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7月 28,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Nathan's Famous 納森熱狗連鎖店:去看小林尊的熱狗大胃王比賽!



想吃熱狗,發源地的康尼島,當然不容錯過囉。


話說,當年發明熱狗的費曼先生,生意大好,小攤換了店面,請了個助手納桑漢沃克 (Nathan Handwerker) 幫忙外送。納桑先生耳濡目染,幾年後出來自立門戶,成立了 Nathan's Famous 熱狗店,很快成為康尼島著名地標。如今已是全美暢銷連鎖速食店之一。熱門旅遊景點,都看得到分店。不過,最道地好吃的,到康尼島才吃得到。


納桑熱狗店,也是著名世界熱狗大胃王比賽的發軔處,自西元 1916 年開始。據說當年,四個朋友在獨立紀念日閒嗑牙,爭論起誰比較愛國。末了,決定到納森熱狗店一決高下,誰能在十二分鐘吃下最多熱狗,誰就最愛國。這爆笑比賽,最後由穆勒 (James Mullen) 吞下 13 隻,拿下桂冠。自此就成了傳統,成為世界注目的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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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鐵 Q、B、D、F、N 線往南,終點站就是康尼島。經典名片「教父」第二集,羅伯迪尼諾佇立等候仇人前來的車站,就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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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地鐵站,就看到納桑熱狗店。


百年前,這裡曾是紐約熱門避暑景點,近年來由於中低收入社區進駐,治安欠佳,鄰近海灘 (如長島等) 成為有錢人們戲水首選。但每年夏季,價廉物美的康尼島海灘,仍是擠滿消暑沖浪的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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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康尼島海灘還未開放,遊客尚少。但仍有不少人像我們,慕熱狗之名而來。才開張,門口顧客已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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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桑熱狗店,每年七月四日舉辦熱狗大胃王比賽 (Nathan's Hot Dog Eating Contest)。這個看板,每個到納森熱狗店一遊的遊客都要照相留念。上頭以動態數字顯示,到下次比賽還有幾天幾時幾秒,饒富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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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狗大胃王比賽,過去都是美國自家人得冠。自從 2001 年,日本「電視冠軍」節目帶小林尊來踢館,連續六年都被他抱走。去年 (2007),據說因拔智齒下顎發炎,讓切斯納特 (Joey chestnut) 扳回一城。今年賽況,格外讓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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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店門,點餐台一如其他速食店,套餐價目抬頭可見。除了熱狗,也有美味漢堡可供選擇。價格約在 3 至 4 元美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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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櫃台向內望,好幾個員工一字排開,快速作著餐點。不快可不成,除了店裡櫃台點餐,店外還有熱狗快速點餐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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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這就是店外的排隊盛況。淡季就已經如此,到了戲水季節,想必更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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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i cheese dog 套餐。柔滑 chesse,香鬆 chili 肉醬,與牛肉熱狗的鮮脆多汁,在口中交雜出美妙繁複的交響曲。薯條與台灣速食店供應的大大不同,切成粗厚大塊,吃起來口感鬆軟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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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peppers and onion dog。洋蔥炒過後的香甜,混雜胡椒鹽,伴隨熱狗送入口中,又是一番滋味。





# ADD 1310 Surf Ave Brooklyn, NY 11224

# TEL +1-718-946-2202

# TIME 8AM-2AM daily

# WEB http://www.nathansfamous.com/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Shake Shack 奶昔小屋:排隊才吃得到的超美味熱狗!

這家位於麥迪遜廣場公園 (Madison Square Park)內的 Shake Shack,是任何作過功課的紐約遊客,必定要朝聖的熱狗店。--能想像,竟要在大太陽下,排個一、兩百公尺遠的隊伍,等候一個多小時才能買到熱狗嗎?先特別提醒的,找熱狗可別找到麥迪遜廣場花園 (Madison Square Garden) 去了。這是兩個不同地方,「公園」才賣熱狗,「花園」除了賞花,許多大型戶外表演也在花園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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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麥迪遜廣場公園,迎面而來的景象,就是外頭坐滿享用熱狗的饕客,與一長串等候買熱狗的、飢腸轆轆的可憐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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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買熱狗的人們,幾乎繞了半個公園。分成兩線:B line 排的人數少,只能點飲料;想吃熱狗、漢堡、薯條的,得乖乖排永遠是漫長人龍的 A line 才行。遊客或紐約客,都耐著性子守候,只因熱狗太美味,等再久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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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旁邊,幽默自信的店家準備了這個牌子。讓大家稍安勿躁,反正等也是等,依圖示來個柔軟操吧!當然也可掉頭走人,沒吃到熱狗,損失的可是自己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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淌著口水好不容易排到門口,點餐後,卻不是馬上就能拿到熱狗。領到這小呼叫器,震動了才能去領餐。好吧,又是漫長等待。至少看得到終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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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叫「奶昔小屋」,奶昔自是不容錯過。我們點了兩個熱狗和一杯巧克力奶昔。奶昔濃郁香醇,甜而不膩。沾醬有蕃茄醬和黃芥茉醬,店門口備了免費塑膠小盒,自由取用。

照片上,靠右邊的是 SHACK-CAGO DOG。加了芥末、辣醬、洋蔥、小黃瓜、泡菜、蕃茄、胡椒鹽等等,香辣夠味。麵包軟柔細膩,肉腸香脆多汁。再沾醬實在是蹧蹋了。

另一個 FLAT TOP DOG,佐以店家特製的起司醬,一口咬去,濃厚起司滋味,叫人口水狂流。



# ADD 23rd Street and Madison Ave. New York, NY 10010
# TEL +1-212-889-6600
# TIME 11:00 ~ 23:00, Open March-December
# WEB http://shakeshacknyc.com/index.html

星期日, 7月 27,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Sabrett 薩伯特熱狗攤

真要在紐約熱狗攤找到好吃熱狗,Sabrett 這家連鎖式熱狗攤千萬不可錯過。根據大學畢業就到美國工作的朋友說,這是紐約熱狗攤,唯一可以確定美味可口的熱狗。果然。試吃過幾攤,還是這家經濟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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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攤熱狗,在時代廣場前。攤子上頭,兩張 Sabrett 陽傘,清楚易辨。這攤的熱狗肉腸是現煎的。許多小攤熱狗是水煮的,顧客點餐時直接撈起,夾了麵包就算。口感硬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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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熱狗的鬍鬚先生,很是親切。除了熱狗,燒肉串和美式蝴蝶餅 (pretzel) 也是必然選項。幾乎所有熱狗小吃攤都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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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熱狗,還來不及拍照,已經忍不住咬了一口。麵包鬆軟香甜,肉腸帶著焦香,鮮嫩多汁,真是絕配!吃了之後才知熱狗的美妙滋味,從此再也不想「大亨堡」了!

# ADD anywhere around the street
# TEL +1-201-935-3330# TIME 09:00 ~ 21:00
# WEB http://www.sabrett.com/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如果到紐約,別忘了吃熱狗!

美國是個文化熔爐,各國美食在這兒都找得到蹤影。但,要說什麼是美國最具代表性的食物,熱狗 (Hot Dog) 應該不遑多讓吧。

熱狗,也叫作 Frankfurter (法蘭克福香腸;習稱德國香腸),緣自德國。西元 1852 年,法蘭克福肉品公會研發出一種新的煙燻香腸,上市販售。這種新配方香腸,牛肉肉質精細,以超薄透明腸衣包裹,大受歡迎。Frankfurter 便成為它的代稱。隨著移民潮,流轉到美國來。

那年頭,紐約康尼島 (Coney Island) 的觀光業正發達。西元 1867 年,德國移民查理.費曼 (Charles Feltman) 以小吃手推車,試賣他的家鄉小吃德國香腸,以軟熱長條麵包夾著賣,好拿好吃,意外暢銷。同行攤販眼紅,開始散布謠言惡意中傷,宣稱費曼的香腸是狗肉作的。誰知,愛吃民眾非但不理會,乾脆將這種麵包夾香腸改叫作 Hot Dog。熱狗遂搖身一變,成為美國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小吃美食。

所以,到了紐約,怎能不吃熱狗呢。雖說街頭三步五步就是一家熱狗攤,或煎或煮,三五分鐘就能遞上一份,價格泰半在二至三元美金之間。若真的試著吃去,會發現品質良窈不齊,甚至多半貴又難吃,敗了遊興又傷了荷包。

或許有人認為,熱狗麼,就像台灣 7-Eleven 的「大亨堡」,還不就是麵包夾肉腸?真值得在美國花兩三倍價錢去吃嗎?其實真正好吃的美國熱狗,口感滋味、食材用料,甚至大小,在在有所不同。好吃的熱狗店,甚至每天大排長龍,花半小時一小時才能一親芳澤。我們找了幾家紐約著名熱狗店,一一走訪。有機會到紐約,不妨按圖索驥,一定會顛覆以往對熱狗的錯誤印象喔。

星期六, 7月 12, 2008

[小時候] 資優生。

小時候,班上有個同學,考試成績多半是第一。偶爾不小心才會落到第二。--話說回來,每個人多多少少和這樣的同學同班過吧。除了本身就是「這位同學」之外。就像櫻桃小丸子,蠟筆小新,機器貓小叮噹,或者絕大多數校園漫畫都有的「資優生」制式角色一樣。

好在,他不是這麼完美。除了成績,他長得其貌不揚,甚至模樣有點猥瑣。個頭小小的,戴個黑框大眼鏡,西瓜皮似的頭髮剪得參差不齊。睡眠不足的眼睛,加上厚厚雙唇,看來充滿喜感。難以相信,公佈欄上那全校第一的名字就是他。

雖然成績好,他倒是十分容易相處啊。除卻考試,他看來就像外表那樣笨笨的,不管作什麼事都是七顛八素。同學幾年,上課教到「眼鏡猴」,下課就成了他的新綽號。生物課本提到「黑矇性白痴」,那呆滯眼神照片,簡直就是他的寫照。不消說,這成了他畢業紀念冊照片下的最佳註解。他只是呵呵呵地笑。

「不行啦。你只會寫聯考作文,哪能像我在校刊登文章啊」。我故意這麼笑他。他倒是認真起來:「我就證明給你看!」。他的散文真的登了。以自己作況,前衛地用了第二人稱自述。「真是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啊。」他在文章裡說。

他成績再好沒有了,平時看來又這麼笨,真是難以理解吶。我和某個同學提到他,笑著說。同學淡淡回了句:「到底誰是笨蛋誰是白痴,還不知道呢。」

[小時候] 玩笑。

小時候,我是個很愛開玩笑的孩子。 :)

我啊,聯想力向來豐富又快速。電視看過的節目,報紙讀過的新聞,乃至昨晚連續劇的劇情,週末週日綜藝節目主持人說過的,打趣歌星的笑話,在腦海裡經過不知怎麼的拼組,就能成為逗人的笑話。大概是,我對其中的,一般人沒察覺的歪曲荒謬,很容易就能發現的緣故罷。小學生的生活內容,又少不了這些話題,總是以「你昨天晚上看了……節目麼?」作開頭。拿這些東西來說笑,最容易引起鬨堂捧腹的反應了。這種開玩笑的「特異功能」,使得許多小朋友一到下課就圍在我身邊,興奮地等著看笑話。

開玩笑,總得有對象才行是不。與我較熟識的幾個,很難不成為我口中的倒楣的主角。偏偏,我玩笑一起,聯想意象成串地來,除非那人走開或著話題轉移了,大概得被取笑整節下課時間,才有個完。看著大家幾乎都笑出眼淚,我頗為得意。

只是奇怪的,玩笑愈開愈多,朋友卻愈來愈少。我,不應該是很受歡迎的人麼?

「你不知道,有些人表面說不在意,其實心裡恨死你了。」有個同學悄悄跟我說。「你常拿他們開玩笑,他們私底下都對你很不爽。全班都知道了,只有你不明白。」

啊?怎會這樣?……從此,我再也不敢亂說笑話了。變成現在這種嚴肅拘謹的模樣。

星期二, 7月 08, 2008

[小時候] 運動。

小時候,我就不喜歡運動,也沒有運動細胞。——不過這兩者孰因孰果,到現在我還弄不明白。

不知從什麼時候,我開始覺得,「運動」不過是野蠻人的遊戲。不管是球類運動也好,體育運動也好,競技運動也好,看來都愚蠢無比。一群人追著趕著跑著跳著,把一顆小小的球,在動作和時間的限制上搶到手裡,再用不同手法、過程、技術將它放到大不了多少的籃子、網子、圈子裡,然後弄出一身的汗。怎麼想都覺得奇怪又好笑。又何必呢。想搶?就給你吧。投進去了?那很好啊。不過,那又怎麼樣呢。流了汗很舒服?可是要洗澡要洗頭要換衣服,好麻煩啊。……

從小,我就是個與世無爭的孩子啊。或許,太「與世無爭」了點就是了。

為什麼不去閱讀呢?為什麼不去幻想呢?為什麼不去作一點有意義有建設性有遠景有未來的事呢?與其把時間浪費在運動上,我寧可一個人窩在房間裡,看那些我不見得看得懂也還沒看完的古典或世界名著。或者,把房間整理一下,擦擦桌椅掃掃地拖拖地板清清廁所。像這樣,流完汗卻能得到個乾淨清爽的生活空間,實在是很享受的事啊。又有建設性。再說,這不也是一種運動麼。

華佗創五禽戲,主張「勞動養生」。因為他不是以勞力換取生活的人,所以需要五禽戲來動動身體。如果他是個老農或老圃,大概就不會這麼多此一舉吧。

[小時候] 王子麵。

小時候,王子麵是最受小朋友歡迎的零食了。三塊錢就能買老長一段時間的香脆滿足。

每到下課時間,一群孩子就往小小的福利社擠。販賣的歐里桑總是不及應付眼前此起彼落的小手。紅的,綠的,紫的,許多揉皺了的鈔票接過來,許多銀白暗沈的鎳幣還回去。當然,還有一包包的王子麵,健素糖,或養樂多。

那是連三塊錢的王子麵都買不起的年代。明明嚥著唾沫,還是強著臉說,「不用幫我買了,我不想吃」。好啦,班長。我請你,大家一起吃才好玩啊。假意推辭半天,才自善解人意又會作人的同學手上接過。

是王子麵啊。我的喜悅想是漾了滿臉,絲毫瞞不了人。喉頭咕咚一聲。

王子麵,除了油榨成團的乾麵,還有一小包調味料。包裝寫著,「把麵和調味料放入碗中,注入開水將碗蓋好。五分鐘後打開蓋子,將調味料拌勻即可食用」。可是,誰會這麼作呢。我們撕開包裝袋,將調味料直接倒入袋中。把包裝袋再扭緊,用小手搥搥搥搥,上上下下地抖,讓調味料均勻散開。再打開時,就是一袋好吃香脆的碎麵了。用手拈起一小塊放入口中,嚼著嚼著,瞇上了眼。

還有還有。統一肉燥麵,還有油料包。放了雖然看來油餬餬的,才好吃呢。

星期三, 7月 02, 2008

[徵文] 河之記憶

     —— 中國時報《我心目中的一條河》徵文 佳作 1995.3.18. 初稿



  現在回想起來,那算不算是一條『河』,是怎麼也說不準的。而童年的記憶,早已經像張遇水而暈開的鋼筆畫,再難拼湊原來的模樣,只能憑著一些殘存的線條,試著重新畫一幅出來。或許會和原來的模樣有些差距,但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這樣的一條河,也許只能算是『概念性』的河吧。



  小時候,住在高雄的前鎮。那時的前鎮算是市郊,加工出口區才興起不久,所以屬於都市和鄉土的,便像劍齒虎的牙,在周遭夾雜交錯。

  說起我的家,『後面有山坡』當然不可能,只有一些違建的小地下工廠。『門前有小河』倒是一點不假,清澈的水流自屋後繞出來,蜿蜒地注入附近的前鎮河。用小孩的步伐不到十步就可以走完的小橋,就架在門前不遠。

  還沒上學的年紀,最喜歡蹲在橋下,一看就是大半天。地下工廠把污水排到小水流中,讓水泛著濁濁的顏色,有時還有些泡沫和七彩的油漬。還是看得見水裡的魚,都是些灰樸樸的『大肚魚仔』,沒什麼意思。最好玩的,是一種灰灰扁扁的小蟲,「那叫作『海蟑螂』。」隔壁的『阿媽』說。天氣好的時候,牠們會成群聚在大石頭上晒太陽。過去用小腳一踩,全都四散逃開;不多久,又聚了起來。是玩不膩的遊戲。

  上小學時,必須經過前鎮河的河岸。每到午後,上游會漂來一群粗大的杉木,怕要兩、三個小朋友才能合圍吧。全都紮成一大排的木筏,漂浮在成群的布袋蓮間。木筏上頭有一、二個工人,手提著長長的竹篙,一面小心地不讓木筏撞上兩岸的護堤,一面將篙插入河中,撐著木筏前進。工人總是打著赤膊,古銅色的身軀佈滿汗水,像爬了一身亮晶晶的小蟲。

  河岸有幾戶漁家,開著一種很奇怪的船捕魚。船身小小的,只算是個竹筏;前頭卻張著一面大大的網,用一支長竹竿吊在船上。漁夫操縱竹竿把網子放入水中,不多久再提起來,就是滿滿一大網活蹦亂跳的魚。

  我最愛看舉起網子的那一瞬間,總禁不住拍手叫好,漁夫也一副得意滿足的表情。可是,到了三、四年級,就再也看不到這種景象了。只見漁夫看著空空的網,不死心地再下網到黑水中。還是一樣。兩次,三次……我們看得沒趣,就各自背起書包回家了。

不多久,漁船也不在河上游走了。



  二年級時,賽洛瑪颱風來襲,家裡的漲得老高。我愉快地穿著紅雨鞋在水中走來走去,覺得鞋裡有東西在跳。倒出來一看,竟是一條迷失的小魚。我興奮地帶回家找媽媽,媽媽搖頭說:「這魚有毒不能吃,吃了會死翹翹哦。」

  附近的人家都習慣把髒東西往河裡倒。於是,清澈的小水流變黑,變狹窄,變成黑色的死水,變成發臭的泥塘,變成現在敞直的大馬路。而前鎮河,早是一條半流動的大水溝。可是我知道,那條河真的存在過。它的相片,現在還妥妥地貼在我心中。

星期二, 7月 01, 2008

[小時候] 夜市。

小時候,家的外面,就是夜市。 :)

不知道夜市文化,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總之不知道哪個星期五的夜晚,偶然想出去買個東西,打開紗門,就和一串橘黃的燈龍撞了滿懷。

夜市小販用的電力,不知打哪兒來的。最初來擺攤的,還曾「哮想」來跟我家借電,被我媽嚴詞轟了回去:「我家電自己用都不夠了,哪來的美國電借你們?」。甚至不准人家當著家門設攤,因為隔天早上,必有滿地弄不完的垃圾。於是乎,長串燈龍獨獨在我家門斷了一截。好在我家所在之處,已是燈龍的末端。

夜市在家門外,也是有好處的。偶然想換換口味,或是媽心臟又無力不舒服了,打開門就有晚餐供應。我們小孩子,最愛叫一客八十那種簡單至極的鐵板牛排了。雖然簡單寒酸,對我們而言,這就是大餐了。不過幾步路,小販直接就把熱騰騰的鐵板端進來,放在我們面前。我們拿大張餐巾紙隔著,彷彿真就是電視裡的朱門人家。滿心滿足。

肉片是不是牛肉?其實很待商榷。加上小販必定把肉片鎚打得薄如紙片,根本吃不到幾口就不見蹤影。倒是附的鐵板麵,份量還不少。「原來這就是吃牛排啊。也沒什麼好吃的麼」,我邊打著飽嗝,邊想。--日後嘗到什麼才是牛排,才對小時的我們,越發憐惜起來。

[小時候] 識字。

小時候,我是個奇怪的孩子,不愛和家人出去玩。只愛自己窩在家裡看書。

那時,可以看得到黑白電視了。電視卡通那些媽媽,睡前都會為孩子說個床邊故事。看來又溫馨又幸福。

「媽媽那有什麼美國時間說故事呢!故事自己看就可以了啊!」媽媽看著收支小帳本發愁。生活已經夠難堪,婆家又在催錢,看來不再標個會不行了。……

「可是,……」人家外國小朋友都有床邊故事啊。我想。「可是,好多字我看不懂,不知道在說什麼,……」

「可以問媽媽啊。看不懂就要快學起來,那就看得懂了啊!還有,可以查字典啊!我不是教過你好幾次了麼?」

看媽媽已經不耐煩,約莫兩三歲大的我不敢再作聲。只好自己努力學認字。只要認字,就可以看好多好多故事了。睡前看故事書再入睡,自己跟自己說床邊故事。

於是,慢慢地看得懂報紙的大標題了。看得懂報紙的內容了。看得懂故事書在說什麼了。小小的我,就這麼陷入文字迷宮裡,無法自拔。

星期日, 6月 29, 2008

[小時候] 摺紙。

小時候,買過一本摺紙和自己製作小童玩的書。那是我第一本摺紙書。

表姊買給我的生日禮物。那時年紀小,沒考慮我和大舅家,其實都窮。表姊好像只大我三、四歲吧,應該也不可能有多少零用錢。即使如此,我還記得當時的我知道不該買太貴的東西,望著許多想買的百餘元文學書沒買,只挑了這本定價五十元的盜版日譯書。算來還是筆不小的花費吧,對表姊這半大孩子而言。

哎呀,妳真的帶他去買書,怎麼好意思呢。媽媽說。沒關係啦,沒有多少錢。他喜歡就好。表姊說。

只是隨便挑的。買回家後卻愛極了。在日本,這大約也是寫給孩子看的吧。充滿逗趣的漫畫插圖。作者分十二個月份,配合日本習俗,介紹當令的童玩。比如,正月是風箏和鍵球,二月是紙飛機和推大鐵環,三月是女兒節的紙玩偶和紙鯉魚旗等等。可不是簡單童玩哦。書中細心教你,怎麼自己刻木頭作陀螺;摺竹篾糊紙、作螺旋槳以橡皮筋為動力的紙飛機;怎麼削竹片作竹蜻蜓,……。對沒錢買玩具的我來說,真是太實用了。

也學會了,怎麼紮筷子槍。材料一點也不花錢,路上多得是人家吃完飯盒丟掉的免洗筷,洗洗就能用。跟同學「吃紅」要來一些橡皮筋,就可以紮了。……

星期五, 6月 27, 2008

[小時候] 河的氣味。

小時候,前鎮舊家的對面,遠遠就看得到,流過小學前面的河。三樓加蓋的書房裡,常可聞到各種氣息。

那時,房子還沒現在那麼多。河兩岸是沖積出來的溼地,長滿了雜草小樹。當然,還間雜了不少垃圾。有些人家,隨處找個空地,就傾倒垃圾。你倒我也倒,幾天就能堆出一個小丘來。等到實在看不過去,某個人會好心地放起一把野火,小垃圾山就嗶嗶剝剝地燒。空氣中,就有一股熟悉的焦臭味。聞久習慣了,倒也不難聞。看著竄起的黑煙,有荒島魯賓遜的心情。

家的後頭,有個小支流,匯流入河。家在這岸,豬圈就在那岸。站得近了,甚至可以聽到豬群夠夠夠的叫聲。當然,酸重的豬臊味是少不了的。尤其,豬圈又裝了三個大抽風機,成天把氣味抽向河岸。所以,書房後窗總是關著的。一打開,就有淡淡的,混著水氣的臊味。

小學附近有座小廟。大概是拜什麼王公、萬應公的陰廟吧。廟前有個小廣場,附近人家常在那兒乘涼聊天。不知道是誰在管理的,香火燭光總是不缺。到了夜裡,就點上暗黑圓盤成圈的沈香木薰香。味道好聞極了。晚上,風是自河岸朝我家這方向吹的。讀到深夜,打開窗來透透氣,就聞到這樣若有似無的檀香味。雖然不太可能,我還是浪漫地想,這是自小廟傳來的。笑著,再繼續讀。……

星期六, 6月 21, 2008

旅行文學,重點不在「旅行」。

約莫七、八年前,「旅行文學」突地熱門。先是某些名人作者,出國後寫了自己旅行心得雜緒得到好評,接著同類書藉啪地大量湧出 (這似乎是台灣文學出版界的習慣了),彷彿哪個稍有名氣略有文采作者出了國照了幾張異地相片,整理一下就可出書。

甚至,某從未出國的暢銷名作家,在家翻看地圖收集資料,也能寫出日本深度旅遊散文,進而大賣(至於是誰,且姑隱其名罷。這事過了這麼多年)。

更進一步的,張大春在《小說稗類》裡某一則,進一步玩過虛擬 vs. 遊記,竟走入艾可《傅柯擺》場景,說某年某月某一天當地旅行,見到主角在街頭走過。指陳歷歷,若有其事,也算幽了「閉門造車式旅行寫作」之一默。

旅行,若不是因公出差,總要有錢有閒才能為之。讀者總會期待,從別人提供的資訊,先知道某地的風土民情、消費情報、住宿交通、治安禁忌……等等切身攸關的重要事項,不會初到該地才左支右絀。可,旅行文學,我們期待的不止是如此。--或者應該說,旅行文學之所以能夠「文學」,必然還有比起旅遊資訊更多一些的東西。

文學,除了敘事記述,更在論理抒情。時空之中,偶有所感,心緒悸動甚至深刻留下印象,以文字將經歷感動記錄下來,雜以自己在當時或事件後獨有的思考反芻,使之後閱讀這文字的人們也能如臨其境,產生共鳴,有近乎相同的反省感動,我認為,這才能被稱為「文學」。

那麼,從旅行經歷,得到感動,得到不同以往的觸發,以文字記錄下來且能進一步感動讀者的,才是「旅行文學」了。

那麼,「旅行」的記述,應該是旅行文學裡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囉?也許不盡然。如果將比重放在事前準備、旅途雜緒,甚至在旅行間無意於風土,反而因人因時因地,觸發往事回憶,有了新的感受,作了新的決定,那麼何嘗不會是篇成功且雋永的旅行文學呢。

「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這話或許誇大了些。但旅行閱歷,不同於朝九晚五的固定生活,再如何都能帶來新鮮感受,學習到不同以往的事物。怎麼說都比固守孤城,閉門胡思來得強些。或許不必一定得要出國,偶爾出門走一走看一看,總能為生活帶來些不一樣的體會,為有限生命添點美麗的變異罷。

星期三, 6月 18, 2008

[小時候] 探險

小時候, 喜歡和同學尋找回家捷徑. 說來, 只是喜歡那種柳暗花明的探險心情.

在學校與家的途中, 有一大片舊屋舍. 其間的巷弄狹小曲折, 幾乎看得出過去前後陸續興建的痕跡. 雖然有幾條主要的街道是寬暢的, 但是野狗橫行, 隨處大小便. 每到夏天, 街上就醞著一股酸臭的狗屎味.

若是順著街走, 回家的路十分簡單: 出了校門, 只要渡過運河向右轉, 順著大街一路走, 幾乎不須再轉彎, 走著走著就到家. 不過, 這太無趣了. 每到下課, 幾個同學就約好, 各自繞陰暗小巷走, 看誰能找到出舊屋舍區的捷徑. 於是, "一, 二,三!", 一群孩子就咚咚咚各自跑開, 就是要搶在人家之前, 第一個走出迷宮.

那時, 我才小學一年級. 那個年代, 還沒有聽說拐騙小孩的事. 我自幼稚園大班起, 就自己走路回家的. 在 "探路" 途中, 看到某戶窗櫺, 有一疊五顏六色的小牌子 (長大了才知道, 那叫牌九). 看了好玩, 取下來要帶回去. 忽地冒出一堆粗鄙嚼檳榔的大人, 幹聲不絕地把我攔腰抱起: ".. 好啊! 原來就是你這猴死囝仔在偷我們的牌仔! 這麼手賤, 要把你的小蛋蛋捏破哦!!.." 說著作勢要捏. 我根本不知怎麼回事, 早就放聲大哭了. ...

等他們戲耍興盡放下我, 我一路哭回家. 邊走邊害怕回頭, 怕他們再來追我. ...

星期三, 5月 21, 2008

蚌 (7) ※

蚌在月光中醒來。月光透過厚重海水映射下來,變成朦朦朧朧,浮動橢圓的小小鵝黃。但蚌知道,今天月兒滿盈。今天,月亮必然滿盈。

多久了呢。蚌想著。多久了呢。思念國境裡,時間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的向度。不記得看過幾次月圓,幾回月缺。那都沒有什麼不同。空虛,還是空虛。

思念在心口留下沈澱澱重量。他無言團起最後痂血,放在心口。彷彿過去還在。記憶還在。他不能歡笑,但那歡笑曾經在。他無法言語,那言語卻真實過。

因為,痂血見證了這些。他摸索著,觸探著。是的。那些都真實過啊。

就只是曾經真實,還是真實。

痂血在歲月裡漸漸圓融。在痂血裬角,蚌一次又一次找尋往日情懷。直至裬角模糊了,消融了,淡化不見。痂血不知不覺取代過去身影,盤據心口。唯一不同的,它那麼柔和溫潤,一點也沒有棘角尖刺。——除了,重量完全相同。

或許是積了太多屬於蚌的追憶,還是溫潤歲月的動能?痂血自內向外,由深紫漸成淺綠,漸漸放出晶瑩。先是微微的光,幾不可察覺。不知什麼時候,淡綠光芒一層一層增強,代替蚌的心靈,一層一層向深海滲透出去。

沒有疑問。沒有歎息。

(妳還在嗎。妳,還在嗎。妳——還——在——嗎。……)

妳還在嗎。我知道,妳曾經在。但是妳,還在嗎。還在嗎。……

蚌沒有思索這個問題。因為,問題已經成為他心靈的一部分。每逢月圓或是月缺,格外啃噬他的心房。他只有讓光芒傳得更亮更遠,讓光芒代替他去遠方探看。他知道,這會成為另一個傳說,借旅行者的口不斷行走。從這個耳朵,到那個耳朵。

直到被那人聽到。直到那人也回憶起,或許積塵已久的時光。




是了。是月圓。蚌順著記憶的疼痛,機械打開蚌殼一角,讓光芒發散出去。綠光像過去一樣迫不及待,急匆匆向外飛奔,分剝疼痛力量。是的。像過去一樣。像好久好久好久的過去一樣。

——只是,這一回,蚌殼上傳來不尋常的搔刮聲。蚌迷矇神智,剎地清醒。他鎮定心神。不錯!真的有搔刮聲!完全不同於岬口居民的搔刮聲!不會錯的!

他不敢相信。記憶裡,最初的潑刺拌攪早就模糊不清。雖然無法肯定,這絕不等同任何一個岬口居民的聲音。那麼,這是……

(妳回來了!我知道,一定是妳回來了!我知道的!妳會聽到我的聲音,所以回來看我!是不是,我就知道,妳會回來,妳不會忘了我的!我知——嘔呃!……)

蚌欣喜地張開蚌殼,歡迎海膽歸來。張開到記憶中海膽可以容身的大小,卻沒有古老記憶的扎刺感。他不禁張得更開,——心想一定是時移事往,海膽身量變大進不來了。卻不想突地傳來一記冰冷,直透心房。




得手了!少年在心底狂叫道,任海蚌溫熱墨綠的血液浸滿手臂。就知道,這樣一定能把這老傢伙騙倒!

算準是時候,他趁著最後一次換氣,用久藏硝乾的大魚浮鰾裝滿空氣,紮在腰際一起帶下來。預料必然會是長時間的消耗戰。為了女孩,他不能輸!

腰際浮鰾讓他沈降速度慢了,原本用來加重身體用的垂石變得不夠沈重。他還是勉力游著,慢慢潛到海蚌左近礁石下。沈住氣一面用松果竹竿若有似無搔刮蚌殼,一面注意海蚌反應。直到蚌張得不可能再大,他忍著迎面夜明珠強力光線,右手用力舉剖魚刀,順珠面向蚌肉突刺。

剖魚刀鋒利尖長,水波不興直入蚌肉。墨綠血液隨即噴濺狂湧,黏膩噁心。少年似毫不察覺,儘臂長所及,長車直入。可是只及一半,馬上被蚌殼巨力壓蓋。

錐心刺骨劇痛,自手臂傳遍全身,也狂振少年軀體。他面孔扭曲,緊咬牙齒不讓叫喊。紅色血液從手臂嘴角流出,與蚌血混雜,向海面奔湧。蚌殼劇壓非但沒能讓少年恐懼放棄,他反而用力將剖魚刀更送入幾分。也讓右手鮮血更加洶湧而出。

我不會輸!夜明珠我要定了!我絕不會輸!

老蚌精力似乎無窮無盡。少年任右手與老蚌角力,另一手先摘下魚鰾湊近嘴角,咬住盡力再吸飽氣。然後解開右足縛著的另一支薄韌尖刀,用左手緊握,順蚌緣用力滑動。老蚌似乎知道他的意圖,更用力夾緊蚌殼。蚌殼在少年右手阻擋下再難閤緊,只是徒勞無功。

只要被我砍斷貝柱,看你逞能到幾時!

少年想著,左手遇見阻力,就加力砍削。初時不覺,漸漸感到蚌殼壓力一絲一絲被抽離。左手砍削頻率愈發急遽。這是生死力搏,無法遲疑,更不容怯懦!

每鬆一分,少年右手利刃就更進一分。

不知過了多久,少年漸知魚鰾補氣將將耗盡。所幸,左側貝柱終於被少年砍削得無法支力,驟地繃裂。蚌殼更張開了,讓少年右手總算鬆脫。少年狂喜不已。

我,我贏了!我終於贏了!

碩大光潔的夜明珠,第一次完全展現在岬口。毫無遮掩。少年右手筋肉畢露,早失去揀拾能力。他用左手捧起夜明珠,放入吊在胸口軟皮囊袋。然後往上游。

蚌肉還顫抖著,卻無力再守護夜明珠。珍珠存留的蚌肉心房,只剩渾圓深沈的凹陷,伴著深深插入心底只存刀柄的利刃。凹陷內,珠網般錯雜的,是一道又一道深深淺淺的舊傷陳疤。不知有多久了。讓凹陷顯得更加深邃沈黑。蚌血仍一股一股朝外湧。

深海洋流是無情的。蚌殼既開了口,隨即迎著潮流不斷衝擊。只有一側貝柱的蚌殼,不由自主隨之招搖。基座礁石也逐漸碎裂。

蚌像是歎息了一聲。擋不住潮流衝擊,另一側貝柱也斷裂開。蚌蓋自出生以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完全張了開來。襯著渾圓凹陷的蚌肉,在殼裡朝著天空不斷淌血。像極了一只對著天際,空洞的,無言流著淚的眼睛。

基座礁石也無法承受潮流,完全碎裂。蚌於是張著空洞的眼,向他過去不斷眺望的遠方,挾沙帶塵,翻翻滾滾而去。

「……媽媽。蚌,蚌爺爺,死了嗎?」

水母妹妹流著淚,哽咽地說。水母媽媽只是望著遠方。

「但,他也自由了。」 ※

蚌 (6)

少年上水面換氣,發現東方天空漸漸亮了。近海平面的朝霞已經泛紅,瑰麗絢爛,像初開玫瑰。他不知不覺陶醉在眼前美景,眼角突然閃過一抹綠影。——啊,會不會是……

他急忙再潛下水去。果然沒錯。大蚌正緩緩張開巨殼,濃綠霞光就自張開的縫隙射出,直至遠方,也映射到水面上。

到底是什麼東西那麼明亮呢?

少年實在禁不住心中好奇。他借水草作掩護,一步一步潛進大蚌底部往上看。看了,訝得差點出聲大叫。——這,這怎麼可能!太神奇了!

大蚌縫隙裡,清楚可見一個渾圓的墨綠夜明珠。中心是血塊般沈鬱的深靛,越向外側越是透明。夜明珠把整個蚌的內部映得通亮潔白,看來就像一只巨大的眼睛,向深黑海底遠方不斷注視。那眼神如此執著,一眨也不眨地看,彷彿要望穿大洋。就是到遠方的遠方,還不肯停歇。

這樣的眼神,是在找尋什麼?

少年沒時間考慮這麼多。他在清晨回到村落。眼前心底,還是那只夜明寶珠的黛色光茫。該怎麼才能得到手呢?他滿腦子想的,只有這件事。

當然,神蚌寶珠的事,不旋踵傳遍了整個漁村。確知霞光是神蚌發出的,人們信仰更是虔誠了。村子在《海蚌神廟》辦了大型廟會,歡樂喜悅的氣氛,維持了一個多月才漸漸淡去。




「我如果把夜明珠拿來,就送給妳吧!妳一定很喜歡!」少年對女孩說。

女孩聽完,訝得瞪大了眼。「你,……我沒聽錯吧!你說的夜明珠,是指海蚌神的……」

少年點點頭。「當然啊。難道還有第二顆夜明珠麼。我想了這麼多天,」他自信滿滿地握住女孩的手,「終於想到怎麼讓海蚌開口,任由我取我求了。除此之外,再無他法。妳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帶回夜明珠來給妳的!」

「……不要!」女孩突地大嚷,甩開少年的手。「我才不要!那夜明珠不是你的,你不該跟海蚌神拿,這樣不可以!」

「別!別!」少年訝地笑了,軟聲直勸。「妳一定是擔心我,怕我敵不過海蚌是不是?相信我,不會有事的。我想的法子絕對可以成功,也不會有危險。不會有事的,嗯?」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女孩叫著,忍不住哭了起來。「那不是你的!那是海蚌神的!就讓海蚌神靜靜守在那裡就好了。不要去拿夜明珠,好不好?嗚嗚……」

「好啦好啦。不哭了。女孩子就是愛哭。」少年說。「我聽妳的話,不去拿就是了啦。真是的。那夜明珠真的很漂亮噢。」

「我才不稀罕!」女孩大聲嚷道。「才不稀罕!我不要什麼夜明珠,我只要你專心捕魚,專心作個好漁夫。不要去想什麼夜明珠了。真的。求求你!」

「好啦。真是的。妳們女生真麻煩。不哭了。噢?」少年笑著哄著女孩,幫女孩擦去眼角的淚。心裡卻有另一層打算。




趁著下午天色還沒暗,少年到南面那片茂密的松林地,在地上四下前前後後地找。找了一個多時辰,他揀回許多大大小小的松果,兜在懷裡。找處空地隨意坐了,將左手拳頭握緊,拿起松果一一比對。只留下不到十個大小相近的,其餘全扔了。

這幾個松果,都是渾圓飽滿。松籽幾乎全放完了。果面種子鞄鞘,翅膀似地,一一向外怒張。他把松果拿來,在自己手臂上磨擦,臉上表情一忽兒欣喜,一忽兒疑惑。幾個松果都反反覆覆試了三回以上,手臂磨得紅通通的。終於選定其中一個。他露出篤定喜悅的神情。好,就是它了!

緊緊攫好松果,回到村子。他找了支手臂來長,中指粗細,彈性十足的竹竿,將松果用漁網繩,小心避過張開的鞄鞘,牢牢縛在竹竿上。他手握竹竿,再試著磨磨手臂,滿意極了。

他回到屋內,拿出兩把慣用的剖魚刀。剖魚刀平時保養得當,看來雪白鋒利,他還是取出磨刀石,將刀刃細細磨利,不時舉到眼前檢視刃面是否平直。直到刀兩刃都呈嶄新,他朝眼前懸在半空柔韌飄飛的釣魚線揮刀。呼地一聲,線應聲而斷。少年臉上不禁微笑。

抬眼看天,夕陽西沈近半。滿月在另一側天空露出。是了。今夜是十五。每逢初一十五,綠光最是熾亮。

那麼,就是今天了。少年點點頭,手持松果竹竿在左手掌心輕輕拍動,心裡默想即將展開的步驟。

蚌 (5)

海膽走後,岬口又回復以往寧靜與祥和。雖然來沒什麼預兆,去也不曾告別,岬口居民們都自然而然接受了。再沒人提起海膽的事。

唯一改變的是蚌。他變得愈發衰老,愈發沈默。也不再吐水泡逗孩子玩了。誰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有人猜想,或許和海膽有關。不過猜想只是猜想。再說,也沒法問蚌來證實。蚌從來沒說過話的。

少年發現海膽失蹤的事,認為它終於被蚌吞食了,興奮地回來告訴村民和女孩。他得意洋洋地跟女孩說:「妳看!我早告訴妳,蚌和海膽,永遠不可能談戀愛的!」

女孩不答。村民倒是勸著少年,該是專心學習漁業,繼承衣缽的時候了。少年本來還不搭理,幾次潛下水去,發現蚌變得無趣至極,也就漸漸失了興趣,跟著出海學漁去。由於天性聰慧,手腳俐落,很快就趕過同輩孩子,成了數一數二的漁夫。

如果不是海平面被人發現霞光的話。



先是早起出海的村民偶然間提起,岬口清晨將破曉,海面會有綠光閃現,稍縱即逝。後來,見證的人越來越多,指證歷歷,不由得不信。大家都發覺,綠光是自海蚌神座落的海底透出。自然地,《海蚌神廟》的香火越發興盛了。

「這一定是那老傢伙又在作怪!我非找個時間再下去看看不可!」

這時的少年雖然稚氣猶存,經過幾年出海磨練,已有大人般成熟氣質。他對女孩這麼宣告,女孩只是憂心。

「就是海蚌神放出霞光,無非保祐大家,沒有壞處啊。你又何必再去找這場麻煩呢?」

少年握握女孩的手。「妳明知道,我是凡事非弄個明白的性子。再說,經過這幾年磨練,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孩子了。你放心。不會有事的。」

選了個大清早,天還未破曉的晴朗天氣,少年輕輕掩上家門,往海邊走。

順著記憶路線,他順利來到海底,隱在礁石後面窺探。海蚌還是那麼巨大。但,說也奇怪,過去記憶那種王者氣派,似乎不見了。海蚌身旁,海草珊瑚四下亂長,全無章法,幾乎把海蚌掩蓋。

少年再走得近些。蚌殼緊緊閉闔,似乎還在沈睡。殼上的棕色紋路,變得黯淡無光,暮氣沈沈。或許是天色未亮所造成的錯覺。

綠光,真是從這老傢伙身上來的麼?




「媽媽,那個人,又來看蚌爺爺了。」水母妹妹說。「他不是好久都沒來了?怎麼又跑來。好奇怪。」

「媽媽也不知道啊。或許他也很喜歡蚌爺爺吧。」水母媽媽回答。雖然明知不是這麼回事。

「媽媽,……」水母妹妹邊看著少年的行動,欲言又止:「媽媽,我可不可以問,一個問題?」

「可以啊。」

「可是,……人家,人家只是很擔心,所以才問的。媽媽不可以罵我哦。」

「媽媽怎麼會罵妳呢。」水母媽媽和藹地說。「想問什麼就說,沒關係啊。」

「噢。」水母妹妹應著,猶豫了半天。「……媽媽。蚌爺爺,是不是,快死了?」

「啊?」水母媽媽嚇了一跳。「怎麼會這麼覺得呢?」

「因為,蚌爺爺看起來,……和以前不一樣了啊。」水母妹妹小聲難過地說:「好奇怪。好久好久,才看蚌爺爺,吐出一個水泡。也不再放煙火,給小朋友看了。蚌爺爺,好像好累好累。一動也不動。好像就快死了。……」水母妹妹越說越難過,忍不住哭了起來:「嗚嗚……不要啦!人家喜歡蚌爺爺,人家不要蚌爺爺死掉啦!嗚……」

「哎唷!」水母媽媽又是好笑,又是憐惜:「蚌爺爺不會這麼快就死啦。不是還健健康康在這裡麼。他只是年紀越來越老,越來越不能動了。所以才不再放煙火給小朋友看啊。沒事的。水母妹妹,就是愛哭。沒事,沒事的呀。」

水母媽媽這麼勸著,心裡卻對小孩子的直覺感到驚訝。說真的,她自己也覺得,蚌衰老得太快太明顯了。莫不是……

水母媽媽想著,觸角不覺斂起來,不再隨水流款擺。唉,或許是命中註定的吧。她歎口無聲的歎息,搖了搖頭。

蚌 (4)

  少年也注意到,海膽三天兩頭進出海蚌的事。初次看見,他以為難得看到蚌吃下這麼大的事物,好奇觀察了很久。換了幾次氣,竟發現海膽完好無缺走出蚌殼,更是百思不得其解。

  為什麼蚌就是不吃海膽呢?難道是因為,海膽的刺太多了?若是如此,海膽明明可以滾開一走了之,為什麼又三天兩頭讓蚌吞沒呢?……

  少年是小村落唯一長期不斷觀察海蚌的人。再說,這是左近才發生的事。看過海蚌的大人們聽他說起,沒人相信這是事實。

  「這事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啊,小伙子!」張爺爺呼呼地吸著水煙。「海蚌神法力無邊,要吃掉一隻小小海膽有何難哉。怎可能讓它進進出出,若無其事。你一定看錯了。」

  小村落裡,海蚌早升格為神祉了。東郊的《海蚌神廟》落成半年,鎮日香火不斷。只要漁船出海,必定前來祭祀祝禱,希望此去風平浪靜,漁獲滿載。只有少年忤逆,說什麼也不去拜祭。村民認為他年紀還小不懂事,也就隨他去。

  「可是,張爺爺,」少年說,「我明明親眼看海膽出入蚌殼好幾次。真的!我親眼看見,不會錯的!」

  張爺爺擺擺手,「好好。是真的就是真的。我相信你的話就是了嘛。不過,」他又換過一袋水煙。「你都這麼大年紀了。別成天就是潛到岬底看海蚌神。我擔心遲早會招天譴呢。也該學學怎麼出海捕魚,怎麼認星圖掌羅盤這些事啊。除了接你爸的擔,將來也有一大家子要養呢。」

  「會不會是,……」女孩聽了少年的故事,尋思了一陣。「你說,會不會是,海蚌神在和海膽,談戀愛呢?」

  少年啞然失笑。「唉。我早知道不該問妳的。女孩子整天就想什麼愛不愛的事!一隻蚌,愛上一個海膽?這怎麼可能啊!」

  「可是,」女孩囁嚅地說,「你不是說,海膽常常躲到蚌殼裡去麼。聽起來,就像男女朋友在交往一樣啊。」

  「不可能!」少年把手一揮,「絕不可能!算了,不跟妳說了。我自己會去把這件事弄明白!」




  傷痕和痂塊的事,海膽都不知道。只是隱隱察覺,蚌的聲音漸漸低沈,越來越虛弱。

  「蚌,你怎麼了?是不是生病了?」

  (沒有啊。妳怎麼這麼說呢。我很好啊。)

  蚌說。不過他自己明白,身子的確越來越差。不但新瘡舊痕越來越不易藏住,蚌肉消瘦許多,連殼底血塊也積累長大,再難掩藏。蚌只好告訴海膽,那是這些日子消化後的食餘,總會清出殼外的。

  「可是,你這麼瘦!聲音也衰弱了。」海膽說。「你是不是瞞著什麼,不告訴我呢?」

  (沒有。真的沒有。妳怎麼這麼說呢。)

  「你不說就算了。」海膽再看看殼壁。「我來這裡也實在夠久了。雖然我很高興認識你這個朋友,你對我也很好。但,也該開始下一次旅行了。」

  (妳,妳是說,妳要走了麼?)

  蚌明知總有這麼一天,還是無法置信。這麼快!這麼快她就要走了!這麼快……

  「是啊。我該走了。」海膽說,笑一笑。「我原本不是這兒的人啊。再說,我又這麼熱愛旅行,不可能永遠待在同一個地方。這樣我真會瘋掉的。」

  (是啊。妳說過,妳是個愛旅行的女孩。不過……)

  「怎麼了呢?」海膽說。雖然,她早知道蚌要說什麼。她不是不明白,蚌的包容,和自己無意間給蚌帶來的傷害。雖然,蚌總是不說。

  蚌,這一切是不可能的啊。她在心裡默默地說。

  (不過,妳也說過,這兒都是好人啊。留在這兒生活,妳一定會過很愉快的不是麼。也流浪過這麼多地方了。就在這兒歇腳吧。)

  「不可能的,蚌。」她說。「不可能的。我已經留得夠久了。你別再勸我啦。我們永遠是好朋友,我不會忘記你的。」頓了一頓,又說,「你讓我出去了吧。今天有些倦,想先回去歇歇。」

  蚌並不知道,這就是他和海膽的最後一面。

蚌 (3)

  蚌也以為,世界就是這樣了。他將靜靜在岬口吞吐,靜靜聽著不斷輪迴的快樂與悲傷,靜靜任每一世代的小孩們在身上攀爬嬉戲,靜靜地吐出成串泡沬如絢麗煙火,讓他們如孩子爸媽當年一樣,回家又是笑又是說。當他隨潮水翻滾而去時,還反覆想起這時天真的以為。如果,如果一切都是這麼單純而美好,那該有多好哪。

  那該有多好哪。

  記憶是反轉向前的。蚌終於脫離佇足幾十年岬口礁岩那一瞬間,正回憶到初始那串不尋常的聲音。和孩子們攀爬嬉鬧,完全不同的聲音。

  雖然蚌聽不見說不出,聲波一樣能透過水流,輕輕觸動他的身體。他總是知道,身邊哪隻小螃蟹正好奇摸弄他深棕斑紋,哪隻小海馬在他左側東一跳西一跳地走格子。兩隻約莫兩個月大的小丑魚快活在水草裡鑽來鑽去,只有規矩的小斑尾鱔張著嘴叫,遲遲不敢向前。等了差不多時候,大家剛好都盡興了,也都在安全的地方,他才假裝剛剛睡醒似地,微張了張蚌殼,吐出幾個水泡,看孩子們小小身影,又是跑又是追地離去。真是可愛哪,他總是無聲微笑。

  但是,這個聲音不同。同樣是好奇又小心翼翼,多了幾分大膽和聰敏自信。水流有細微潑刺拌攪,嘩啦啦啦。陌生的聲音。

  「好大啊。沒看過這麼大的。真好。」

  清脆輕柔的聲音,快樂說著。一定是個可愛女孩吧。

  (妳好啊。)

  「咦?」

  潑刺拌攪的聲音一下子停了下來。大概是嚇了一跳,轉頭左左右右地看吧?

  「……奇怪。」潑刺拌攪的聲音又漸漸開始了。「一定是我太累了吧。一定是。旅行這麼久,沒好好休息過。對。一定是我自己太累了。」

  蚌覺得聲音漸漸移到自己身上,殼也傳來輕微的嗶嗶剝剝。「真的好大。他一定知道很多故事吧?真是好奇。」

  (我是知道很多故事啊。)

  潑刺聲馬上停止。蚌想,這一回她應該膽子壯了點,不再疑神疑鬼了。

  果然。蚌覺得殼上傳來剝剝兩聲較重的敲擊。「蚌先生,對不起。是,是你,在跟我說話嗎?」

  (是啊。)

  「真好玩。」那聲音笑了,叮鈴鈴好聽。「我能感覺你在說話,卻聽不見你。我走過這麼多地方,沒一個朋友像你這樣呢。」

  (哦?)

  「嗯!」她肯定地,一定點了點頭。潑刺聲又開始了。「我好久好久,就從別的朋友,聽說過蚌先生你的事。沒想到,真有機會認識你。果然就像他們說的這麼大。你生下來就是這樣麼?」

  (或許吧。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啊。)

  「說的也是。」她又笑,在蚌上坐了下來。「蚌先生,我就叫你蚌,好不好?我覺得,雖然剛見面,我們好像認識很久,很熟了。或許因為,太常聽說起你的事了。」

  (好啊。)

  蚌也覺得,和她交心的感覺很親切。像是古老記憶,又重新開啟似的。

  「蚌,你不但很大,也很美麗哦。」她說。蚌彷彿感覺到她的視線在自己身上轉啊轉。「你的身上好多深深淺淺的棕色斑紋,好特別。身旁又有這麼多水草珊瑚,你坐在這裡,就像國王一樣。」

  (真的麼。謝謝妳。只是,就算如此,我也看不見哪。)

  蚌客氣地說。這是實話。

  「啊?對、對不起。我忘了,你看不見。」她略慌了慌,歉意地說。只見蚌輕輕呼出兩個小水泡。或許是歎了口氣。

  (沒關係。這世上,又有誰能真的看見自己呢。)

  蚌頓了頓,又說:

  (也看不見妳。但我知道,妳和岬口居民們都不同。是不是。)

  「是啊。我想是吧。」她笑。「我是自很遠的地方旅行來的。我想,我應該是到這兒來的第一隻海膽吧。我們海膽生存的地方,沙地一定有特殊的,行走過的痕跡。不會認錯。」

  旅行啊。蚌在心中感歎。能夠旅行,多好。自他有記憶起,他就生存在這小小岬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如果能旅行,能夠看看不同的世界,該有多好。

  (妳,怎麼旅行呢?)

  「就隨意地走啊。」她笑道,動動身體。蚌感到殼上幾聲搔刮。「只要開始走,不管是遠是近,走到哪裡都是旅行。我常想,」搔刮聲又重了些,像是刻意讓他知道似地。「我們身上有這麼多腳,就是設計來旅行的。我相信我的血液,流著遠方的招喚,叫我情不自禁,總想到遠方看看。」

  (原來,妳有很多腳啊。)

  「嗯。」肯定的聲音。「這些腳,也是保護我們柔軟心房的護身符哦。我們沒有想像中這麼軟弱。只要用力豎起,這些腳就是尖銳利刺,能叫人遍體鱗傷,痛不欲生。」

  (真了不起。)

  蚌說。難怪一個女孩子家,她敢這麼到處行走,不怕別人欺負了。

  蚌並不知道,海膽正為他日後命運作了殘酷預告。甚至,他自始至終,不以為自己命運殘酷。他只是無言接受了。

  海膽的來臨,為岬口帶來頗長時日的新鮮感。不止在她扎棘多刺的外表,那些豐富閱歷,更是說也說不盡。孩子們聽得瞪大了眼,就是大人,同樣津津有味。誰都爭著想邀她到家裡作客,海膽盛情難卻,走過一家又是一家。

  「這裡的人們真熱情。」海膽說。她還是一樣,每天固定會找時間,來和蚌說說話。

  (是啊。他們都是好人。)

  「嗯。他們都是好人。」她說,很是認同。「雖然他們沒法離我太近,對我還是很好。或許,他們更喜歡我所說的故事吧。其實都很平常的,那只是我過去的生活。」

  (那就很好了啊。他們沒人能像妳看得這麼多。)

  「或許吧。」她笑著,敲敲他的殼,「就是看得再多,我也只能看到蚌你的外表,不知道蚌殼裡如何啊。應該誰也看不見,只有你自己知道。不是麼。」

  (……不一定哦。想進來看看麼?)

  蚌說著,思索了一陣子,把殼慢慢張開。——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這麼,把自己暴露在岬口。雖然,也只是海膽可以矮身進入的一小縫。

  「這,這樣好麼?」海膽嚇了一跳。原本只是好玩說說,也以為蚌只是隨口接話說笑。誰知道竟是認真的。「我身上,有很多很多刺。這樣進去,可以嗎?你會不會受傷了?」

  (不會的。裡面空間很大哦。相信我。)

  蚌說。他儘量把身子縮了,使海膽前方看到的空間變大些。雖然很辛苦。

  「好像真的耶。那,我就進去看看嘍!」海膽探頭看看,高興地說。滾著身子進去。

  蚌感覺著,讓海膽身子都進來了,再收攏蚌殼。雖說如此,還是留了大半縫隙。一來為了讓海膽安心,二來也是因為,這樣才能多留些空間給海膽容身。

  「好漂亮哪!」海膽贊歎著。看著四壁乳白潔淨的光滑表面。「沒想到,你的內在如此細膩柔和。和外表的粗糙紋理完全不同。而且,」海膽說著伸了伸身子,「這裡面好溫暖好舒服——啊?你,要不要緊?」

  蚌沒意料到海膽會伸懶腰,心房被深深扎了一下,痛得身子馬上僵了僵。海膽察覺了,急忙放軟棘足縮下軀體,疊聲問候。又說:「我就知道會傷了你。這樣真的不好。我還是出去吧。……」

  (不!不,不用。真的不用。妳放心。沒事的。)

  蚌急著說,放軟僵硬筋肉:

  (我沒事啊。剛剛只是,只是……外面,有小孩在殼上玩,我一時嚇了一跳。沒事的。不是妳的緣故啊。呵呵呵。)

  話雖然這麼說,海膽留意到,蚌不知自何處滲出墨綠色的液體。「還說沒事呢。你都流血了!我不該進來的。讓我出去吧!」

  (什麼?……哦,妳看到我身上有液體分泌出來嗎?不是啦。那不是血。我們身體會分泌一些清潔成份,用來保持裡面的光滑乾淨。讓妳發現了,真不好意思。)

  蚌說著,小心讓滲血傷口藏好了,將墨綠的血留在底部。海膽不疑有他,漸漸又開心起來。

  「那我就放心了。印象中,走過這麼多國家,大家的血都是鮮紅的。應該是我誤會了。我只是不想因為自己好奇心,讓你受傷了。才這麼疑神疑鬼的。真對不起。呵呵……。」

  (沒事的。我們蚌的包容性,天生就很強。妳走了這麼多地方,不是聽說過麼。就是有了外來傷害,才能包裹圓潤的珍珠啊。)

  海膽於是才放下心來。盡情享受這從未有過的美好新天地。

  從此以後,她三兩天就窩到蚌殼裡來玩。隨著兩人越來越熟,蚌漸漸放鬆自己,用軟肉接納著海膽,任她翻滾嬉戲。至於蚌肉傷痕,他細細密密藏好了,只讓鮮血往底部流,凝成暗紫痂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