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7月 27,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如果到紐約,別忘了吃熱狗!

美國是個文化熔爐,各國美食在這兒都找得到蹤影。但,要說什麼是美國最具代表性的食物,熱狗 (Hot Dog) 應該不遑多讓吧。

熱狗,也叫作 Frankfurter (法蘭克福香腸;習稱德國香腸),緣自德國。西元 1852 年,法蘭克福肉品公會研發出一種新的煙燻香腸,上市販售。這種新配方香腸,牛肉肉質精細,以超薄透明腸衣包裹,大受歡迎。Frankfurter 便成為它的代稱。隨著移民潮,流轉到美國來。

那年頭,紐約康尼島 (Coney Island) 的觀光業正發達。西元 1867 年,德國移民查理.費曼 (Charles Feltman) 以小吃手推車,試賣他的家鄉小吃德國香腸,以軟熱長條麵包夾著賣,好拿好吃,意外暢銷。同行攤販眼紅,開始散布謠言惡意中傷,宣稱費曼的香腸是狗肉作的。誰知,愛吃民眾非但不理會,乾脆將這種麵包夾香腸改叫作 Hot Dog。熱狗遂搖身一變,成為美國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小吃美食。

所以,到了紐約,怎能不吃熱狗呢。雖說街頭三步五步就是一家熱狗攤,或煎或煮,三五分鐘就能遞上一份,價格泰半在二至三元美金之間。若真的試著吃去,會發現品質良窈不齊,甚至多半貴又難吃,敗了遊興又傷了荷包。

或許有人認為,熱狗麼,就像台灣 7-Eleven 的「大亨堡」,還不就是麵包夾肉腸?真值得在美國花兩三倍價錢去吃嗎?其實真正好吃的美國熱狗,口感滋味、食材用料,甚至大小,在在有所不同。好吃的熱狗店,甚至每天大排長龍,花半小時一小時才能一親芳澤。我們找了幾家紐約著名熱狗店,一一走訪。有機會到紐約,不妨按圖索驥,一定會顛覆以往對熱狗的錯誤印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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