽生存的地方,沙地一定有特殊的,行走過的痕跡。不會認錯。」

  旅行啊。蚌在心中感歎。能夠旅行,多好。自他有記憶起,他就生存在這小小岬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如果能旅行,能夠看看不同的世界,該有多好。

  (妳,怎麼旅行呢?)

  「就隨意地走啊。」她笑道,動動身體。蚌感到殼上幾聲搔刮。「只要開始走,不管是遠是近,走到哪裡都是旅行。我常想,」搔刮聲又重了些,像是刻意讓他知道似地。「我們身上有這麼多腳,就是設計來旅行的。我相信我的血液,流著遠方的招喚,叫我情不自禁,總想到遠方看看。」

  (原來,妳有很多腳啊。)

  「嗯。」肯定的聲音。「這些腳,也是保護我們柔軟心房的護身符哦。我們沒有想像中這麼軟弱。只要用力豎起,這些腳就是尖銳利刺,能叫人遍體鱗傷,痛不欲生。」

  (真了不起。)

  蚌說。難怪一個女孩子家,她敢這麼到處行走,不怕別人欺負了。

  蚌並不知道,海膽正為他日後命運作了殘酷預告。甚至,他自始至終,不以為自己命運殘酷。他只是無言接受了。

  海膽的來臨,為岬口帶來頗長時日的新鮮感。不止在她扎棘多刺的外表,那些豐富閱歷,更是說也說不盡。孩子們聽得瞪大了眼,就是大人,同樣津津有味。誰都爭著想邀她到家裡作客,海膽盛情難卻,走過一家又是一家。

  「這裡的人們真熱情。」海膽說。她還是一樣,每天固定會找時間,來和蚌說說話。

  (是啊。他們都是好人。)

  「嗯。他們都是好人。」她說,很是認同。「雖然他們沒法離我太近,對我還是很好。或許,他們更喜歡我所說的故事吧。其實都很平常的,那只是我過去的生活。」

  (那就很好了啊。他們沒人能像妳看得這麼多。)

  「或許吧。」她笑著,敲敲他的殼,「就是看得再多,我也只能看到蚌你的外表,不知道蚌殼裡如何啊。應該誰也看不見,只有你自己知道。不是麼。」

  (……不一定哦。想進來看看麼?)

  蚌說著,思索了一陣子,把殼慢慢張開。——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這麼,把自己暴露在岬口。雖然,也只是海膽可以矮身進入的一小縫。

  「這,這樣好麼?」海膽嚇了一跳。原本只是好玩說說,也以為蚌只是隨口接話說笑。誰知道竟是認真的。「我身上,有很多很多刺。這樣進去,可以嗎?你會不會受傷了?」

  (不會的。裡面空間很大哦。相信我。)

  蚌說。他儘量把身子縮了,使海膽前方看到的空間變大些。雖然很辛苦。

  「好像真的耶。那,我就進去看看嘍!」海膽探頭看看,高興地說。滾著身子進去。

  蚌感覺著,讓海膽身子都進來了,再收攏蚌殼。雖說如此,還是留了大半縫隙。一來為了讓海膽安心,二來也是因為,這樣才能多留些空間給海膽容身。

  「好漂亮哪!」海膽贊歎著。看著四壁乳白潔淨的光滑表面。「沒想到,你的內在如此細膩柔和。和外表的粗糙紋理完全不同。而且,」海膽說著伸了伸身子,「這裡面好溫暖好舒服——啊?你,要不要緊?」

  蚌沒意料到海膽會伸懶腰,心房被深深扎了一下,痛得身子馬上僵了僵。海膽察覺了,急忙放軟棘足縮下軀體,疊聲問候。又說:「我就知道會傷了你。這樣真的不好。我還是出去吧。……」

  (不!不,不用。真的不用。妳放心。沒事的。)

  蚌急著說,放軟僵硬筋肉:

  (我沒事啊。剛剛只是,只是……外面,有小孩在殼上玩,我一時嚇了一跳。沒事的。不是妳的緣故啊。呵呵呵。)

  話雖然這麼說,海膽留意到,蚌不知自何處滲出墨綠色的液體。「還說沒事呢。你都流血了!我不該進來的。讓我出去吧!」

  (什麼?……哦,妳看到我身上有液體分泌出來嗎?不是啦。那不是血。我們身體會分泌一些清潔成份,用來保持裡面的光滑乾淨。讓妳發現了,真不好意思。)

  蚌說著,小心讓滲血傷口藏好了,將墨綠的血留在底部。海膽不疑有他,漸漸又開心起來。

  「那我就放心了。印象中,走過這麼多國家,大家的血都是鮮紅的。應該是我誤會了。我只是不想因為自己好奇心,讓你受傷了。才這麼疑神疑鬼的。真對不起。呵呵……。」

  (沒事的。我們蚌的包容性,天生就很強。妳走了這麼多地方,不是聽說過麼。就是有了外來傷害,才能包裹圓潤的珍珠啊。)

  海膽於是才放下心來。盡情享受這從未有過的美好新天地。

  從此以後,她三兩天就窩到蚌殼裡來玩。隨著兩人越來越熟,蚌漸漸放鬆自己,用軟肉接納著海膽,任她翻滾嬉戲。至於蚌肉傷痕,他細細密密藏好了,只讓鮮血往底部流,凝成暗紫痂塊。

蚌 (2)

  蚌存在的事,何止只有海底居民知道。岬口海岸小村落,誰不知道西邊不遠海底,有隻大海蚌呢。不是很多人能潛到海底親眼目睹,但看過的人都指證歷歷,由不得人不信。有人說,蚌就像大圓桌般大小。又有人說,何止大圓桌,單面殼只怕都當得起小船了。也有人說,那其實不是海蚌,是海龍王的示現呢,斷不要驚擾了。

  不管怎樣說法,誰都同意這樣大蚌實在少有,非是怪種當也奇獸。老人家甚至還告訴小孩許多富想像力的說法,比如彩虹就是海蚌口中吐出的霞光云云。

  小村落的少年,常常潛到水底看海蚌。他是村子唯一能潛到這麼深的孩子。「這小子,我早知道他不是尋常人物。將來一定了不起!從小我就看出來了,不會錯!」村口退休的老漁夫張爺爺,總愛呼呼呼地邊抽煙袋,邊和鄰居說。

  少年從沒想過,要成為什麼了不起的人。他只是愛海,愛在水裡浮浮沈沈。三天兩頭往海邊跑,皮膚古銅地發亮。

  自然地,他常常和孩子們談海蚌的事。甚至連門口納涼的幾個大人們,都忍不住湊過耳朵偷聽呢。

  「嗯,大概,有這麼大吧。」他邊說著,邊在地上用小木棍畫著。「周圍都是漂亮的海草和珊瑚。海蚌坐在中間,就像皇帝一樣。」

  「才怪才怪。你哪有見過皇帝呢。就連看到海蚌,也是你吹牛的吧?其實你根本就沒看過對不對?」孩子們糗他,「還說什麼像皇帝一樣。」

  「就是像皇帝一樣!」他固執地說,「我覺得他就像皇帝。如果不是皇帝,能長這麼大麼?」

  「因為那是海龍王啊,」一個較小的孩子說,「我媽媽說過。他的嘴吧會吐出彩虹哦。」

  「才不是海龍王!我才不信!」他揚起下巴,「是皇帝也一樣,是海龍王也一樣。總有一天,我會把牠帶到海灘上,讓你們都能看到!」

  「吹牛!」孩子們笑得更大聲了。「這麼大的蚌,一張嘴就能把你吃掉了!又那麼重,你哪裡搬得動啊!哈哈哈,笑死人了!哈哈哈哈……」

  「我就是能!」他大聲說,「我就是能!不信等著看好了。就算搬不動,我也會帶證明給你們看!」

  直到幾年後他把珍珠帶回來,人們才由不得不信。只是這件事非但沒贏得女孩的心,卻讓村子陷入憤怒和恐懼。他和家人也因此被趕出村子。




  女孩從小和少年仳鄰而居。只是尋常容顏,像村中任何一個漁婦小時候那樣。卻是勤快而溫柔,常常幫著鄰人作事,很得大家喜歡。「囡囡啊,妳這麼善良,一定會許個好人家。」她只是低著眼笑。

  「都這麼大年紀了。還像孩子一樣。海蚌哪是你能搬的呢。叔叔伯伯們定也是不許的。」女孩幫著少年整理家中漁網,悄聲對他說。少年只是搖頭。

  「天底下沒什麼不可能的事。我一定作得到。妳相信我好了。我會證明的。」

  「我知道你作得到啊。」女孩說。「可是村子誰不對海蚌尊重著呢。只有你,三不五時就去看。現在還想把牠搬上來。誰也要生氣的。」

  「妳錯了!」少年自信地說。「他們會視我為英雄!因為他們一輩子也作不到,但是我作到了。我相信我作得到!」

蚌 (1)

到底多大年紀了,海裡的居民們誰也說不準。許多人說,他們自小就看見蚌躺在那處岬口,就是這麼巨大,就是這麼沈默不語。再問他們父母,同樣自小就知道蚌。再往上問,爺爺奶奶還是同樣一番話。





--2001.12.09



當然,這或許也是因為,他們活著的年月遠遠不及蚌。幾年就是一個輪迴。才見小魚小蝦初生的喜悅,轉眼間就為人父母,再轉眼又是垂垂老矣。對他們而言,蚌是如何地春來秋去,永遠也無法明白。

「到底蚌爺爺有多大歲數了呢?」小水母妹妹問。滿是好奇。水母媽媽潔白裙襬優雅地張了一張。「媽媽也不知道啊。總之,蚌爺爺是前輩。以後來這裡玩,不可以去打擾他喔。這樣子不禮貌,知道麼。」

蚌約莫像岬口近岸的帆船岩那般大小。但平整方圓得多了。兩扇巨大貝葉佈滿墨綠深棕交雜的線條,自中軸向外輻射而去。貝緣是不規則的波浪,有著厚厚的邊。

或許是在岬口活得久了。巨蚌週遭,甚至蚌殼上面,長滿了青綠翠藍的水草海藻。紅的紫的綠的藍的,珊瑚東一落西一落在四周間雜。海潮過處,一隻隻珊瑚蟲隨浪款擺,像是許許多多百合。煞是好看。

誰也不知道蚌想些什麼。他只是偶然讓蚌殼微張,讓海水和小生物流入。留心好一陣子,才看得見他吐出幾顆思索後的泡泡。除此之外,他就同那些岩石暗礁沒什麼兩樣。大家都認為,蚌沒有眼睛,也無法說話。除了讓蚌殼偶爾一開一閤,他說實在也無法動彈。可憐極了。但,我想你也同意,蚌自己或許不這麼想。誰也不知道。

就像呼吸一樣自然,海底居民生來就習慣了蚌的存在。小孩子們最愛守在蚌爺爺旁,等著看他吐泡泡。這是他們一天最大的娛樂了。他們會比賽,誰能猜中下一次蚌爺爺吐出幾個泡泡,吐的是大是小。偶然間,蚌爺爺會歎息似地,吐出一串細小水泡來,彷彿火花般好看。一群孩子就高興地又叫又笑,回了家跟爸媽說了又說。爸爸媽媽就會笑著撫撫孩子的頭說,那是蚌爺爺看你們可愛,逗大家開心呢。然後,回憶起自己童年。也曾經這麼興奮,這麼對著蚌的水泡又叫又笑。

雖然對蚌又敬又畏,誰都知道,蚌脾氣很好,從來不傷人。許多人叮嚀孩子不要打擾蚌爺爺,還是明白孩子終會忍不住頑皮,偷偷溜到蚌殼上嬉戲。孩子們多半會先一小步一小步地接近,試探地問候幾聲,比如「蚌…爺爺,您、您好啊」。看看蚌似乎沒有反應,再大著聲叫幾次。甚至,用小觸角小鰭子去摸摸蚌殼。一觸又馬上縮回來,向後跳幾步準備跑,以為會聽到蚌爺爺生氣的怒吼。

就像你所想的,蚌還是一動也不動。連氣泡都不見半顆。這時候,孩子們可放心了。大家七手八腳爬著海草攀到蚌殼上,有的溜滑梯,有的躲迷藏,有的坐在蚌殼上東摸摸西看看,玩得不亦樂乎。

不知什麼時候,覺得蚌殼怎麼好像微微搖動?甚至,放出幾個大水泡來。「啊,蚌爺爺醒了!」大家慌得急急忙忙逃開,一鬨而散。躲在附近水草叢裡,一顆心撲通撲通地跳。

自然,回到家說起,又是一頓好罵。

誰也沒聽見,蚌說過什麼話。但,他總能和大家心意相通。有什麼疑難無法排解,居民們總習慣一起到蚌面前,請教他的意見。沈默看過幾次開閤,看見三三五五水泡飄過,說也奇怪,大家心頭不約而同,有了相同的,彼此都能妥協接受的答案。

年輕男女,更是常常到蚌面前來吐露心事。或是怨忿,或是傷心。說著說著,心頭彷彿流過暖流般,就是能感受到蚌的體貼心意,知道如何面對那人和自己。請蚌見證的婚禮,不知有成千成萬回。大家都希望得到蚌的祝福,也謝謝蚌在過去的慰藉。一年總有百來個日子,岬口充滿熱鬧歡欣,婚禮粉紅色的瑰麗。

只是,一年過去,又是一年。水草由綠轉紅,又由紅變綠。蚌還是靜靜在海底開閤,靜靜吐著水泡。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麼。

星期日, 5月 11, 2008

[獨白劇] 孩子氣




才一轉眼,他就不見蹤影。我轉過樹叢,只見庭園間曲折小路迤邐。不知名的地方,鳥斷斷續續叫著。孤單。

這到底怎麼回事呢。和他提過多少次了。像個小孩似地,每回出來玩,遊覽車到達景點,他都搶第一個衝出去。我多想和他慢慢走,飽足每一處風景。看身旁情侶檔一對對手牽手,心裡悶極了。

這算是什麼戀愛呢。

他總習慣亂著髮在校園走。脫了衣服襪子隨地亂扔。穿了不同顏色襪子被路人側目還不當回事。下了雨打開傘只顧一個人走沒發現我被雨淋。她們說,男生都是這樣的。她們說,女孩子多體貼少抱怨才討人喜歡。我知道啊。我都知道。但我還作得不夠麼。

每次回到他住處,總忍不住不清理他的狗窩。常常覺得自己像洗衣粉廣告裡那個媽媽,不停對滿角落發霉生臭的鞋子襪子內衣外衣生氣。當初吸引我的孩子氣特質,如今變成我自取作賤的由來。天啊他爸媽怎麼受得了這樣的孩子?

而我呢?我是否受得了這樣的丈夫?

庭園石塊鋪出來的路,樹叢遮蔽了遠方。轉過彎時匆匆一瞥,他藍外套身影向左。我在分叉點佇足許久。向右走去。

[獨白劇] 水




一池死水懸著半截草繩,能有什麼意義呢?幾個時辰,想也想不透。不敢忤逆禪師,我還是坐在池前,靜靜地看。

昨夜風雨忒大。在大雄寶殿晚課時,嘴裡頌著經文,滿耳盡是呼嘯風聲,與箭似穿林打葉的暴雨。明天晨課後,滿地殘落可有得掃了。--正想著,迎頭就是棒喝。

咄!何謂佛祖東來意?

我不知道啊打昏我也不知道不然你說說看你說說看啊你是大師我只是小小的時習僧我怎麼會知道。心裡唸叨著,口裡可大氣不敢出一聲。娘送我入寺裡來禮佛學禪,已經夠辛苦的了。要是被掃地出門,可怎麼好呢。

明日午後,至寺門右側慧海盆前靜坐,觀看楊枝淨水。日落後,再告訴我何謂佛祖東來意。知道了嗎?

是。弟子知道了。阿彌陀佛。

我只記得,自己向禪師頂禮合十,心頭直是叫苦。又想,慧海盆只是空盆一只,何來淨水?就是風雨過後也只可能滿是污穢,如何能淨?

午後,來到慧海盆前,啞然。

何謂佛祖東來意?

眼看日影西斜。我還在苦苦思索。

[獨白劇] 迷路




東看西看,他們不知道走到哪裡去。我慌了幾秒,但,不擔心。

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爸媽老是以為,我還是那個必須事事叮嚀再叮嚀的小孩。真受不了。我不知道說過多少次,「不要把我當小孩子!」。還是沒用。真是。

我掏出口袋裡的行程,三點二十分鐘要到門口集合坐遊覽車。雖然這裡我沒來過,語言又不通,至少我身上別著旅行社的牌子。再說,這裡的台灣人之多的。我隨便找個叔叔阿姨問一下路,沒問題的。

從小我就搞不懂。為什麼只有大人的意見才是意見?每次我聽他們聊天,都覺得那些親戚朋友好奇怪,很多簡單的事都想不懂,很多決定都很好笑。可是,當我要說點什麼,就被一句「小孩子不懂事別插嘴去看書寫作業大人的事不要管」,隨口轟了開。哼,不插嘴就不插嘴,我也沒工夫去理笨蛋大人的無聊事。

我將腳邊的石子踢開。等了一陣子,還沒看到同旅行社的叔叔阿姨走來。現在不知道幾點了?

才這麼想,糟糕,沒帶手錶?!到底我站了多久了?遊覽車開了沒有?是不是已經開走了?難道爸爸媽媽沒發現我不見了?要是被日本人發現我,會不會被賣掉?怎麼辦我又不會說日文?天啊怎麼辦?爸爸,媽媽,你們在哪裡?……

[獨白劇] 爸爸




帶兩個孩子旅行,很累人。但我還是帶了。他們還小,不知道將來記不記得這些旅行。不過我相信會留下一點什麼。

同旅行社的團員,知道我一個女子打算這麼走完五天四夜的行程,沒有不驚呆了的。為什麼不請爸媽帶呢?為什麼妳的老公不一起來?為什麼出來玩要這麼辛苦?為什麼……

為什麼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啊。我只是笑笑。許多人想幫我,中年夫婦,老爺爺老奶奶,年輕小女生,甚至一對夫妻才五歲大的小男孩。也不是拒人千里,但大多時候我還是堅持一個人打理孩子們的大大小小。

想證明什麼呢。或許也沒想證明什麼。我告訴自己,單親媽媽沒什麼作不到。單親家庭,並不比雙親家庭差多少。

孩子們大了,大兒子開始上幼稚園小班。回家問我,為什麼別人都有爸爸,那我的爸爸呢。打算生下他們時,早料想過遲早面臨這一天。我一時還是不知怎麼回答。

……爸爸,嗯,爸爸,去天堂了啊。

那,他什麼時候會回來?孩子問。

能告訴他們,我不可能找他們爸爸回來麼。能告訴他們,爸爸到底是誰,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麼。

或許將來,他們遲早會知道一切。但,都是未來的事了。現在,我只想要給他們一個幸福童年,和一個不輸給任何人的溫暖的家。

我知道我可以。我一定可以。

[獨白劇] 老鼠




哇!好可愛!你看,牠在看我們耶!……

他只是喔了一聲,不置可否。我還是喜歡極了,跟店家問道那小老鼠多少錢。問罷心涼了一半:兩隻一對,近三千元的日幣。猶豫又猶豫,還是咬了咬牙買了。這麼可愛的老鼠,在台灣可買不到。

天啊妳還是買了。搞不懂妳們女生。看我掏出萬元日幣跟店家結帳,他歎口氣用大手揉揉我的頭髮。我不管我不管。我是女生,女生就是喜歡可愛東西呀。

你看,我指著剛買的老鼠說,藍色老鼠是你,黃色老鼠是我。好甜蜜喔!他又喔了一聲。說道小心收好,上遊覽車的時間快到了。

他是老鼠。我也是老鼠。年紀相差一輪,我們之間相處有時不像夫妻,倒像父女。

不過,這沒什麼不好。我喜歡被寵的感覺。他雖然有時嘮叨了些,從沒罵過我說我不是。只是溫溫地守在一旁,任我撒潑胡鬧。他真的好好。

結婚快二年了。當初全世界都反對我們,我還是堅持和他在一起。他是個老實誠樸的魔羯,工作認真照顧家庭,就是偶爾沈悶了些。這不打緊。正好和我雙子座活潑多變的性子互補。一個太急,一個太緩,兩個人繫了紅線,反而走得又穩又遠。

朋友們總是愛拿我們和蔡仁堅璩美鳳作比,警告我那些狂亂隨性的往事遲早會被發現,這段感情不會長久。不會的。我相信不會。那些往事,早隨幾大本相冊通訊錄親蜜玩具,在淡水河岸燒了。我不再是當年那個人盡可夫的娃娃了。

他是大老鼠。我是小老鼠。我們會長長遠遠在一起。

[獨白劇] 名利




走出琴房,看到老師當年親手釘好的鞋櫃。開放式的,漆成古樸暗褐色。與庭院裡深深淺淺的綠相襯,真是好看。

老師的手,絲毫不像電視裡所謂鋼琴家的手。粗粗短短,指甲鈍成扁平方形。彈奏出來的音樂卻靈巧輕盈。只要放在黑白鍵上,充滿色彩與生命的音符就在空間裡翻飛,往往叫一旁的我們聽得傻了。直到窗外黃鶯叫了,老師聲音笑罵著「同學們起床了」,才回過神來。沁了一身的靈性充滿。

這樣一個音樂家,怎會隱居在鄉下,和我們這群小毛頭為伍呢。我不止一次地問。在廊下敲敲打打的老師只是笑笑。我愛的是音樂,不是名利吶。,隨手遞給我,剛作好的小鋼琴音樂盒。……

音樂,音樂。不合該讓更多人聽到,讓更多心靈感動麼。那麼,成名又有什麼不好?得到豐厚報償又有什麼不對?我總以為。

到了紐約愛樂,我依然把音樂盒帶在身邊。彈琴時總想到老師坐在廊下的臉。

[獨白劇] 禍害





看著他們快樂的樣子,越發覺得我的存在實在多餘。算了算了。坐一坐也好。我倒真想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想起我來。

說是母親節帶我出來走走。倒不如說,有個老媽子可以隨時替他們管小孩罷。看到什麼好玩好吃好看的,一句「媽,就拜託妳了我們馬上回來」,轉眼不見蹤影。回來時帶了這個那個說是孝敬我,甜蜜餞麼明知道我糖尿病,牛肉乾麼不才剛補好牙?還是孩子們樂得開心。

自從你死了,我日也等夜也等,就是等不到那個日子。開玩笑和兒子媳婦說「大概你是好人我是個禍害」,嘴裡笑著心裡實在苦極了。不是說過,將來你不准比我早死,也不可以比我晚死麼?

他們待我不是不好。孝順是夠孝順的了。大大小小沒事要我煩心,生日節慶的小禮物從沒少過,知道我就喜歡這麼圖個開心。可,老伴,你知道麼。我每天醒過來,只想著「唉又是一天」,就沒能在睡夢中一了百了。活這麼大歲數了,也實在沒什麼好遺憾。怎麼就是過不去最後一關呢。

真要刻意求死,又不那麼願意。我知道,你不會原諒我的。

老伴。好久沒夢見你了。什麼時候,你會來帶我走呢。

[獨白劇] 夢想




這樣算不算一事無成,說實在我沒法定義。要說溫飽,真靠我掙來的錢鐵定是不夠。賴在家裡有吃有住,沒什麼不好。

夢想在巴黎紐約義大利流浪,夢想自己的畫出現在奧塞或龐畢度。就是畢卡索孟克安迪沃荷,也曾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啊。我知道我是千里馬。卻還等不到伯樂。--就這麼放棄了麼?說什麼我也不願。

不止一次和他們吵。尤其是爸。整天就是唸唸唸,要我接手他的企業。天,我是學藝術的耶!哪知道那些五四三。最痛恨的就是商場上的虛與委蛇,你來我往。明明只有三分,偏要假作七分。藝術最講究真善美,他們這些虛偽傢伙我看了就噁心。既然要我接手,當初為什麼不逼我讀商?講什麼「快樂童年」「自由發展」。如今我真「自由發展」了,那副爸媽嘴臉還不是一個模樣?

作個街頭藝術家,沒什麼不好。勾個簡筆素描,能訓練自己掌握人生百態,又能賺個茶水費。唯一受不了的是某些怪要求。--就像她,明明長得其貌不揚醜不拉幾,還要我畫得清純動人美麗大方?實在很想跟她說,我借妳幾百萬,去換個頭試試看吧!……

說歸說,只敢在心裡唸唸。難保她不是什麼大哥的女人。算吧算這樣日子也玩夠了。改天去美國找個什麼藝術村之類的地方蹲,總有一天我會出頭的。等著看吧。學藝術的,不見得比當商人差。等我出名了,隨便糊幾筆就是上千萬身價,要講誰賺的錢多還不知道呢。嘖嘖。

[獨白劇] 走




怎麼也不相信,自己居然習慣了這樣的照料。怎麼會呢我。這不是活受命嗎。

曾經說過,將來如果我怎麼了,就讓我去了罷千萬不要救我。這句話從年輕唸唸唸,真到了這境地,什麼也由不得自己。高血壓糖尿病中風癱瘓半身不遂,什麼都來了。連洗澡上廁所吃飯喀痰都得要靠別人,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呢。

老小老小。老了,也小了。看著兒子頭髮都花白了,還抱著我上床下床擦澡翻身,說什麼也不願意。除了羞恥,更不忍心。他自己兒子都結婚兩年了,而我竟還在這兒連累。為什麼當初不讓我就這麼走了呢。

沒法走了,我不去。最初說什麼也不出來,還是被架出來了。故意閉著眼睛什麼風景也不看,眼瞼外就是透著溫熱的紅。

幾年沒看到陽光了。

媽。兒子擦去我眼角潤出來的淚。妳沒法走,還有我啊。我會帶著妳走。一起走。我們還要一起走。

[獨白劇] 看魚




在想什麼?他不只一次問我。我的回答總是,沒什麼啊在看魚。問累了,他把眼神飄向不知名虛空裡。如果在過去,下一步大概就是掏出口袋裡揉皺了的黑色大衛杜夫,作無氧呼吸的時候罷。

池裡錦鯉肥大得不像話,爭先恐後向這兒游來。或許是被過去遊客慣壞了。可我手頭實在沒什麼可以餵牠們。看那副搖尾祈憐的模樣。

那,我呢?我又求些什麼?

不知何時,我們之間的沈默越來越多。幸福越來越淡。跟姐妹淘說起,她們說哎呀老夫老妻不都是這樣早點結婚了吧別再拖下去了。我卻越來越覺得懷疑。越來越不敢肯定。--不就是我那時一見鍾情的吉他手麼?不還是順我依我對我百般縱容的小老公麼?可是……

不知道。到底出了什麼錯呢。有時想像,兩個人結了婚的模樣。怎麼也想不出來,看不到那個未來的我和他。難道,難道我們,其實是……不適合的嗎?

他變了。--不,或許,是我變了。他還是那個樣子,對世界看不順眼,對音樂一往情深,想成為第二個伍佰,在深夜小 PUB 唱別人的歌等星探來敲門。他還是那個樣子。

而我,越來越像一尾尋求上岸的魚。曾經以為的浪漫似水,越來越讓我窒息。

到如今,他還是習慣一頭亂髮,說著成名的夢。可,我呢?

[獨白劇] 上山









第幾次上山來看妳了呢。算不清了。想到妳會來。夢見妳會來。偶然翻閱過去的照片後會來。和孩子孫子們談起妳之後會來。有風有雨的時候來,像這麼晴空萬里的日子也會來。

妳還好嗎?

每次我還是習慣,在山下那家雜貨鋪門口借一根竹杖。還不怎麼需要撐,其實。只是我覺得,這樣能更容易回想,第一次我們一起來寺裡玩的情景。

又上山啦。每回雜貨鋪老闆總會說。我也總是慣例地笑笑說句是啊來看看。--不是那個笑起來呵呵呵,買枝仔冰總是算我們八折的胖老闆。胖老闆往生快十年了。接手的是他排行老二的兒子。年紀竟也六十好幾了。

我坐著的這個老樹根,是那年我們躲雨時,涼亭前的老榕樹。涼亭在妳走了後第六年,改建成兩層樓的小冰果店。老榕樹據說是因為風水緣故,先一步砍掉。等我發現時,早已經來不及歎息。

妳還好嗎?會的。應該會的。我們當年就許過願,如果百年,一定要住在這兒。面向東北的楓樹林,季節來臨時第一個看滿山紅豔。側看蔚藍的西太平洋,天天享受橘黃色的晚霞流煙。如今妳先我一步,看了二十幾年。將來我定居了,可要好好告訴我,哪裡才是最好的景點吶。

就要下山了,今天。剛剛看妳墓前,向日葵又開了。小茹和妳一樣,最愛這大黃花。老吵著要上來看曾奶奶。學校也開始放暑假了。過些日子,再帶她來看妳吧。

[獨白劇] 異類



群體裡,我總顯得突兀。已經很不想引人注目了。大家都羨慕我與眾不同(至少當著面是這麼講的),只有自己知道,這說不出的苦。

小時候不是這樣的。小時候,充其量只是顏色淡了點,看來和別人沒太大差別。和一群孩子們玩在一起,笑在一起,回家作夢都覺得甜。不知道什麼時候,身體漸漸淡了,眼睛慢慢褐了。直到察覺人家一步步走遠,才訝異到鏡裡自己的不同。天啊。怎麼會這樣?

曾經以為自己作錯了什麼。每天拼命把自己弄髒,每天都期待一覺醒來,看到同別人一樣的靛青毛髮,來證明過去種種只是場惡夢。卻。

特別麼。我這樣子。不止一次,我莫名被同儕追打。不止一次,我無緣無故遭到排擠和辱罵。誰叫你那麼顯眼,看了就討厭!他們說。可,我何嘗願意呢。

我不願意。但,也只能這樣了。

如今的我,習慣了獨來獨往。換個角度想,自己獨有的天地,無憂無慮,更加蔚藍寬廣。我喜歡站在高枝吹著風看雲,喜歡隨意蜷在陌生簷下四處為家。自己與自己對話的日子,或許孤獨,但不必寂寞。

我走著。他們遠遠迴避。我在褐色的國度裡稱王。不需要異類們的憐憫。

[獨白劇] 輸







我好喜歡看這張照片。那時的我好小,好可愛。

總是喜歡搶在前頭。總是希望得到第一。什麼時候開始的呢。那時我興沖沖地跑,把弟弟、媽咪、爹地、剛結婚的小阿姨、談戀愛的表姐和大哥哥,全部留在後頭。高高興興跨過一層層矮階,兩隻小馬尾跟在左右拍動肩膀,就像哪個人在後頭「呵!哈!」揮舞馬鞭似的。於是就跑得更快更遠。

還記得他們那時又是笑又是叫地喊:囡囡,別跑啦,當心跌倒了!--跌倒?才不會呢。我只想趕緊跑到最前面最前面,回頭朝他們扮鬼臉。耶耶!我第一名!你們輸了!……

輸了麼。我越來越不知道,到底是他們輸了,還是我輸了。也沒有人逼我,也不是為了什麼,我從小都站在前頭,樣樣都要最優。就像最俗爛的偶像劇女主角,理所當然地讀台大,理所當然地出國留學又載譽歸國,理所當然被一流公司籠絡,成為最年輕的高階主管。然後呢?

是啊。故事走到這裡,不是該輪到王子上場了嗎?那個高大英俊,才華橫溢,溫柔體貼又多金的男孩,在哪個月台誤點了呢?

人們總是說,妳啊,就是眼光太高了,就是心眼太挑了,就是這個,就是那個。我從來沒聽說過的自己,從別人口中不斷點點點點倒入耳裡。可,我沒有,我真的沒有啊。我長得並不難看,不是不愛打扮。對誰也是保持微笑,說起話輕聲細語,從不盛氣凌人。要比腦筋,我從來沒輸人;就是廚藝,也能半小時打點出滿桌佳餚。談文學聊音樂,甚至流行八卦,我都能接上話說得開心。怎麼說到底,全變成我的錯了?

我不是公主,不住在高塔,更沒有惡龍攔道試鍊。--可是,王子,你什麼時候才會來?

[獨白劇] 奔跑







突然想起我奔跑的歲月。越來越模糊了 (尤其在每一次撞擊之後更是)。

似乎那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分不清那種生活才叫作苦,是這個,還是那個。當我不由自主,輪轉著自己磨擦地面,身心忍不住漸漸沸騰亢奮,簡直就要爆裂。--不止一次這麼以為,從沒真發生過。我只是不住地跑,不住地向前。管不了這許多。

從來看不到前方,不知那裡是終點。這或許是右後輪的宿命。對我而言,奔跑才是一切,停息反而讓我意興消沈。甚至,連氣勢都沒了,漸漸軟癱成一團爛泥。若沒人打氣鼓舞,很難再重新站起來。

其實我還能跑的。我一直認為我還年輕。怎知道什麼時候,小伙子們都出頭了。拍拍肩說:老爹,可以了,別這麼累。讓我們來吧。說得好聽呢那時。居然這麼把我更換下來了。連帶把我的心一併掏空。不服老,但又能如何呢。

你說,這是享清福麼。掛個白繩吊在這裡,什麼事也不作。只等著有一時沒一時,迎頭撞來個五四三。是啊,說我們老傢伙彈性大耐力強經驗夠,挨得起這種衝擊,說穿了還不是箭靶一枚。

隔壁的也是個老經驗的,敘齒起來差不多年紀。也是這麼一路奔跑過來的。不止一次勸我:想開點吧,儘想年輕的事。算來這麼也是老當益壯得其所哉,總比吊在幼稚園裡陪小娃娃們跳圈圈來得強些。說得呢。他媽的之沒志氣。

氣歸氣,又能如何呢。不服老,總也老了。罷了,罷了。下回撞擊又快來了。

[獨白劇] 等





佇足在這裡,三個多鐘頭。一年前的我,或許早到前頭的樹蔭裡坐了。

小男孩在我面前狐疑地看了幾分鐘,突然跑開幾步,回頭叫道:媽媽媽媽,他、他會動!我看到他動了!他是活的!……

活的。是啊。我是活的。我還活著。我的旅程還走不到一半。

阿彌陀佛。


還不了解什麼是出家時,就出家了。還不明白該如何行腳,已經行腳。發願徒步走過,這土地的三百一十五個僧寺。發願不言不語不掛單,只在每座寺門前五百步佇立五日,與來來往往的信眾結緣。

或者,等著與我佛結緣。


不曾覺得苦。出發前,許多師兄弟以為我不久就會回轉,以為這世上再沒有苦行僧,更不必苦行。卻不知道,踏出寺門前,我已經把苦放下了。

那是試鍊。那是完成。佛不在經文梵唱,佛不在暮鼓晨鐘。一滴露水墜落,晴空幾絲流雲,我感到血肉流動,汗水蒸散,同時看見,匆匆看見,--祂在那裡。祂是在那裡。

祂在那裡。但,祂還是在那裡。不在這裡。祂是佛,但我還不是。

我將是,我會是,但我還不是。我等待一記棒喝,等待偶然迸發的空竹聲。也許,是另一種什麼,可以打開我的茅塞。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星期日, 4月 20, 2008

麗 銀 (8) ※

麗 銀 (8) ※

2000.3.16.




他戀慕的女孩,成年禮後落了單。故意的麼?……或許罷。或許,她心裡, 本來也記著這個男孩。誰知道呢。鎮民們只知道,那晚在七娘母見證下,他們作 了夫妻。懷下的,就是東街大哥了。……

那是迷信!少年道,知道女孩要說什麼。心裡想:成年禮那樣聖潔的儀式, 為何不能看得?七娘母一定也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不是麼?

女孩繼續說著。彷若不曾聽聞。

……真是山神的怨妒麼。明明跟女孩約定,一起面對褻瀆山神的責罵。知道 懷下孩兒後,明明說好要給他溫暖的家。那年冬天,男孩出去打獵,就再也不曾 回來了。天天以淚洗面的女孩生下大哥後,也隨之而去。若不是大哥,知道無父 無母長大的苦,處處擔待麗銀,麗銀真不知會如何呢。……

不要說了!少年痛苦嚷道。那不是愛情!妳對東街大哥,只是孺慕,不曾愛 戀!為什麼要苦苦守著他?為什麼不讓自己看看外面的世界?

女孩搖了搖頭。

孺慕也好,愛戀也罷。麗銀這一生,再不可能離開大哥了。不管兄妹,或是 夫妻,麗銀只想一輩子照顧大哥。昨天跟七娘母許下的,就是這個心願。

麗銀!——

少年拾起女孩的手還想要說,遠方傳來客家們的呼喊:

喂!要回去囉!咱們要趕在除歲前回到城裡,快回去準備吧!

少年向客家們招呼了聲知道了,回頭對女孩說:

麗銀。我們真是富商大賈,這身粗衣只是外出從權。明年春天,會再回來迎 娶。妳一定要等我!一定!請相信我,我一定會回來!……

謝謝你,小哥。女孩道。我知道你的一番心意,心裡很感激。可是,我們是 不同世界的人吶。你一定會遇見,比麗銀好上千倍萬倍的女孩。不要再掛記苦命 的麗銀了。好不?

少年還要說,女孩伸手撫住他的唇。快回去罷。不好讓客家伯伯們等下去了 。回去以後,不要再到小鎮來了。路上千萬小心。即使外地人,你偷看成年禮, 總是不該。麗銀心上,好生掛記著呢。

妳放心,我會再回來的!一定!

少年握握女孩的手,堅定說道。轉身奔回客舍。

客家早聽同伴說起少年與女孩的事。看見少年回來,似有滿腹話要說。幾度 躊躇,終於還是長歎一聲。

快準備罷。就要出發了。



才幾轉,小鎮就在桑林掩沒。少年戀戀回望。心裡想著。

麗銀。我會再回來的。要等我。

天涯何處無芳草呢。城裡那麼多好人家的女兒。客家看著少年。少年微笑, 不說什麼。慢慢地走。

吆!——路窄難行,客家留心吶!

前頭先鋒,這麼喊道。落在最後頭的少年,只是低頭想心事。過彎處,踩了 個空。

麗 銀 (7)

麗 銀 (7)

2000.3.15.




少年,被雞鳴叫醒。不知什麼時候睡著的。昨晚發生的一切,一幕幕鮮明印 在腦海。只記得,女孩全身被金黃的光籠罩,滿臉幸福喜悅。七娘母,回應她的 祈祝了麼?

少年拍拍身上的草葉塵土,走出桑林。他只知道,這輩子,心怕是再也離不 開麗銀了。

小哥,這麼早就起來散步啦?

熟悉的,清甜悅耳的聲音。少年抬起頭。女孩和昨天一樣,手挽著空桑籃, 笑吟吟看著他呢。一定正要去採桑吧?少年不禁臉紅。心跳又開始不聽使喚了。

呃,是,是啊。早晨,空氣好,我一向早、早起的。呵,呵呵。……

哦?真的啊。她笑著。我小時聽客家伯伯們說,城裡夜晚和白天一樣明亮, 都是燈火。晚上好多好玩好看的事物,幾天都玩不完。他們玩得晚也睡得遲,早 上很晚才起床。像小哥這樣愛早起的人,一定很少很少,噢?

還,還好啦。少年惴惴笑了。心想,昨晚不小心睡著,被她發現了麼。可是 看她無邪單純的笑容,似乎又不曾。

麗銀,妳,妳……想過離開這裡,到城裡看看麼。少年道。

女孩搖了搖頭。為什麼呢。我很喜歡這裡啊。……

可是,少年緊接著說,妳並不是這兒的人吶。爹娘帶妳逃難來的,不是麼。 城裡那麼繁華,那才是妳的世界啊!

女孩抿嘴笑著,只是輕輕低著頭。

麗銀,跟我走吧!少年牽起她的手,雙眼定定看著。妳不屬於這裡,不要再 過這種苦日子了!我爹在城裡富甲一方,我可以給妳幸福的。相信我,跟我走吧 !……

謝謝你,小哥。我知道你關心我,為了我著想。她溫和笑道。可是,很小很 小時,我,……女孩的臉紅了紅。……已經把心,許給另一個人了。

少年不可置信看著她。難道是……

小哥。女孩道。你知道,東街的大哥麼。

早料到了。少年腦海還是轟地一響。

……他也是個苦命孩子啊。小哥一定聽說,麗銀來到小鎮,比一隻小貓大不 了多少。若不是那時,也還半大不小的他細心照料麗銀,現在怕只是個夭折嬰孩 ,又何來這十六年呢。

可是,妳們是兄妹啊。少年道。

女孩瞥了他,再望向遠山。幽幽說道。

東街大哥的父親,當年也偷偷去看了成年禮。同樣是個不信禁忌的人吶。… …

少年不答。


to be continued...

麗 銀 (6)

麗 銀 (6)

2000.3.15.





不知吟唱了多久。月上中天,原本頎長的身影,消減幾至無形。吟唱聲在起 始母親的引領下,漸漸歇息。女孩們俯地拜謝月娘恩賜,也沾染了一身晶瑩。

和著露水,女孩們穿上衣裳。跟著母親,順著來時小徑回去。這一年成年禮 ,總是結束了。隱著的身影,正想如來時般,偷偷跟著回廣場,卻聽到極輕微小 心的,細碎的枯葉碎裂聲,彷彿怕驚擾了什麼。忙再躲了回去。

是那個女孩。再如何的外鄉人,生於斯長於斯,對這傳說怎能不記一份心呢 。這麼纖巧乖順,女孩還是女孩。

在同樣地方,女孩像夏末的蟬,無聲蛻變著。

夜已經深了。月白風清的夜裡,萬物都是深深淺淺的靛青。愈發襯出女孩身 軀,宛如初雪的白。

女孩像她們一樣,將蛻下的塵世皮貌,細心疊在身旁。然後長跪下來。西斜 月色在姣好身軀流動,泛出晶瑩的光。

閉著眼睛,女孩合掌祝禱,神情比之前任一個少女都虔誠。她柔軟的,淡紅 的唇,像停在花瓣上的粉蝶,輕輕顫著。她,祈求什麼樣的情人呢。

小丘周圍的桑樹,特別稀疏。遠離小丘,才漸漸濃密起來。就像月暈一樣。 深怕被發現,隱在靛青裡的人,隔了幾步,遠遠地看。滿是露水的草地映著光, 女孩彷彿下凡仙子,置身閃爍金光的仙境裡。圓潤的乳,纖細的腰,藕白修長的 肢體,掩映在桑樹深淺墨綠裡。他深吸了一口氣。這真是白天,那個挽著桑籃的 女孩麼。

那女孩吟起麗銀之歌。清甜女聲,幽幽在山谷迴響。像是回應般,淡黃月光 越發明亮。

進行完成年禮的母親與女孩們,回到了小廣場。女孩們臉頰紅撲撲的,滿臉 喜悅。從今以後,她們就是大人,不會再被當作乳臭未乾的孩子了。

全鎮人們迎上前,陷在歡喜笑語中。然後,漸漸向街道散去。白髮長老微笑 著,回顧東方的麗銀小丘。雙眼卻訝地睜大起來。

月之七夕,桑原麗銀!月之七夕,桑原麗銀!……

老人激動地流下淚來。百年來的傳說,原來這麼應驗的!

老爹,夜深了,該回去了。身旁的人這麼勸著。他們以為,老人還在為儀式 感動。只有老人知道,遠方的麗銀小丘,發生了什麼事。


to be continued...

麗 銀 (5)

麗 銀 (5)


2000.3.13.



母親和女孩們,魚貫走進桑原。桑原東側,遠離小鎮另一頭,有處方圓十丈 、不生草木的橢圓小丘。明月升起,漸漸會映滿整個丘陵。儀式由是開始。

來到麗銀小丘。趁著月光還未滿盈,女孩們迎向月光來處,緩緩解開衣襟。 像是說好了的,外衣,衫裙,內衫,小衣,原本附在女孩身上的絲縷,一件件蛻 落下來,齊整疊成小方,置在腳旁。

六個淡黃年輕剪影,長跪在柔軟綿密,絨毛似的草地。月光自遠處一線一線 游來,不知何時,已經來到女孩們的膝前。和著溫涼的風,像一雙親蜜溫柔的手 ,輕輕撫上她們肌膚。

於是,女孩們修長的腿,平坦的腹,初萌幼樨的胸乳,稚氣未脫的虔誠的臉 ,就映上了晶瑩的顏色。

合掌俯首的她們,在想些什麼呢?

母親們,一個個在自己女兒身後和衣跪下了。同樣的姿勢,同樣的虔誠。在 這樣年紀,她們也曾經像這般,在七夕月光下,接受母親與七娘母的祝福。今天 ,是祝福自己女兒的時候了。她們知道,該把神聖月光留給年輕身軀們,自己不 該分潤的。

月光,映滿整個小丘。草芽,桑葉,樹枝,乃至遠山稜線,都籠上銀白的微 暈。最年長的母親,開始吟唱古老悠遠的曲調。其餘的母親,跟著和進來。唱了 一輪,女孩們也和了進來。

開始了。村口小廣場的人們聽見歌聲,都安靜下來,望向遠方小丘。




夜之七夕 桑原麗銀

欣我嬋娟 浴浴其芬

有女懷思 長座荒野

怔怔於懷 子寧不知殷?


月之七夕 桑芽麗銀

惠我嬋娟 蔚蔚其珍

有女懷春 長住荒野

陳陳於懷 子寧不賜殷?


星之七夕 桑葉麗銀

宥我嬋娟 蘶蘶其馨

有女懷意 長跪荒野

伸伸於懷 子寧不致殷?

…… ……



歌聲順著清風,細細傳到廣場。不知是誰開始的,廣場和著遠方歌聲,也唱 起同樣曲調。三三兩兩,聲音漸漸揚起,加入的人越來越多。這首麗銀之歌,迴 盪在山谷間,四野瀰漫山民濃郁的祈祝情懷。愈發寧靜。

想不到,真想不到。遇上這場祝禱,何其有幸。客家歎道,擦擦溼潤的眼。

怎不見大哥公子呢?另個客家問。聞言他擺擺手,大概是白天太累,早早就 睡了。左右他往後,不知還要來麗銀幾回,會有機會再遇上的。


to be continued...

麗 銀 (4)

麗 銀 (4)


2000.3.12.



女孩到桑房把蠶嬰餵了。陰暗角落裡,動作越來越緩。一滴,兩滴,細心擦 乾的嫩綠桑葉,又漸漸被淚水濡濕。桑房裡,還是寂靜。細心的話,甚至還能聽 見,蠶啃食桑葉的,細細碎碎的聲音。間或著淚水掉落,啪嗒,啪嗒。

約莫過了半炷香光景,女孩終於收了淚,用衣袖抹了抹眼。打勉精神,把籃 裡桑葉鋪完。出了桑房。

百餘年來,不知是自白樂天詩句以訛傳訛,還真是遠古流傳下來的傳統,麗 銀小鎮的人們,總在家裡女孩十六歲這年七夕夜,向七娘母,——也就是嫦娥, ——祝禱未來的聰敏良慧,希望能夠得遇良善的伴侶。傳說中,在七夕夜向七娘 母祈福,將自己託付給她,她一定會安排最美好的未來伴侶,給那個女孩。

其實,二十餘戶人家,百年來相互聯姻。誰家子女初長成,會與那戶成姻緣 ,誰也心知肚明。這樣的傳統,倒是儀式勝過實際些。

只是,少女心中,對愛戀與伴侶,總有美麗憧憬。兒時玩伴只是兒時玩伴, 數個相熟的年輕男孩,究竟誰會與自己相守一生,還在未定之天。只覺得各有各 的好,見了誰都覺得臉紅心跳,心下怎麼也拿不定主意。若真有心儀的固定對象 了,偶爾卻又懷疑:自己是不是太早許下芳心?那人是不是真是那個最適合自己 的良人?……種種苦惱猶疑,在成年禮後,才能稍有解脫。——就把一切,都留 給七娘母安排罷!她一定會作最妥切的安排。一定會的。

麗銀女孩,就這麼相信著。說也奇怪,不管鎮日吵吵好好,或是一輩子相對 無言,百餘年來幾代姻緣,小鎮各戶人家,從沒有不滿意彼此姻緣的。也因此, 每當女孩到了十六歲,七夕夜桑原的成年禮,家家戶戶都慎而重之,不敢輕忽。

夜了。家中有十六芳齡女孩的幾戶人家,娘親領著女孩聚在村口小廣場,興 奮地準備出發。整個村落的鎮民,不論男男女女,都搬來小板凳小摺椅,三三兩 兩聚在這裡。才作過成年禮的女孩或已婚少婦,告訴將面臨的少女自己的經歷。 各家母親們,交換著彼此為女兒做成年禮的心得。至於父親、丈夫和少男,則低 聲品評著女孩,論斷她們的優劣,心裡盤算該追求哪個作為自己伴侶,或是誰該 追誰,誰只適合誰。整個廣場,就這麼陷入喜悅的嘈雜笑語裡。大家都在期待。

大家都在期待。

不知何時,鵝黃明月,緩緩爬上山頭。當第一線月光射進廣場,在地上為人 們剪出修長側影,他們知道,是時候了。母親們領著女孩進入桑原,其餘的人還 是坐在小廣場。由長老(也就是村口那個白髮老人)帶頭,反覆吟哦古老相傳的 七夕頌詞。

還不必或已為女兒行成年禮的母親,在這時留心小鎮男子,提防有人前去偷 窺,破壞了儀式的神聖。對鎮民而言,這樣的提防實在是多餘的。大家自小知道 女孩成年禮儀式的過程與禁忌。甚至已有男子因為偷窺成年禮,以致情人未婚懷 孕,在生產過程死去,自己隨即也哀痛而死的例子。誰也不會拿自己一生幸福開 玩笑。

只是,他們獨獨忘了一個人。


to be continued...

麗銀 (3)

[斷簡殘篇]


麗 銀 (3)


2000.3.12.



婦人再三勸說,女孩用明亮澄澈的眼看著婦人,只是微笑搖頭。少年在一旁 正想開口,父親已經說道:這就是那對夫婦帶來的女孩吧。都長這麼大了。還記 得客家伯伯麼?

女孩點點頭笑。當然記得。伯伯對麗銀最好了。那年伯伯送麗銀的小木盒, 麗銀還愛惜留在身邊,放些女孩兒家的小事物呢。伯伯近來也好麼?

婦人跟客家點頭笑道:您瞧瞧我這記性,都忘了跟您引見了,光顧自己說話 。又回頭跟女孩說:麗銀啊。這位就是妳客商伯伯的公子爺,你們一般年歲,心 性相差無幾,正好親近親近。……

順著婦人的話,慣習世故人情的少年向女孩點頭,伸出手來,想跟女孩拉拉 手親近親近。女孩只是抿嘴微笑,示意著身旁桑籃,然後萬了半福。再對婦人說 道:嬤嬤,桑房裡的蠶嬰還沒餵呢。等會兒我還得去東街大哥那兒,幫他燒水整 理屋子。怕不能陪大家聊了。蠶寶寶們要餓壞了。

女孩說著,向大家再點頭欠欠身,挽著桑籃走遠了。客家看著自己兒子,望 著女孩身影,失魂落魄的樣子,心下便會意了。對婦人說:這會兒我才知道,女 孩名字也叫麗銀呢。

是啊。婦人答道。當初兩夫婦逃難來,孩子才初生未久。還來不及取名,孩 子母親就傷重先走一步了。丈夫中了毒箭,性命也不久長,便指地為名,託付給 全鎮這二十餘戶人家。希望蒙山神眷憐,讓孩子平安長大成人。所幸這女娃兒也 的確乖巧,東跑西忙主動幫著作事,這兒每戶人家都把她當成自己人看待。……

嗯嗯。客家邊聽邊點頭。心想,這樣的好女孩,定是名家之後,只是一時落 拓。討作媳婦,必也不枉。又試探道:這女孩如此乖巧,怕是早有人家了吧。莫 不就是方才提到的東街大哥麼。

婦人搖搖頭。那漢子年紀比麗銀大了一紀有餘呢。雖然不是同出一源,卻比 親生兄妹還親。大概因為他也是自小父母雙亡,有同樣憐惜的心情罷。麗銀年紀 還幼小時,虧得他在旁照應,否則咱們各有農事要忙,雖有心怕也無法分神吶。 ……

那好那好。客家應著,點頭微笑。回頭對兒子挾挾眼,意思是:爹爹都幫你 問清楚了。有沒有緣分,就看小子你的造化啦。少年哪裡不知,臉紅了紅,卻不 答腔。沉默了半晌,才吶吶地說:爹爹,我,我到桑原那兒玩玩。

正要轉身,婦人百般猶豫,終於還是開了口:

小哥,你現下去玩不妨事,夜裡可別上那兒去。今兒個七夕夜,鎮上六、七 個女孩要在那兒舉行成年禮呢。男人不好在場的。

真的?少年奇道。大娘,這又為什麼呢。我早聽爹爹說,鎮上有這個傳統, 早想體會一下這樣的氣氛。卻不知還有這層禁忌。這回適逢因緣際會,正想參觀 這一年一度的盛會,怎麼……

呃,……婦人欲言又止地說,總之,這是百餘年來的傳統,男人絕對不可以 在場,連偷看也不行。這是為女孩祈福,祝禱未來良緣的儀式。男人若是看了, 註定遭天譴的。千萬千萬不要冒犯山神吶。


to be continued...

麗銀 (2)

[斷簡殘篇]


麗 銀 (2)

2000.3.12.




一路行來,少年發現,父親叔伯與鎮民們,幾乎都是熟識的。每走幾步,就要打躬作揖,寒喧好久。少年跟著點頭微笑,偷偷拉著父親衣裳,低聲問:爹爹,他們怎地都認識咱們啊?話才出口,自己就覺得笨。——怎能不認識呢。就這幾戶人家,就這幾個客家帶著什物來,彼此想不認識都難。


父親對他贊許一笑。回頭對婦人說:這就是犬子,第一回帶他上這兒來。人是騖鈍了些,倒也忠厚實在。以後的日子,還望親家們多多眷顧,給他點教誨指正才好吶。婦人笑道,客家您客氣了。您家公子英氣挺拔,滿眼透著聰敏,還不知誰家姑娘有這好福氣,能作您媳婦呢。


就像鎮民稱他們「客家」一樣,這群行商也約定俗成,把鎮民喚作「親家」。客家親家一稱呼,即使不甚相識,彼此彷彿還比街坊鄰居更熟絡些。


……大娘,村口老爺爺說,咱這地方叫做「麗銀」吶?看著父親婦人寒暄稍歇,少年忍不住開口問。又說,是一位叫什麼「白熱天」的大詩人取的?


婦人笑得直打跌。哎唷,什麼「白熱天」「黃土地」的呀。老人家說話含混些,小孩兒要多琢磨才是。婦人說。他的意思是說,過去有個大詩人叫白樂天,有段日子不是被朝廷昏君下貶麼。他曾到這村子住過一宿,看見中秋夜裡月光皎潔,有感而發吟了兩句詩「萬里明月夜,桑原盡麗銀」。小鎮名字,就從這兩句詩來的。


噢。少年應著。原來是白樂天啊。可是轉念又想,自己讀過《白樂天樂府詩》,集子裡可從沒讀過這兩句。否則該有印象的。又開口這樣問。大娘答道,當然找不到了。白樂天從頭到尾只吟出這兩句,並沒續成篇章,詩集自是不收的。少年只得將信將疑,暫且記下了。


同樣兩句詩,老人吟成「荒原」,婦人說是「桑原」。卻有不同的情調。「荒原盡麗銀」,讓少年腦海浮現靜謐草原一片銀白,清冷寂寥。「桑原盡麗銀」,卻使少年見到月夜裡滿山桑葉迎著月光閃爍款擺,充滿豐饒秀媚的氣氛。


少年正想著,只聽婦人叫喚:麗銀,今晚的成年禮妳也來,別忘了啊!少年抬頭,卻是呆了。心頭突突地跳。


迎面走來的,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女。頭髮用絳色頭巾隨意挽起,幾縷柔軟青絲散在頰旁,順著風微微擺著。淡黃粗麻布簡單衣裙,想是工作時穿的,沾上幾處污跡,更襯出她膚色的潤白。右肩挽了滿籃青翠桑葉,一路走得急了,微微喘著,使俏生生鵝蛋臉,映出淡淡的桃紅。


她在遠處見了陌生人影,本來還不太敢走近。認出幾個是曾見過的客家,膽子才壯了些。走上前來,先向客家們欠身萬了萬福,再向婦人說道:嬤嬤,不成的。小娟今年也十六了,您單為她打理,已經夠勞累了,麗銀怎好再勞煩您呢。


女孩上前跟婦人擦了擦汗,接著又說:再說,每年女孩十六歲,慣常是一戶人家的娘親,為一個女孩兒祈福。麗銀怎好分了小娟應得的福分,讓人家閒話呢。麗銀命苦,又是外地人,有幸長到這般年月,已經天可憐見,不求什麼了。作不作成年,不妨事的。……


to be continued...

麗銀 (1)

[斷簡殘篇]


麗銀 (1)


2000.3.12.


這是個偏遠的小鎮。自山城要翻過兩個山頭,走幾百里路,才能上這兒來。就算來了,也要摸索好一陣子,才走得進通往鎮上的小路。都怪鎮外林子長得太密太繁。才開發出來的便道,不多時又被新長出的枝枒,一轉一轉掩蓋起來。所以,只有跑單幫的客家們(也實在不多就是了),才知道路該怎麼走。

  「客家」,鎮上這麼叫著跑單幫的人們。被山團團纏住的小鎮,除了十多年前,一對夫婦帶著初生不到週歲的女嬰,逃難到這裡,只有跑單幫的人們會來,是唯一的客人。叫他們「客家」,也就理所當然了。

小鎮或許因為被群山環繞,四季溫暖如春。鎮外是一大片桑原,桑樹長得肥沃青翠,也使桑葉上的天蠶,結出又大又好的繭。這也是鎮民賴以為生的來源。幾乎每戶人家,都有獨到的採繭織緞技巧,織出的花樣沒有一戶是相同的。這也是小鎮評斷未來媳婦優劣的必要考核項目。新嫁娘嫁到夫家,也帶來娘家的織緞手法。兩家手法混雜融合下,又變化出新的花樣來。

  客家一年只來一、兩回。他們帶來許多城市的新事物,虧他們來,鎮民生活才便利不少。鎮民還是過著以物易物的生活,客家大老遠來,用這些新事物換取鎮民精美柔滑的錦緞。這些用廉價事物換來的錦緞,到了山下城市,輕易就能以幾十倍甚至百倍的價格賣出。難怪客家們願意翻山越嶺,不惜冒生命危險到這兒來了。

到小鎮的路徑,是客家們不傳之祕。向來只有父傳子,子傳孫,女兒外戚都不得而知。說來也因為,路徑實在無法以圖繪言述來傳習。只有在引領下,跟著走過幾回,才勉強記得一路半徑。每回再走,還得憑著自己臨機應變,——或許還有上天幾分寵眷,——才能在早已紊亂模糊的群花眾樹間,找出依稀記憶的舊路來。

  小鎮叫什麼名字呢?有回,第一次來的客家少年這麼問。鎮口晒著太陽的白髮老公公,聲調模糊地告訴他:小鎮叫「麗銀」啊。這是一百多年前,有個詩人叫什麼白熱天還是白蜥蜴的,他所取的啊。在他詩集裡,還有「萬里明月夜,荒原盡麗銀」的句子呢。

可是,少年問,為什麼要叫「麗銀」呢?聽來實在不像個村落的名字。

老公公呼呵呵地笑,說道:那是因為啊,……。

少年只聽懂前面幾個字。之後的話,就像湯裡過熟的元宵,稀里呼嚕糊成一團。少年讀過幾年私塾,之前說的什麼「白熱天」「白蜥蜴」的詩人,他壓根沒聽說過。只見老人咕嚕咕嚕還在說,他連忙覷了個空,打斷老人的話謝過了。隨著父親,再往村子裡走。

to be continued...

星期六, 4月 19, 2008

網路版才子佳人書?——讀葉慈《翼手龍與小青蛙》

中國近代文學史,出現許多章回小說。《三國》,《紅樓》,《水滸》,《西遊》,更被喻為「四才子書」。章回小說的出現,除了文人在那僵化時代裡有志難伸,藉此借古諷今,發為塊壘;也有人純為自我翫玩排遣閒暇,或者其他不明因素,經營出許多有意思的故事來。

只是大多數中國文人,還是主張以文言志,教化社會的(唉中國文人就是這麼不可愛)。對一些章回創作,頗有微言。我記得《紅樓夢》第一回,曹雪芹甚至曾對此說過一些話,意思是:現今許多章回小說,都不見真性情,只有虛假矯飾。說穿了,只是作者為了炫學,才假託創造兩個才人和佳人來搬弄,中間再加上個跳梁小丑搬弄其中,就成了一部章回小說。……


網路版才子佳人書?

——讀葉慈《翼手龍與小青蛙》


《翼手龍與小青蛙》
作  者:觀潮樓主
出 版 社:紅色文化
出版日期:2000/04
定 價: 180元


這話說得實在重。不過,我讀過少數幾部章回,的確給我這樣的感覺。比如說《鏡花緣》吧。雖然許久未讀了,但我印象彷彿是《山海經》、民間遊藝記錄、奇人異事閒談……之類的大雜燴。初始作者似乎還有諷喻時政的意圖,如描寫君子國之拾金不昧,反諷當時社會;寫了幾章就疲了,變成抄書大師。唯一的好處是:他藉故事保留了許多文化游藝的樣貌,對後世研究不能不說是一大助益。

章回小說的出現,與時代有關。當八股取士成為正經,炫麗但僵化的文體才是上選,社會自會形成另一股反動勢力與之抗衡。寫作章回小說的作者,可能懷才不遇發而為文,也有許多根本不屑當官進祿,樂為章回小說家,在野關懷社會,關心時局。奇的是,真能洛陽紙貴人人樂讀的,反而是這些當時自許正統文人看不起的章回小說。我有時會想:這和現今台灣現代文學出版,網路創作風行的現象,不是很相似麼?

說來,真正的台灣網路文學風潮之始,還是由紅色文化出版引進蔡智恒《第一次親密接觸》開始。不論網路或平面媒體,只要對文學閱讀或寫作有造詣者,對這部小說的評價多是不甚了了;仍不能否定,這作品對十幾二十餘歲年輕人而言,實在是入口即溶、鬆軟香甜的蛋糕。校園愛情,是這族群的共通語言。台灣大陸皆然。一時間,各新興小出版社爭相上網尋找網路作者,夢想再找到另一個痞子蔡來大撈其錢。這,真不知是不是台灣獨有的出版通病吶。

說了這許多,還沒進入正題呢。

紅色文化,是否因此確立出版方向,不得而知;但自此有次序有計畫引介台灣學術網路看版(BBS),知名網路作者的作品,卻是有目共睹的。網路長篇創作,過去沿習坊間浪漫小說模式,談的多是虛擬愛情,場景以校園為主。自從蔡智恒「示範」了,小說中引進BBS網路活動樣貌的可能,仿作驟然風起雲湧,紛紛出現。紅色文化後續發表的網路作品,也多是繼蔡智恒之後,以網路活動為中心的故事。隱隱然形成一個印象:所謂「網路文學」,就是寫作包含網路活動,以網路生活為要旨的新興文學。真是這樣麼?

這次跟大家介紹的這本《翼手龍與小青蛙》,是繼《第一次親密接觸》後,在台灣學術網路BBS頗受注目和追逐的另一部連載小說。時值公共電視文學劇《人間四月天》效應沸沸湯湯之際,徐志摩、陸小曼與林徽音三人之間的愛情,再度為大眾記憶。《翼》書恰是校園文學才女與理工王子情慕酬答戲碼,又以學生最熟稔的網路活動作引線,怎能不叫莘莘學子為之瘋狂呢。「人間四月天校園版」的印象不逕而走;就是如今轉成平面出版,也以「本世紀upgrade的人間四月天」(封面宣傳語)作號召。

但事實上,兩者實在南轅北轍了些。《翼》書中,女主角以愛爾蘭名詩人葉慈(Yeats)作入站代號,用「翼手龍」作為暱稱。在隨文附註作用的簽名檔也明示自己會飛(成績優異)又會玩,青蛙(男孩)們只能昂首仰望,休想一親芳澤。一方面暗示了女主角的自負超凡與年少氣盛,另方面向異性自高態度,就算自己真是隱喻貌醜的「恐龍」,也比暗示帥氣的「青蛙」強盛不知凡幾。這樣的出場態度,只怕和習稱性情外柔內剛的林徽音,一丁點都不似。

事實上,「人間四月天」的比擬,來自作者對讀者強加的「明示」。同是眾女愛慕的男主角大俊,對葉慈之無法拜倒西裝褲下本有不悅;在網路她更以鋒利口吻與之對罵,怒不可愒之餘,無意與同學發現她用另一個「麥田吟風」代號上站。決心利用網路匿名特性,也用另一相似代號「麥田捕手」來情誘對手。卻無意看見自稱「翼手龍」的葉慈,在畢業紀念冊的照片:



照片裡的葉慈,人字劉海梳著雙辮,倚在以瘦金體書法寫就李後主〈虞美人〉詞令的白牆前,張著無辜的大眼。短短兩句留言:「君看雙眼色,不語似無愁!」

「好像古人喔!好像那個,叫林,林什麼音的!」小美說道。

「林徽音(因),人間四月天的林徽音。」大俊皺起眉頭,若有所思。(頁55)


自此,男主角對葉慈的情誘心態,本像卡通《神奇寶貝》火箭隊收伏口袋怪獸般,只求「收伏」不為「飼育(愛戀)」;看了照片卻真的目昡神馳。一場網路鳳求凰,順理成章展開。

有趣的是,因為「美麗」或(狀似)「無邪」,所以女主角的炫學、驕狂、目中無人的幼稚心態,也就變得可以原諒了。被作者原諒,也被讀者原諒。

這樣情節設定下,炫學就變成理所當然。作者似乎急欲表現女主角(其實當然是營造人物的作者)能耐,一開場就用英詩、故典、各種古往今來文學章句諸事來試驗男主角,能對上始可為友。最牽強的,莫過於「簽名檔五謎題」了。五個上下不著邊際無連貫意義的短句,要說典出何處,幾不可能。男主角竟還若合符節答出?只能說作者「分心互搏」的功力不甚理想,讓布偶下雙手大剌剌露了出來,輕易就讓讀者察覺,兩布偶實為同一藝匠所搬弄。這在小說創作上,實在不算高明啊。

稍愛文學的讀者或作者,E.M.佛斯特 (E.M.Forst)《小說面面觀》想必不陌生。炫學為主(或說,主角以文學知識來情慕酬答)的前提下,情節或人物性格的描寫空間變得狹小。整部小說少有轉折或衝突,就是主角的內心戲也少之又少,淪為佛斯特所謂的「扁型人物」。雖然自第14回,作者沿生出另一個性喜網交、狂戀大俊的「百萬富家女」來串場攪局,還是同樣「扁型」。除了讓讀者疑惑作者是否對網交或主張性欲解放的某些現代女子頗有微詞,對情節無甚轉變的助益。

綜言之,這部網路小說雖然對網民有親和力,以小說寫作角度看來,可能還是失敗的。讀者無法自其中得到領悟或體驗,在文句中也無法從解構、重組與回憶各方面獲得滿足。涉獵還有不足的讀者,甚至會因其間典故的紛來沓至,感到嚴重挫折。雖然,作者當初發表時,即體貼隨文加上附註來補足,可是閱讀小說畢竟與研讀論文不同。有技巧的寫作者,在文句或情節前後,就能設計出具「附註」功能的敘述;或由主角解說,或由旁人代答,不一而足。對整體結構非但沒有影響,甚至還可發揮助益之效。就看作者功力高低而定了。

話說回來,舉出《翼》書一些不足處,不是暗示它一無可取。我想,作者涉獵雖博雜,對創作小說相信還陌生。再者,網路創作和其他媒體上的創作一樣,同樣要自幼及長,從生澀而成熟。

《翼》書最值得稱許的,在於它成功反映了網路不同於前的面向。網路這新興媒介,不止是性愛中繼點或稚愛呻吟處,同樣可以言志,可以論文,可以對頌酬答,互通佳誼。它充滿無限可能,而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就網路文學而言,這樣作品雖是起步,至少說明創作者無所不在,同樣有能人異士在網路筆耕。假以時日,如喙巨作一樣會在網路出現。只爭來早與來遲罷了。

星期五, 4月 18, 2008

北京柳絮

北京柳絮

這是一個朋友傳給我的相片。
擷取自某個新聞畫面。

世說新語裡,第二篇「言語」,
記載了謝安與子女的對話。
雖網路很容易查得到全文,
且轉載如下:

謝太傅寒雪日內集,
與兒女講論文義;
俄而雪驟,
公欣然曰:白雪紛紛何所似?
兄子胡兒曰:撒鹽空中差可擬,
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風起。
公大笑樂。

看這畫面,柳絮還真像是白雪紛飛。朋友說,這季節的北京,正是柳絮飄飛之時。看畫面似乎是美,對過敏的人可受罪了。看畫面這女孩,直是苦不堪言。

只是,置身事外,看這照片卻覺得可愛極了。


題外話。
本來未查詢網路時,
雖然記得出自《世說新語》,
我下意識誤以為這是蘇小妹的典故。
想想,一個是南北朝,一個是北宋,
這前後年代也差得夠遠了。
若沒查證就亂出口,就出糗出大了。

世人依這典故,
將「詠絮之才」來贊美女子的聰慧。
在封建年代,女孩太聰明,只怕不是好事。

故事中這個詠絮的「兄女」,
是那時著名的才女謝道韞。
索查網路,「星島環球網」整理了謝道韞的生平。
讀來深深覺得這位才女不僅文才好,膽氣智識亦不凡。
如果不是受限女兒身,能得國家重用,
何嘗不會是個將相之材呢。

「星島環球網」對謝道韞的介紹,
轉貼如下,
供讀者們參考。



為小叔子論戰 為丈夫打仗 謝道韞讓眾神喧嘩


(轉載自「星島環球網」, http://www.stnn.cc:82/arts/200801/t20080107_708455.html)

  晉代多風流名士,狂狷有之,瀟灑有之,不羈有之……讓有些女人恨不得生在那些時代,和那些風流才子共度余生。其實,晉代的女子亦佳,絲毫不輸男子。換句話說,在晉代亦有不少女名士,謝道韞就是其中的一員。

  謝道韞出生名門望族,為贏得“淝水之戰”的一代名將謝安之侄女,安西將軍謝奕之女,大書法家王羲之的二兒媳,王羲之之子王凝之之妻;謝道韞才學過人,甚是聰慧,且勇敢果斷,品味高雅,為東晉女詩人。《晉書》本傳記她“風韻高邁”、“神情散朗,有林下風氣。”

  《晉書·王凝之妻謝氏傳》則雲:“王凝之妻謝道韞,聰明有才辯,嘗內集,雪驟下,叔謝安曰:‘何所擬也?’安兄子朗曰:‘撒鹽空中差可擬。’道韞曰:‘未若柳絮因風起。’安大悅,眾承許之。”因此,後世稱讚能詩善文的女子為“詠絮才”。謝道韞的文才氣度,曾令她的小叔子王獻之折服。相傳謝道韞曾為王獻之論戰過。

  書聖王羲之的三兒子王獻之傳其衣缽,頗得其真諦,被後世合稱“二王”。晉代的名士多喜清談,一炷香,一盞清茶,一杯醇酒便可不分白天黑夜地談論不休。王獻之也不例外,常邀文苑中頂尖的人物來家裏相聚,在高手如雲中論戰,不亦樂乎。

  一次,王獻之與友人談論詩文時,窘于應對,一時間處於下風,被此經過的謝道韞得知窘境,欲為之解圍,就差了丫鬟悄悄遞給他一張紙條,上書“欲為小郎解圍”。

  魏晉時代,男女授受不親的禮防也漸受重視,雖有大家閨秀偶爾參與清談,但會張設青綾幕幢以自蔽,使與之對談的男性客人,只聞其聲而不見其嬌面。

  當時的謝道韞便在垂下的一方青簾後,接著王獻之他們的話題,從容不迫地引經據典侃侃而談,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便讓在座客人無言以對,理屈詞窮而甘拜下風。讓謝道韞順利為小叔子論戰解了圍。謝道韞之中“泰山崩于前而色不變”的氣質不僅體現在論戰中,更體現在她為自己的丈夫的突圍中。一介弱女子,在危難時刻,丈夫都寄希望於神佛之時,她臨危不懼、挺身而身,帶領家丁突圍。

  謝道韞嫁到王家數十年,克盡婦道,溫、良、恭、儉、讓,無人不認為她是不可多得的好媳婦。十年間,王凝之在謝安的保薦下,從江州刺史、左將軍,一直榮升為主管一郡軍政大權的會稽內史。兩晉雖不少人醉生夢死,看似灑脫飄逸,實則東晉是個因外頻頻而搖搖欲墜的朝代。就在王凝之在擔任會稽內史時,發生了“孫恩之難”。

  《晉書·列女傳》載:“(道韞)及遭孫恩之難,舉措自若,既聞夫及諸子已為賊所害,方命婢肩輿抽刃出門,亂兵稍至,手殺數人,乃被虜。其外孫劉濤時年數歲,賊又欲害之,道韞曰:‘事在王門,何關他族!必其如此,寧先見殺。’恩雖毒虐,為之改容,乃不害濤。”

  賊兵孫恩造反,殺到門前,王凝之還在求神拜佛,每天閉門默禱,以為道祖必能庇祐一郡生靈。倒是一介弱女子謝道韞在勸諫無效的情況下,學她叔父謝安“但盡人事,各憑天命,”親自招募了數百家丁天天加以訓練,組成一支突擊隊伍。

  孫恩大軍長驅直入,王凝之倉皇出逃,在城門附近被對方截住,糊裏糊塗地被砍了腦袋。謝道韞鎮定自若,帶領隊伍乘亂突圍出城,橫刀在手,乘肩輿而出,衝到大街上,一如她在青綾幕幢後的談笑風生,其膽識與謀略不由得令人嘆服和心折。

  後雖勇而力不能敵,終成賊兵的俘虜,但其言行令賊兵孫恩也大為心折,對其改容相待,命人送她安返故居。此後,謝道韞一直寡居會稽。

  家破人亡寡居會稽的謝道韞,並沒有因此難而自艾自憐地幽怨生活,心性也並沒有因世事之變故而改變,她依然那麼地淡定和從容,為聞名而致的學子們傳道授業解惑,使受益者眾。

  “當時詠雪句,誰能出其右。雅人有深致,錦心而繡口。此事難效顰,畫虎恐類狗。”(宋蒲壽宬《詠史八首·謝道韞》)如謝道韞這般的女子,被後世才子佳人的筆墨不斷追訴敬仰也是意料中的事。

長噓短歎,豈見真心?——讀 余秋雨《千年一嘆》

這是余秋雨在本書自承的,最後一本「文化隨筆寫作」。在〈自序〉裡,他再三表示,「這種寫作狀態(按:指此次旅遊心情速記)不會再重覆,因此我把它看成自己的壓卷之作」,「除了正在進行的自傳寫作和舊作整理,這很可能是我的最後一本書」(頁 13)。

這話在某些余秋雨親衛隊式的書迷看來,怎不可驚。他信誓旦旦向讀者說明,「八年來因你們的支持,我的幾本書長期位居中國大陸和全球華文書籍排行前列,……但這種現象不宜繼續下去。我自己想從排行榜上下來了,……目的是避免異化,回歸生命的質樸本位」(頁 14 )。

的確。對一個誠懇自省的思索者而言,暴露在群眾巨大密切關注目光和期待下,只有窒息拘束,進退失據。不但讓人在無謂的交際應酬中疲於奔命,還使之不知不覺向群眾口味靠攏,漸漸淺薄。就拿余秋雨四部作《文化苦旅》、《山居筆記》、《霜冷長河》、《千年一嘆》來觀察,即可看出這樣的變化。

是的。要先跟各位書民說明的:這本《千年一嘆》雖然仍是值得一讀的好書,在四部作中,以我個人觀點,卻是最不誠懇最失敗的作品。怎麼說呢?


長噓短歎,豈見真心?

——讀 余秋雨《千年一嘆》


《千年一嘆》
作  者:余秋雨
出 版 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00/03
定 價: 400元



在〈自序〉起始,余秋雨就說明:「這是我在千年之交隨香港鳳凰衛視『千禧之旅」越野車隊跋涉數萬公里考察人類最重要的幾個古文明發祥地的日記」(頁 10)。在第一則日記「選擇荒涼」,也提到「這個考察記劃不是我想出來的,真正的實施者是香港鳳凰衛星電視,……我是他們特邀的嘉賓。……」「至於鳳凰衛視為什麼選擇我,儘管他們說了很多讓我汗顏的理由,又說是『一致通過』,但最讓我高興的理由是這一條:他們經過多年觀察,信任我在面對艱苦和危難時的身心承受能力」(頁 21)。你瞧,人家說「千穿萬穿,馬屁不穿」,在此又得到證實啦。

於是,余秋雨被吹捧得暈陶陶,在眾多隨從保護下,二話不說出國去玩了。食宿都有人打點,自己只要抓時間寫幾百字旅行雜記應卯,實在惠而不費。他事後解釋,「文章與書法不同,本應多改幾遍,但能不能允許作一個小小的實驗,讓一些記錄特殊行為的文章保持原生狀態和粗糙狀態?其實我從《文化苦旅》開始的寫作,就已經是一種實地尋訪行為,承受過大量的肢體冒險和思維冒險,可惜『做文章』的痕跡太重,容易碰擦到那些我早已廢棄的地域的邊界」(〈自序〉,頁 10)。

然而,《千年一嘆》和《文化苦旅》還是有根本不同。《文》的敦煌莫高窟與眾古蹟尋訪,是自發的(雖說工作所由來),有事先準備與思考討論的。余秋雨的「作文章」或許裁剪了什麼又放大了什麼,卻是反芻過、去蕪存菁的思考結晶,有目的要讓讀者一同思辯中國文化大命題。《千》保留「原生狀態和粗糙狀態」,固然得以一窺原貌,也使素材蕪雜,常有論點失焦、不知所以處。這使得《千年一嘆》真的只是「一個稍有知識貯備的當代中國文人面對異域文明時的讚嘆、驚嘆、感嘆和悲嘆」(〈自序〉,頁 10);就算是名人吐氣哈聲,還是不免些許口臭,轉瞬再無痕跡。

由於「在如此艱難危險的長途上見縫插針地塗幾句,既做不了文章也做不了學術」(〈自序〉,頁 10),時間不多身心俱疲,《千年一嘆》不得不淪為旅遊流水帳。自一開始的「希臘」數篇,就是今天我們自這兒到那兒坐什麼交通工具和什麼人會合住在什麼地方吃些什麼東西等等等等。余秋雨,或許是電視台的安排,和尋常觀光客沒什麼不同。一樣挑著名景點看,發出一樣的驚嘆,對電視觀眾作一樣的展示,和觀光客一樣作「到此一遊」合影留念。這有什麼值得看的呢?這不是我所期待的余秋雨啊。根本不是。完全不是。

余秋雨看到某些古文明的衰落,但沒思索新生命的不同。或許是,他根本沒意識到,衰落古文明所曾在的土地,舊靈魂換了面貌,但一定還在延續。那些古文明延續下來的新生代,之所以與我們不同,並不因為殖民而根本代換過了,古文明不可能了無痕跡。

會不會是因為這場所謂「千年之旅」,他參與的心態所致?說明性質的第一篇日記「選擇荒涼」,他說道:「每一道千年山梁上都有中國人的腳印,而且這排腳印沒有中斷,一直排到今天中國人的腳下。當年我們的祖光身邊應該有一些陌路人吧,他們都到哪裡去了?他們的腳印消失在何處?他們的身影飄逝於何時?也許,他們還有行李寄放在哪個山洞裡?幾千年來中華文明有沒有必要一直走到底?硬把腳印延續至今究竟是福還是禍?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去辦別一下別人的腳印,研究一下他們離去的原因」(頁 20)。

所以,他難掩大中國沙文主義心態,以古文明最綿長也唯一倖存者後代的眼光,看待了那些荒煙蔓草。幾乎沒留意那些還在故土的今民,觀察他們身上古文明的餘光。在最後〈補記〉,余秋雨提到他在伊拉克巴格達,為這旅程寫的主題歌歌詞,「法老的陵墓/巴比倫的牆/希臘海濱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風涼/…/恆河邊的梵鐘在何方?」「東方有人長相憶/祖先託我來拜訪/我是屈原的夢/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槃的鳳凰再飛翔!」,更間接反映這種傲視自得的心態。

只是話說回來,古文明的餘光,也不是匆匆過眼的應卯走馬看花,所能發覺的吧。

若不拿閱讀《文化苦旅》的眼光看待,只當單純遊記來欣賞,《千年一嘆》還是頗有消閒之助。比如第 44 篇「山洞盛宴」,一行人在約旦中國餐廳用餐,竟發現這是杜月笙女婿開的,老闆甚至還曾是台灣政府駐約旦大使館的上校武官。第 52 篇「奇怪的巴比倫」,巴比倫古城修復後,修復領袖竟令人用古代楔形文字留言在古牆上,寫著「感謝偉大領袖薩達姆於一九八二年復原巴比倫古城」,還「一連寫了很多遍」。對古文明真是莫大諷刺。

這就是《千年一嘆》。沒有意在言外的思索,只是看似嚴肅實則輕率的嘆息。

宛如春夢了無痕——讀 王文華《61╳57》

某年三月三日,中國時報第十二版「藝術人文」報導,「流行暢銷作家王文華《蛋白質女孩》中文簡體版今年一月下旬甫於中國大陸上市,僅一個月的時間,即創下十五萬本的高銷售量,榮登上海地區的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

據這則報導,王文華本人「很意外這部背景在台北都會的小說會成為上海摩登的一部分」,不但至上海新浪網觀看網民討論,預定夏天以前出版《61╳57》,還將在上海出版社運作下,仿痞子蔡模式至上海簽名。

隨兩岸生活文化(尤以大陸沿海城市)日趨接近,加上文化程度落差,大陸年輕人對台灣現代文化的好奇新鮮感不難理解。上海商業化現代化程度,又最近似台灣(台北),我覺得同類城市作品引起共鳴,並不讓人意外。異鄉異地人事物,向來不會使讀者無法接受,反而帶來窺奇之樂。上海的台灣文化熱,與十餘年前台灣的日本文化熱,應可等觀。


宛如春夢了無痕

——讀 王文華《61╳57》


《61╳57》
作  者:王文華
出 版 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01/07
定 價:
250元




王文華在台灣年輕作者群,可謂少年得志。在台大求學期間,隨幾次聯合、時報等大型文學獎獲獎,就已出版《寂寞芳心俱樂部》短篇小說集(允晨)。他慣常充分利用台北現代生活元素影像,天馬行空糅合拼貼,以荒謬寫實造成驚奇趣味效果。早期作品,提供給讀者的想像詮釋空間很大。在我印象中,以台大校園作背景寫成的《性、謊言、錄音帶》(待查證),利用後設技巧,以學校宿舍疑似性變態/騷擾事件,牽引出學校學生會的權力運作等等。除了作品名是當時院線電影《性、謊言、錄影帶》的諧擬,內容也恰是當時台灣政治人物性醜聞案的諧擬。是那時台灣現代文壇,人所樂道的話題小說。

王文華自台大外文系畢業後,轉而學商。史丹佛大學企管碩士學成後,旅美工作數年回台,藉寫作「三少四壯集」(中國時報「人間」專欄)重拾舊好。文風已和往昔不盡相同。同樣用台北現代文化作素材,著眼聚焦於台北年輕愛情觀。《蛋白質女孩》便是這專欄所結集。最為注意也引起正反意見的,王可能因嫻熟文字,不自覺近乎句句押韻,排比對仗串連全文。這種「押韻文」有人叫好有人不以為然,卻也成為王文的獨特風格。

這本《61╳57》,如文宣所言,是「王文華第一本長篇愛情小說」。在本書中,他極為刻意地努力擺脫「押韻文」習慣,似乎力圖證明:他的確努力在寫作一篇正經嚴肅文章。的確,他的努力,在新書發表時,也得到與會作家朋友的肯定。

那麼,這本王文華如此重視用力的作品,告訴了讀者什麼呢?




書名「61╳57」,讓人眼睛一亮。單純數字構成的書名極罕見,也無法透露訊息,反增讀者好奇心,急欲一探究竟。走讀之後可以知道:這兩個數字,一來是男女主角生日的民國年次,二來也是書中重要畫作雷諾瓦「小艾琳」(Pierre-Auguste Renoir, 1841-1919, "Irene Cahen d'Anvers") 的方幅尺寸。

當然,實際並不是這麼巧合。作者說了小小的謊言(或說「因創作所需的設計」)。雷諾瓦畫作原尺寸為65╳54公分。本書扉頁附了這幅畫的影像,色調偏藍失真,但可看出畫幅是長方形的。若依作者設定,畫作應近於正方,很容易推知書中所言不合實際。只是,小說家言,本不必輕信。重點也不在於此。

本書藉由第三人稱全知觀點,以女主角林靜惠眼光來敘事。這是個五十七年次情感內斂(作者使用借代自河洛音的流行語「ㄍㄧㄥ」來形容)的台南單身女子,習商留學後在台北某銀行從事美國證券投顧工作。本來將情感刻意壓抑,與人群保持合宜距離,偶然機會遇見英俊活潑的傳媒廣告工作者徐凱。一見鍾情(頁 018),加上徐刻意誘導,漸漸芳心可可,被攻破心防。

典型俊男美女鳳求凰的戲碼,卻也是市場接受度極高,極易引起共鳴的題材。

王對女主角這類的情感內斂女子,應是觀察入微。書中對林靜惠的舉止側寫,極具說服力。如她在如廁時先以沖水掩飾排泄尿音(頁 023);在小吃店為避免老闆對大腸難吃未被吃完而難過,細心用湯水掩蓋(頁 075)等等。林的體貼用心,讓讀者心有悽悽;加上作者藉男主角暗示她「長得和小艾琳很像」,人美心善的可人兒,誰讀了能不我見猶憐呢。

相對的,男主角徐凱是風趣英俊,想法活潑靈動的廣告人。他巧妙一步步有計畫接近,讓林不設防下接受不少驚喜,留下印象和好感。

只是,作者的小說情節設計似乎因太完美而失真,讓徐凱作為拿到現實生活檢視,說服力略嫌不足。連帶使徐凱角色本身變得架空虛無。

比如,頁 088,徐約林下午蹺班,坐火車去基隆。徐先送林上車,自己留在月台;待火車起動,佯裝棄女主角不顧惹她著急,到了最後關頭再跑步追逐,險險地上了車。

想像中,這自然浪漫到不行了。可是,台灣任何一地的火車站務人員,會容許這樣的事發生麼?

再如頁 073-074。徐佯稱約林至公園野餐,帶她到街上一處辦公大樓(「一家公司,沒有明顯的招牌。……靜惠看到牆上幾張電影海報,不知道這是什麼公司」)。再藉口「幫忙搬重物」,引她上八樓某間暗室。「他打開門,拉她進去。那門好重,不像一般辦公室的門,門後還有另一扇門,他再打開,拉她進去,裡面一片漆黑……靜惠左邊牆上突然閃出一陣強光,……那是一場電影……那是一場專門為她放的電影……她在第一排坐下,看著銀幕」。

專為女主角放的電影。置身處地,誰能不感動呢。可是轉念想想,這是個什麼所在?那空間的厚重門,女主角到第一排坐,暗示這處專用來放映影片,甚至是個小電影院。但,辦公大樓八樓,不應該有如此商業娛樂。電影或廣告影片試片室?或許可能。但未聽說有類似場所,且為了試片好像也不必特意架構如此講究的硬體設備。可能真是我知識不足,想不透此情此景是否真有可能。否則,這就是另一樁為浪漫而浪漫的設計了。




王文華素對電影藝術情有獨鍾,這是喜歡他作品讀者習知的事。他曾出版《電影中的實用智慧》(皇冠)一書,以數十部流行電影作引,解析他獨到的人生觀察。雖不算正規影評,至少說明了他是個用功的影迷。

在《61╳57》一書,作者少不得拿出電影知識來運用。這無可厚非,且流行電影原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符碼。

據我統計,書中情節運用列舉了二十一部電影,分別是:《女生向前走》(頁 024、028、029、198、303),《枕邊書》(頁 033),《老爸,我把自己綁架了》(頁 040),《獨領風騷》(頁 040),《英倫情人》(頁 062),《愛情的盡頭》(頁 062、073、095),《征服情海》(頁 093、240、263),《絕命大反擊》(頁 101),《變人》(頁 113),《星際大戰》(頁 123、128),《謝謝你愛過我》(頁 145),《哈啦猛男秀》(頁 063、147),《辛德勒的名單》(頁 147),《愛在黎明破曉時》(頁 147、148、153),《遇見百分百的愛情》(頁 148),《永不妥協》(頁 148),《往日情懷》(頁 227),《烈愛風雲》(頁 243),《臥虎藏龍》(頁 250),《當真愛來敲門》(頁275 、302、303),《天人交戰》(頁 289)。

這其中,有少數是必要元素,情節中不斷出現,如徐、林初遇是在《女生向前走》的試片會,之後兩人便以這電影為話題,日後也作為初遇標記。有些只是兩人對話偶爾一提,或者出現在場景,利用片名或電影情節,為角色心境的互文暗示。如林好幾次失望後,一再試圖原諒徐的風流與謊言,欺騙自己還是愛他,某天拿《當真愛來敲門》電影票,去住處邀徐看電影,卻撞見他與另一親密女友在房間歡好的事實。好不容易再次和好,看完電影後又看見《當真愛來敲門》海報。讀著海報上宣傳詞「兩個人戀愛了,只有一個人知道那不是巧合」,才相約一定找天再來看,林回家後藉電話查計程車行叫車紀錄,才知道徐根本沒和另一親密女友分手,終於徹底失望,結束愛情幻夢。在這裡,片名和海報宣傳詞,具有相當重要的,暗示林內心想望和兩人關係的玩味角色。

只是,男主角徐凱設計為廣告人,嗜看電影這種聲光傳媒可以想見;女主角林靜惠,小說的前言後語不曾交代她熱愛電影(比如曾是學校電影社社長之類),竟也能和徐凱一同如數家珍,相通聲息,甚至屢次談到某情節某句話就一同叫出某部電影某位明星。這或許顯得誇張了些。只能說作者玩得過頭,分心互搏之餘,說順了口忘了戲,沒能照顧周詳了。




王畢竟曾是主流文學大獎得獎人,具備一定的小說功力。這部小說,他善用伏筆與呼應技巧,讓小說產生深度,使讀者得以享受回顧追索的閱讀趣味。

比如,之前提過的那些電影名,就是一例。藉同部電影名的出現,一方面交代某事某經歷的時刻,另方面在暗示人物心境之餘,讓讀者不得不去回想,甚至翻閱之前篇章找答案。

再如,頁 064,林向徐提到,自己過去到新加坡受訓,機場免稅商店看見迪奧的「勿忘我」香水喜歡極了,差點忘了登機。藉此說明自己不如徐觀察的這麼理性精準,「其實我是很糊塗的」。

在這裡,「勿忘我」香水,自然不只是香水名。作者當是用它來暗示林對徐好感眷戀的心境。到了頁 114,徐凱去東京見朋友(讀到最後,讀者不難發現,其實是去見因某種原因留在東京的另一親密女友),回來時不忘帶個神祕小禮物送給林靜惠。打開來看,就是這瓶「勿忘我」香水。除了告訴讀者徐凱的細心(在當初只是隨口提過的小往事),對女方也成功營造了浪漫多情的感覺。讀者很難不同聲一歎,感同身受罷。

再舉一例。頁 129,在徐巧妙經營設計後,林對徐漸漸鍾情。徐告訴林「下禮拜四去日本」,邀林去日本玩。林隔天馬上要旅行社預定日本高級飯店「ParkHyatt 」,甚至訂下頂樓的 New York Grill,因為旅行社告訴她「那裡一位難求,是東京男人求婚的餐廳」。這一「壯舉」,連徐都咋舌。間接暗示了書中的徐和看書的讀者,林確是深陷情海了。到了頁 163,林和徐到了日本,發現徐幾乎整天留她在飯店裡,去哪裡不但沒明講也不讓她跟。讀到後來,讀者了解,這想是因為徐在日本要應付另一親密女友,根本分身乏術之故。這時林當初預定飯店所包含的整套「求婚節目」,如 Room Service,頂樓餐廳晚上訂位等等,如期上演,只剩林一個人去面對,其間落寞張力,油然而生。

頁 061,徐和林去公園野餐聊天後,傍晚離開。巧遇放學下課的北一女學生。徐猜林是北一女的,她回答「我不是,我讀台南的家齊女中」。徐告訴林,自己讀高職曾追過北一女學生未果,心下直是憾恨,「有一天我要交一個北么的女朋友,和她上床,然後把她甩掉」,來報此仇。這當然是玩笑話,也暗示徐的學歷崇拜症與征服慾。到了頁 261,兩人已有過親密關係。林雖不是北一女學生,為了給徐生日驚喜,堅持不讓他在沙灘即興作愛,在回旅館沖澡後,穿了預備好的北一女制服出現。

像這樣前後呼應的例子,還有不少。是王文華對這部小說用心經營的證明。




《61╳57》的故事角色十分單純。除了男女主角,作者不免加了對比的男女配角,提供呼應。也就是故事裡的程玲和周勝雄。

  程玲自少女時代就佻達,蹺課去遊蕩。身為風紀股長的林靜惠,不問理由就逕自為她護航,被老師責罵也默然承受,讓後來輾轉知情的程玲銘感五內。是以出社會後巧遇,成為手帕交。——雖然不盡合理,也未嘗不可是了。這是小說。

作者將程玲設定為豪爽女人型的人物。作事大開大閤,旁若無人,絲毫不避外人眼光。這不表示她就男性化或不假修飾了。相反的,雖然作者沒強調,至少說明她已是個「成熟女人」,且對自己的美麗充滿自信。

頁 024,程玲和靜惠初遇,邀她到公司坐,棄捷運而就公車,並告訴靜惠:「像我們這種美女怎麼能坐捷運?當然要坐公車給路上的男人看囉」。這樣的理由過於牽強。顯是作者特意設計來突顯程玲性格的。

程玲不但自信大方,玩性也是一流。對她而言,性與愛可以互不相干。頁227,她跟靜惠表示,「性和愛根本是兩回事。愛如果是魚類,性就是鯨魚,他們根本不是同類的,為什麼一定要同時發生」。

雖然有周勝雄這種好好先生守著,程玲還是恣意同別的男人上床。奇的是,周勝雄不是不知情,竟是默許的。這弔詭在書將結尾,作者才交代出來。

周勝雄,看似懵懂無知的單純好男人。對程玲加意奉呈,反讓她私下覺得乏味。頁 023 藉程玲告訴靜惠,「他作愛都戴兩個保證套,就怕我懷孕」來說明周勝雄的迂。也略嫌太過。簡言之,程玲和周勝雄的性格都太刻意太無血肉,比重也輕,讀者輕易可看出是作者為設計而設計。是可惜之處。

至於其他角色,更是無足輕重了。最大敗筆要算是起首的林靜惠初戀男友黃明正。他只出現在前二回,和女主角談了柏拉圖戀愛後,因靜惠主動無故退縮,無疾而終。之後,到了故事結束,這個角色沒再出現過。讓人不禁懷疑:究竟是作者寫得忘了自己設計的伏筆,還是或許現實拿來借代的女孩經歷如此,故這麼鋪陳。不管如何,這個角色完全抽去,甚至把交代林靜惠性格養成的前二章都刪除,對整本書幾無影響。——不知本書是否曾在何處,以連載方式隨想隨刊,才造成如此突兀結果。

同樣的,另個跑龍套角色邱志德,出現得更是不知所以。他在第十一回出現,作者交代他「是她大學同學,當時追過她,被她擋在城堡外,畢業後就沒有聯絡了。……後來也出國念了MBA,現在也在銀行作外匯」(頁 105)。他被作者設定為典型銀行人,打電話給靜惠,「一個月留三、四次話,靜惠從來沒回」(頁 106)。他在這回驚鴻一瞥,只為在靜惠心目中作徐凱對比;「靜惠……想他怎麼能跟徐凱比?如果徐凱來找她,……看到她和邱志德在一起,他會不會覺得她背叛了他?」(頁 106),除此之外再無他用,也隨之消聲匿跡。

直到最後,靜惠終於在心上徹頭徹尾對徐凱放棄,邱志德才又出現,告訴她「我上個月升經理了」「(大學同學)阿明過世了」之類的事。如此而已。是的。如此而已。

如果邱志德這角色和黃明正合併成一人,或許還有首尾呼應、提供為徐凱對比的效果(雖然不見得需要)。可是本書設計,使得他們完全變成贅筆,讓人徒呼負負。




阿金這個配角角色,必須特別提出來討論。這個自閉症兒童,是靜惠大學慈幼社照顧過的個案。她也是唯一能耐心走進他世界,被他接納的人。「那年靜惠24 歲,一名 24 歲的母親」(頁 006)。

這個自第一回出現過的角色,頗長一段篇幅沒再出現。直到第十八回末,作者才突地想起似地,點一句「星期一,她接到一通電話:阿金病了」。此後,阿金佔了舉足輕重角色,也是徐凱攻陷靜惠愛情防線的重要媒介。第十九章始,補足交代了阿金在靜惠大學至出社會這段空白。

只是,或許對醫學知識有所涉獵的讀者都不免失笑的:阿金「他還是住在育幼院,……變成了一個瘦高的高中生」(頁 170),得的卻是肝癌。若說,阿金是先天性病毒肝炎患者(這是唯一可能),也沒有理由在這麼年輕時,快速轉成肝癌。除非加上其他外因,如服大量經肝代謝藥物,或是酗酒、曾誤食某些農藥自殺等等。靜惠看到電腦斷層有「好幾個紅鉛筆畫的圈圈」(頁 174),這又表示阿金的肝癌是聚落分布 (cloned),不是病毒誘發肝癌的散在性 (diffuse)。這是轉移癌的特徵。如此細究雖然不必,但怎麼想,阿金的肝癌實在奇怪。

青少年得的癌症,在所多有。雖然作者在後來情節,點出化療病人造成禿髮後遺症等等,無甚錯誤(也是民眾可自肥皂劇得到的常識);這樣天馬行空的疾病設定,雖然無關宏旨,不免讓人覺得遺憾。或許作者可以再用功些,先查查資料,或者請教相關人士,那麼阿金的病當可設定得更妥善,不至貽笑大方了。

既是設定肝癌,阿金的病便依肝癌患者常態走。原則上,如果不是併發嚴重感染,癌症病人不必長期住院,可定期(一般是二週)回院短暫住一兩天,打完化療藥物便可出院回家。但是,書中阿金似乎是一直住在醫院裡的。就算健保制度,一樣無法容許如此。也沒有理由。

好吧。肝癌成立與否,不是小說重點。總之,阿金重病轉折,讓靜惠忽略對徐凱日本女友的疑心,也讓徐凱射人先射馬,有機會對靜惠攻城略地。終於,徐凱心願得遂。一個月後,在照顧完阿金的肺炎,「他們回徐凱家,那晚,他們發生了關係」(頁 208)。

就是這樣?就是這樣。阿金的角色,也只是如此。同樣輕盈虛無。




那麼,仔細想來,角色較完整較具說服力的,只剩林靜惠一人了。作者王文華經營這部小說,難道就為了展現一個情感壓抑女子的錯愛?或者,只有花花公子才能對此類「蛋白質女孩」(借王文華前部作品定義)破除心防?還是,提醒現代越來越多的情感壓抑女,提防白馬王子背後,可能是支花心大蘿蔔?

頁 56,徐凱初時勾引靜惠時,提過齊格瓦拉(或譯「切.格拉瓦」,Ernesto Che Guevara,1928-1967),問靜惠聽過沒有。靜惠隨即答出,「他是丁美洲的游擊隊領袖,幫卡斯楚在古巴搞革命。……我讀MBA時研究過他組織群眾的方法」。

這位革命家,台灣年輕人知道的應也在少數。可尋的介紹譯本也少。常見的是《 20 世紀最後革命家——切.格瓦拉》(楊碧川/著,白銀系列 2,大作出版),和《革命前夕的摩托車之旅》(梁永安等/譯,MARK 06,大塊文化)這兩本書。他的生平和革命經歷,在本書無關緊要。不過書民有興趣,很可找書一觀。

書中重點在暗示:徐凱具革命家的浪漫;或說,有挑戰征服的野心欲望。像靜惠這樣美麗靜好的情感壓抑女,對徐凱花花公子性格而言,不啻充滿刺激有趣的挑戰。目標不止順利獲取「性」的給與,更在於「情」的征服。作者透過徐凱告訴讀者一個重要概念:對這樣或許有性潔癖、感情障礙的女子,更應該反其道而行。像徐凱般不時半開玩笑,動不動提醒「我還沒有(希望)和心愛的人(妳)上床呢」,不時假裝兩人早是親密愛侶來逗趣,或許更能減低對方的警覺心,進而伺機趁虛而入。一味迎合,也假裝自己是無性聖人,只會適得其反,越離越遠。——是耶?非耶?

或許因此,靜惠接受徐凱為入幕之賓後,劇情不得不向離異演變。對徐凱而言,愛情遊戲至此到達里程碑,新鮮感縱有也已稀薄。加上舊女友自日本回台灣,互暪雙方以享齊人,必然左支右絀,總有一天東窗事發。相對的,靜惠這種情感壓抑女,放情很慢,絕情更是不易。即使發現事實醜惡,還是阿Q假裝不知,存一線模糊想望,以為對方只有對自己真心,對他人盡逢場作戲。事實呢?往往叫人喟歎。

然而,現實生活裡,像徐凱(浪子男)/靜惠(壓抑女)這樣的愛情悲劇,每分每秒都在發生。無怪乎,對照組的程玲(豪放女)/周勝雄(包容男),竟相對成了較好的組合了。




縱論全書,《61╳57》一書,人物角色鮮明卻扁平。故事浪漫卻失真。王文華具良好寫作功力,也善用城市符碼,對年輕讀者親和力強。可是故事架構不免充斥大量對話,連帶使結構冗長鬆軟,節奏緩慢。如果列為「言情小說」,無疑是特出佳作。但是以「純(嚴肅)文學」眼光審視,《61╳57》的耐讀性著實不強,對人性糾葛幾無著墨,沒有發人深省處。單以愛情而言,確實提出現代年輕人愛情普遍存在的一種模式。可是只有展現,沒能進一步發展、質疑、辯證、討論,甚至進而提出解套觀點或生存方案。凡此種種,都使本書深具「暢銷書」賣相,卻少「長銷書」可能。十分可惜。

星期日, 4月 06, 2008

神奇!作家事,可增進性生活!?

人自謂「萬物之靈」,其實不過是隻較會思想又能靈活運用工具的動物啊。標榜理性行為,謀而後動,欲常常被七情六欲左右。只是習於合理化自己行為,掩飾自己獸性的流動。比如,一時「性」起,卻推說酒後亂性;床前兩情相悅為愛獻身,床後人財兩失就告性侵。明明只是生物的生殖行為,明明只是物理的活塞運動,以情以愛作包裝,登時充滿無限綺思,讓英雄折腰相向,貞女解袍橫陳。

於是,古往今來,許多人許多書研究併分享如何鉤男吊女,醫學專家或民俗達人教導如何強精壯陽、高潮疊起。男生可能狂練九九神功,沒事就叫小弟弟提磚頭練把式;女生可能上醫院打針增加某處局部表面積,以加快狂喜的可長可久。這些方式都十分辛苦,或者要花費高額費用。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自然增加這方面的功能或快樂,八成是許多曠男怨女求之不得的吧?

是以,看到以下這則新聞,我真的大吃一驚。--沒想到,作家事就、就可以……有助於性生活?



美國專家:男性多做家事可能有助性生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7/19/uuhc.html)
更新日期:2008/03/07 14:05 鄭詩韻

(法新社華盛頓六日電) 專家今天說,美國男性做的家事量是以往的兩倍之多,他們也可能因為這樣,享受到更好的性生活。

加州大學社會學家柯特蘭告訴法新社:「基本上,男性做的家事越多,女性就越開心。」

「當代家庭委員會」網站以對照表形式刊登的報告顯示:「男性做較多家事,女性會覺得比較公平,婚姻滿足感提高,婚姻衝突也較少。」柯特蘭是這份報告的共同作者。

男性幫忙在家裡忙進忙出的獎賞,可能就是更多的性生活。

柯特蘭說,「我們社會學家一般不探索那個領域,但治療師認為,男性做較多家事,與性生活次數有直接關聯」。

心理學家柯爾曼在當代家庭委員會網站上張貼的評論中,同意分擔家事「婚姻滿意度越高,有時也會帶來更多的性生活!」

在當代家庭委員會擔任資深研究員的柯爾曼說:「妻子說,對參與家事的丈夫較有『性』趣,感情也較好。」

此外,研究指出,現今美國男性除了分擔更多家事之外,與小孩共處的時間也有增加,是一九六零年代的三倍,女性與孩子相處的時間也是過去的兩倍之多,因此推測父母親自己提高了養育孩子的標準。



看完後,心涼了一半。原來,我身為讀者純潔善良的情感,又被記者先生小姐們玩弄了(嗚嗚嗚)。--這、這是什麼跟什麼呀!!

這篇報導,號稱引用自「法新社」。八成是法新社新聞稿的「家庭婦女版」還是什麼「奇聞妙事版」?從開宗明義第一句:「專家今天說,美國男性做的家事量是以往的兩倍之多,他們也可能因為這樣,享受到更好的性生活」,就充滿思辯了。「美國男性」的「家事量」,不知是以什麼標準來衡量?問卷,還是街頭訪問?對家事又如何定義,是拖地洗碗帶小孩,還是擦桌子收剩菜,或者只是揀揀垃圾、不亂丟臭襪子?再者,「可能因為這樣享受到更好的性生活」,也是不確定語氣;料想妻子可能會因為丈夫的貼心 (暗指作家事本來就該是女人的事,男人作家事是施捨體貼?),就在性行為上曲意承歡以為報答?還是,會作家事的男人,看在女人眼裡,竟變得像布萊特彼得還是足球金童貝克漢一樣性感?

發表這言論的柯特蘭先生,回答得很妙:「我們社會學家一般不探索那個領域,但治療師認為,男性做較多家事,與性生活次數有直接關聯」。把所有過錯推到不知名的治療師身上,反正說錯說對都是他說的,不干我的事。那麼,為何柯特蘭先生,敢具名發表這項評論?

看看這句。「男性幫忙在家裡忙進忙出的獎賞,可能就是更多的性生活」。說得活像每個男性都是精蟲衝腦,成天只想那檔事,連作個家事都是希望能換來性行為的報償似的。某個男子平時都不作家事,這天回家不知怎麼的,又是洗碗又是拖地忙上忙下的。他的妻子,會解讀成「啊啊。原來他想要了(羞)。那,今晚就早點洗香香,穿個性感內衣吧」?難道,作丈夫的在家作作家事,作妻子的就要寬衣解帶,陪著作愛以慰良人?

再看看後續。可以發現,這種「作家事」→「(妻)對丈夫較有『性』趣,感情較好」,只是研究者一廂情願的推論,或者受訪者的客套回應。就算是好感度增加,不代表床笫之事一定和諧。從彼此的性功能、情趣安排、雙方心情如何,甚至月經週期等等,在在影響質與量。怎能一句「(男性)多作家事」,就推論到「帶來更多的性生活」呢?

忍不住為那些看新聞只看標題,回家興沖沖大作家事,半夜求歡卻被妻子一腳踢下床的苦情男子,一掬同情之淚!

發表於 2008/04/03 11:43 AM

每十二年被記者重新發現一次的,老鼠的神奇

發明豆漿申請為世界遺產後,正申請易經、甲骨文,打算將風水納入下一個進程,生肖記年也快成為韓國人發明的了。這種鳥事發生後,只怕全世界的華人都覺得生氣,尤其是中國人。香港文匯報,甚至還找了風水師談論這件事。

可生肖是華人發明且普遍使用,這事假不了。所謂「世界遺產」認證,說穿了不過是聯合國文教委員會發起、有噱頭但實在無實質意義的名目。重點在結集各國力量,保護既存的人類文化成就。但,事實就是事實,光是宣稱或私人認證,是改變不了什麼的。

好有一比:某個男子單戀一位公車上偶遇的,如花似玉的正妹,別說是聊天吃飯看電影了,從來沒有過什麼交集。卻向朋友宣稱「她是我的馬子」「我們上過床了」「我們結婚了」,自己刻印章偷拿人家身分證影本,跑去法院公證。這位小姐就真能成為他的妻子,真的會永結同心白頭偕老嗎?只怕誰也會嗤之以鼻罵道「神經病!哪有這麼好的事!」。

西風東漸,生肖和農曆年,漸漸被現代華人所忽視,開始過起西洋情人節、感恩節、復活節、耶誕節……。不過大眾傳播媒體可不能放過這個作文章的題材。於是,每一年的當值生肖,都自動金光閃閃。去年才過完金豬年,今年又是金鼠年。明天想必就是金牛年了吧?至於生肖動物,更是要拿來大作文章。您瞧,底下不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麼?


身體構造特別 老鼠上山下海
(華視新聞)
更新日期:2008/02/17 14:3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17/69/tms0.html)

很多人不喜歡老鼠,不過,老鼠其實很聰明,而且,牠們身體的構造非常神奇,不但讓牠們跳的遠、爬得高,還是游泳高手,究竟老鼠有多厲害,來看今天的國家地理蒐奇。能成為十二生肖的第一名,小老鼠,當然有一身好本領。先來看牠表演特技,在這麼細的桿子上,還能靠著尾巴來保持平衡,小老鼠一步一步,走得穩穩當當。再把難度提高,讓牠走在旋轉的桿子上。腳上就像塗了強力膠,小老鼠的身體扭啊扭的,還是沒有掉下來。除了平衡感超好,老鼠其實也是游泳高手。靠著靈活的四肢,和充滿彈性的尾巴,老鼠可以在水裡生活三天,就算受困,牠也會自己找出路,看牠身手矯健,在馬桶的水管裡鑽來鑽去,終於浮出水面。不只體型完美、老鼠還擁有驚人的記憶力。把牠丟進這個迷宮,牠的目標,是畫面右下角的巧克力餅乾,第一次,牠慢慢摸索,這一路上,牠看到辣妹、綠色小車子、還有黃色鴨子、靠著敏銳的嗅覺,牠找到巧克力餅乾。品嚐美食之餘,牠也記住了這些物品的相關位置,同樣的迷宮,再走一次,牠可以毫不遲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餅乾在哪裡,而且,小老鼠,還會【吃好逗相報】。看看這隻老鼠,在四個盤子裡,聞一聞,牠知道,最後一盤的餅乾,最好吃。接著,牠把這個訊息,告訴牠的同伴。結果,第二隻老鼠,不需要再走冤枉路,直接衝到最後一盤。既然老鼠這麼有義氣,又能在各種惡劣的環境下生存,就算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牠們還是意志高昂、堅韌無比。(綜合報導)



這篇噴飯搞笑的文稿,來自華視新聞哦。我想像,如果我吃飯看新聞,聽到新聞主播一本正經播報這則文稿,一定是噴得電視一臉飯粒菜渣。

首先,自文稿就知道「這不是新聞」,而是「國家地理蒐奇」(國家地理頻道的記錄片?)。記者看圖說故事,說得似模似樣,連「腳上就像塗了強力膠,小老鼠的身體扭啊扭的,還是沒有掉下來」都出來了。這,這是新聞嗎?這是新聞寫作的語言嗎?老鼠會爬竿游泳走迷宮,這能帶來兩岸統一、藍綠和解,還是世界和平?

最爆笑的是結語。老鼠走過一次迷宮,知道餅乾在哪裡,會「告訴同伴」,這代表「有義氣」?「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是句諺語,重點在於「人人喊打」,表示某人被群眾厭惡。什麼是「就算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牠們還是意志高昂、堅韌無比」?老鼠身為老鼠,生而使然,無所謂意志高不高昂的問題吧!退一萬步來說,為什麼看了老鼠爬竿游泳走迷宮,就知道老鼠是「意志高昂、堅韌無比」?難道偉大的「綜合報導」記者大人,是老鼠肚裡的蛔蟲?

這種文稿,就算是學校校刊新聞社的稿件都不及格,遑論正式的媒體新聞。怪的是,記者寫出來不臉紅,審稿的總編大人不覺得丟臉,就這麼播報出來,甚至還送上網頁。無怪乎沒人敢承認是他/她寫的,一切推給無辜的「綜合報導」。看這種新聞,只怕比肥皂劇還讓人腦殘。看天線寶寶應該會比較妥當。

發表於 2008/04/02 09:31 AM

[讀家新聞] 小心!晒太陽會致命……嗎?

醫療新聞,為求新聞效果,不免有時太過危言聳聽。比如以下這則新聞。


小心日光浴! 澳華裔26歲女罹皮膚癌死亡 生前錄警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17/17/tmhz.html)

更新日期:2008/02/17 10:12 記者許瑜菁編譯

喜歡曬日光浴的民眾要當心了,澳洲一名華裔女性因為長期使用日光浴設備,竟然因此罹患皮膚癌,年紀輕輕才26歲就不幸告別人世。

正是青春年華的華裔女孩克萊兒奧利佛,可能永遠料想不到,為了保有古銅色肌膚,長期使用人工日光浴設備,竟然就讓她揮別人世。

「看看我,你們選擇什麼呢?我選擇生命,我選擇白皙皮膚,可以環遊世界,而不是在26歲的年紀死去,我不想死!」克萊兒生前錄製的一段畫面,現在成為澳洲的皮膚癌廣告,她在去年9月因為黑色素瘤去世,兇手就是一台台的日光浴設備,克萊兒的母親在她死後,則繼續推動反日光浴的理念。

在澳洲,皮膚癌是第三常見的癌症死因,每年有超過8800名澳洲人被診斷罹患黑色素瘤,澳洲癌症協會大衛希爾教授指出:「克萊兒的故事絕對重要,這是過度曝曬紫外線的悲劇。」

也因為克萊兒故事的警惕,提醒澳洲民眾,黑色素瘤並非是老年人的專利,年輕人也可能因此喪失生命。最新研究發現,現在澳洲人進行日光浴的比率比過去少了45%,雪梨的皮膚科診所未來3個月的門診也紛紛被預約一空,許多年輕人準備徹底進行皮膚檢查,避免克萊兒的悲劇再度上演。



看了這則新聞,一般民眾會怎麼想呢?不消說,只要大太陽天出門,必定全付武裝,大草帽遮陽傘防晒乳全部出籠,恨不得全身包得嚴絲密縫、密不透風才敢出門。如果晒了太陽,皮膚多個斑點深些顏色,大概要大驚失色,馬上到醫院掛急診、叫律師來立遺囑,擔心自己不久人世了吧?急診醫師可能會被抓著肩膀搖著叫道:「醫生!我會不會死?這是不是皮膚癌?像新聞報的那個二十七歲女生一樣?我我我不想死,快救救我啊~~~~」

我記得小學時,健康教育課本,總是教導小朋友要出去晒太陽,才不會得軟骨病。陽光裡的紫外線,可以促使身體吸收維他命D,增加鈣質吸收。這已經是確定的基本醫學知識,不會因時代再有變化。所不同的,白種人的皮膚因為先天黑色素不足,晒太陽會讓皮下黑色素大量增生,產生黑色素癌可能性大增。相較之下,黃種人與黑種人,皮膚本來就帶有黑色素;對紫外線的感受性沒那麼大,黑色素癌的致病率相對減少許多。不能一概而論。

新聞已經說了:「澳洲一名華裔女性」「為了保有古銅色肌膚,長期使用人工日光浴設備」。我想像,所謂華裔,或許是黃白混血兒?皮膚對紫外線的抵抗力相對較弱。加上刻意過量曝晒紫外線 (屬於短波輻射,具基因突變性),才造成這樣的結果。只是,閱讀新聞的讀者,大多匆匆過眼,甚至只看標題便罷,「過量」還不及到眼,只留「晒太陽會得皮膚病」的印象。網路時代,資訊流通太迅速,如果再加上以訛傳訛,……

這種危言聳聽的作法,把大家嚇得半死,有好處嗎?倒還真的有。首先,好奇民眾會找刊載的報紙雜誌來看,報導的傳媒立刻現金入帳。新聞若再吵得大些,談話節目料想會找來各界學者名人上節目大談晒太陽的利與弊,那麼名嘴和節目製作單位就有利可圖了。各地皮膚科、家醫科或其他相關科目門急診,短期內應該增加不少病患,對自己皮膚疑神疑鬼,要求安排檢查,於是醫院與醫護人員又要口乾舌燥解釋半天,忙得不可開交。

只是,群眾是善忘的。不到半個月,晒太陽的晒太陽,不晒太陽的還是不會去晒太陽。彷彿一切不曾發生過。--直到下回某個媒體記者,再度提醒群眾。

發表於 2008/03/29 03:34 PM

[讀家新聞] 好心救人?惹禍上身!

上個月在網頁新聞看到這則乍見驚聳不已的標題:「醫師見路倒,僅四成願搭救」。怎麼,台灣不是號稱充滿人情味的國家麼?怎麼台灣醫師卻這麼冷血?號稱高收入高所得,在醫院拼命賺錢,出了醫院沒錢賺,就不管人們的死活了嗎?


醫師見路倒 僅四成願搭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2/4/uh2c.html)

更新日期:2008/03/02 04:39  黃天如台北報導

 國內一項調查顯示,看到路倒病患,執業醫師僅四成願意出手相救,挺身而出的醫學生也只有六成!台大小兒部教授李秉穎表示,國內醫療環境已因醫病關係緊張到近乎扭曲的程度,而一旦醫師紛紛力求自保,到頭來受害最深的還是民眾。

 李秉穎昨天在兒童保健協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中,首度發表他於四年前進行的調查研究,對象包括以北區醫學院為主的住院醫師、醫學生、學生家長,以及分布全國的執業醫師,受訪人數總計約一三○○人。

 他說,該調查顯示,醫學生心目中的理想執業科別前幾名依序為內科、家醫科、兒科、外科及神經科,理由是這些科別較有機會救人性命;至於家長的看法則「實際」得多,其希望子女執業的科別優先順序是皮膚科、內科、眼科、兒科及家醫科。

 李秉穎以自己為例,當初他選擇兒科也是充滿了理想性,因此,明知兒童疾病種類、併發症都比成人多出許多,專業難度及壓力也大,仍勇於執著所愛。

 然而,近年國內醫療環境愈形惡劣,醫病兩方動輒興訟以對,在在都讓醫師熱血降溫。

 李秉穎說,上述情況嚴重的程度,從問卷中提及「若看到有人在路旁昏倒,你會怎麼做?」回答會通知一一九然後為患者CPR的醫學生竟然只六成,「社會化」的執業醫師願意這麼做的比率更只有四成。

 在被問到「若有一種外科急症不開刀的死亡率為九成,開刀死亡率為四成,而你是外科醫師,你會怎麼做?」結果多數受訪執業醫師及醫學生的答案都是「與家屬討論決定」,願基於專業積極勸說家屬接受開刀者僅二成左右。

 李秉穎強調,或許民眾會感嘆「醫師愈來愈沒醫德」,但從另一個角度看,近年常有住院醫師跟他抱怨,小朋友的血管較細,有時他們只因打針打了幾次沒成功,就會遭家屬「辱罵」,醫病關係怎麼會好得起來?


奇摩新聞,似乎過一段時間就會更換網頁網址,聯結的新聞會找不到,所以轉貼過來。我發現,這則新聞只是李醫師的一家之言,記者只找個名醫問問,就能掰出一則新聞來。新聞採訪功力之「深厚」,可以想見。

星期五, 4月 04, 2008

如重度癲癇發作般的性幻想

記得醫學院念書時候,上課教授常告訴我們別死讀書、讀死書,到頭來讀書死。除了臨床病患要照顧,更要時習新知,看看網頁健康新聞,了解近來民眾可能知道了如何(片面、不盡正確但又頭頭是道)的醫學(或真或偽的)知識。否則門診、急診被問起,可能一問三不知,造成病患與家屬的不信任,甚至引發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比如說,自台中市長胡志強與其夫人邵曉鈴死裡逃生的事件後,急重症民眾到醫院看急診,常常會問:「葉醫師有到本院來看診嗎?我們想指定讓葉醫師服務。」「葉醫師?是心臟科的葉○○醫師,還是腎臟科的葉□□醫師?」「不是不是,就是葉醫師咩。將邵曉鈴醫好的葉克膜醫師啊!我們看新聞,中榮總、高醫、林口長庚或台大醫院,他都有去看診,你們醫院這麼大間,一定也有請他來吧?」

會聽到這種問話,通常是純樸梗直的一般民眾,怎麼解釋都說不清。所謂「葉克膜」(ECMO),是「(the mac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體外透膜血氧交換機;體外循環維生系統)的縮寫。在重症或嚴重外傷病患,藉以維持身體組織的血氧,減少血中代謝廢物避免壞死,爭取進一步醫療救治的機會。這是很大的一台機器呢。如果它會看診,那臨床醫師都要沒頭路了。

雖說如此,醫療新聞為求銷路和話題性,難免誇大和片面。最近不知怎的,常常被新聞標題嚇到。比方說下面這一則新聞。

星期二, 3月 11, 2008

下一個十年,你會在哪裡?

下一個十年。

昨天和妻到淡水約會 (結了婚還是可以約會的)。
談到這些年的過往。
時光飛逝,彷彿昨天還剛慶祝千禧年的跨年,
匆匆八年又過去了。

中學時,讀到朱自清的文字。
才二十餘歲,他已經覺得歲月流逝的速度。
可能是因為那個年代,
十八歲已是成人,二十餘歲就是社會中堅,
四十幾歲已經可以告老還鄉,含飴弄孫的緣故罷。

三十而立。
過了三十歲,開始聽見時間流逝的聲音。
還沒來得及意識,轉眼又近四十了。
同事說,「你有沒有想過,未來十年你會在哪裡?」

過去總是任時光推移,過一天是一天。
對於未來,的確是該要好好思考規畫了。

星期日, 3月 09, 2008

新發現?咖啡竟能止痛!

費曼某場演講稿,譯到台灣來,出版商定名為《這個不科學的年代!》(博客來的介紹、我的閱讀心得 ireading 本站)。對當代某些普羅大眾甚至知識分子,面臨某些事件時該科學時不那麼科學,不必科學時又引用數據來科學化的奇異思考決定,覺得訝異。不過,就近五十年來,現代醫學推廣「實證醫學」而言,醫護人員們還是很「科學」的。


今天就看到這樣一則十分「科學」的醫學新聞。




咖啡好處又一樁?可減少運動痠疼(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5/1/up5m.html)
更新日期:2008/03/05 15:30

喝咖啡又增加一樣新好處,研究顯示,喝咖啡有助緩解過量運動引起的肌肉痠疼。

美國喬治亞大學研究小組研究一群不常喝咖啡,也很少運動的女學生,結果發現,在喝咖啡後再做運動,肌肉疼痛感減少48%。進一步研究發現,這種緩解運動痠疼的效果是來自咖啡因的止痛特性。
研究人員表示,對於經常飲用咖啡,或者咖啡成癮的人來說,止痛效果可能比較弱,甚至無效。




不知道這是什麼時候、在哪個雜誌發表的研究。這種看似無用、似乎多餘的醫學研究,還真不少見。以民眾觀點,應該都知道咖啡因本來就有提神、鎮靜、輕度止痛的效果。可是對「過量運動引起的肌肉痠疼」是否有效?理論上是有的,實際上呢?


『喬治亞大學的研究小組』,想必出生就是好奇寶寶。煞有其事地設計了一套作法,找一群女學生(為何要是『女』學生呢?男生比較常喝咖啡,還是比較不賞心悅目?),收集一堆數據作出論文來。自此,「喝咖啡可以某程度的止運動肌肉痠痛」,就有科學根據。可以振振有詞跟病人說:「搬貨所以兩手痠痛抬不起來?根據最新的醫學論文研究,去星巴克買兩杯美式咖啡來喝,就可以止痛,不必掛急診啦!……」--


然後,兩天之後就會接到病患抱怨書:「……我去掛急診,有個叫做伊塔的醫師不幫我看診,還叫我去買咖啡喝就會好。真是沒有醫德!」云云。天可憐見,這可是最有科學根據、最具實證醫學精神的建議呢。


依此類推,「喝咖啡」是否也可以止婦女經痛/牙痛/眼睛痛/肚子痛/解尿痛/癌症疼痛……?愛喝咖啡的我,不禁想作一系列咖啡研究。為了推廣台灣企業,看是要與「85度c」、「怡客咖啡」、「壹咖啡」、「古坑咖啡」、「伯朗咖啡」、「小虎咖啡」(還存在嗎?)……等等咖啡業者合作,找一堆 18 歲到 25 歲美麗大方秀外慧中不胖不瘦玲瓏有致的女大學生,分幾個群組狂喝咖啡作研究跑數據。這樣就可以生產幾十篇咖啡論文,榮升「醫學咖啡教授」,享譽國際為台灣爭光啦。嘿嘿嘿。

大學生與過勞死

每天睡眠少 清大生疑過勞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1/2/ufpg.html

熬夜爆肝上網 大學生多晚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1/2/ufpf.html

清大研究生疑過勞死 醫生:過勞硬ㄍㄧㄥ易猝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2/57/uh2b.html



昨天看網頁新聞,注意到這則。搜尋各家報導,這名研究生平時少眠多勞,重感冒又睡眠不足,「過勞死」是可能發生的。或許,也可能是病毒性心內膜炎?

不由得想到,少眠多勞,心力交瘁,這也是自己的寫照啊。如果哪天這樣的事發生在臨床醫師身上,世人恐怕也是幾聲喟歎,轉念就又關心藝人裸照、明星動態、選舉口水謾罵,忘得一乾二淨。

新聞提到,這研究生正攻讀碩士,論文尚未完成。父親希望學校能因逝者已矣,給予碩士學位,以告在天之靈。大概是希望得個名位吧?奈何此情可憫,於法不合。話說回來,過去將專科學校幾乎全部改制成技術學院,大學生滿街跑;現今研究所大量成立,碩士比比皆是。就算真的拿到個有名無實的學位證書,榮耀感只怕所剩無幾。

這種教育怪象,不獨一般研究院所,醫學院何嘗不是呢。在國外,讀完大學四年,進入醫學院再研讀四年,八年光景,就可取得「醫學博士」(MD, medical doctor)。如果進一步研修專攻,學有所成,可望成為「醫學哲學博士」(MD PhD)。由是回想,英文的 Doctor,過去學習說是可翻譯為「博士」或「醫師」,我想其實指的是同個意思:(洋人的)醫師,本來就是博士了。才不像我們這種奇怪的學位制度。讓醫師不被國外醫學院認同,也不被國內民眾尊重。

星期六, 3月 08, 2008

再度開始 blogger。

這個站台,在 google 還沒買下 blogger 前就設立了。
卻一直沒去經營。
現下,blog 風行的當口,
各公司行號的網管,應該都將許多免費 blog host 擋掉了吧?
還好,blogger 隱在 google 大麾下,得以倖免於難。

以後,就利用這個站台,
隨寫些生活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