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7月 28,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Nathan's Famous 納森熱狗連鎖店:去看小林尊的熱狗大胃王比賽!



想吃熱狗,發源地的康尼島,當然不容錯過囉。


話說,當年發明熱狗的費曼先生,生意大好,小攤換了店面,請了個助手納桑漢沃克 (Nathan Handwerker) 幫忙外送。納桑先生耳濡目染,幾年後出來自立門戶,成立了 Nathan's Famous 熱狗店,很快成為康尼島著名地標。如今已是全美暢銷連鎖速食店之一。熱門旅遊景點,都看得到分店。不過,最道地好吃的,到康尼島才吃得到。


納桑熱狗店,也是著名世界熱狗大胃王比賽的發軔處,自西元 1916 年開始。據說當年,四個朋友在獨立紀念日閒嗑牙,爭論起誰比較愛國。末了,決定到納森熱狗店一決高下,誰能在十二分鐘吃下最多熱狗,誰就最愛國。這爆笑比賽,最後由穆勒 (James Mullen) 吞下 13 隻,拿下桂冠。自此就成了傳統,成為世界注目的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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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鐵 Q、B、D、F、N 線往南,終點站就是康尼島。經典名片「教父」第二集,羅伯迪尼諾佇立等候仇人前來的車站,就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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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地鐵站,就看到納桑熱狗店。


百年前,這裡曾是紐約熱門避暑景點,近年來由於中低收入社區進駐,治安欠佳,鄰近海灘 (如長島等) 成為有錢人們戲水首選。但每年夏季,價廉物美的康尼島海灘,仍是擠滿消暑沖浪的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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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康尼島海灘還未開放,遊客尚少。但仍有不少人像我們,慕熱狗之名而來。才開張,門口顧客已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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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桑熱狗店,每年七月四日舉辦熱狗大胃王比賽 (Nathan's Hot Dog Eating Contest)。這個看板,每個到納森熱狗店一遊的遊客都要照相留念。上頭以動態數字顯示,到下次比賽還有幾天幾時幾秒,饒富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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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狗大胃王比賽,過去都是美國自家人得冠。自從 2001 年,日本「電視冠軍」節目帶小林尊來踢館,連續六年都被他抱走。去年 (2007),據說因拔智齒下顎發炎,讓切斯納特 (Joey chestnut) 扳回一城。今年賽況,格外讓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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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店門,點餐台一如其他速食店,套餐價目抬頭可見。除了熱狗,也有美味漢堡可供選擇。價格約在 3 至 4 元美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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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櫃台向內望,好幾個員工一字排開,快速作著餐點。不快可不成,除了店裡櫃台點餐,店外還有熱狗快速點餐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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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這就是店外的排隊盛況。淡季就已經如此,到了戲水季節,想必更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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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i cheese dog 套餐。柔滑 chesse,香鬆 chili 肉醬,與牛肉熱狗的鮮脆多汁,在口中交雜出美妙繁複的交響曲。薯條與台灣速食店供應的大大不同,切成粗厚大塊,吃起來口感鬆軟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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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peppers and onion dog。洋蔥炒過後的香甜,混雜胡椒鹽,伴隨熱狗送入口中,又是一番滋味。





# ADD 1310 Surf Ave Brooklyn, NY 11224

# TEL +1-718-946-2202

# TIME 8AM-2AM daily

# WEB http://www.nathansfamous.com/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Shake Shack 奶昔小屋:排隊才吃得到的超美味熱狗!

這家位於麥迪遜廣場公園 (Madison Square Park)內的 Shake Shack,是任何作過功課的紐約遊客,必定要朝聖的熱狗店。--能想像,竟要在大太陽下,排個一、兩百公尺遠的隊伍,等候一個多小時才能買到熱狗嗎?先特別提醒的,找熱狗可別找到麥迪遜廣場花園 (Madison Square Garden) 去了。這是兩個不同地方,「公園」才賣熱狗,「花園」除了賞花,許多大型戶外表演也在花園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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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麥迪遜廣場公園,迎面而來的景象,就是外頭坐滿享用熱狗的饕客,與一長串等候買熱狗的、飢腸轆轆的可憐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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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買熱狗的人們,幾乎繞了半個公園。分成兩線:B line 排的人數少,只能點飲料;想吃熱狗、漢堡、薯條的,得乖乖排永遠是漫長人龍的 A line 才行。遊客或紐約客,都耐著性子守候,只因熱狗太美味,等再久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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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旁邊,幽默自信的店家準備了這個牌子。讓大家稍安勿躁,反正等也是等,依圖示來個柔軟操吧!當然也可掉頭走人,沒吃到熱狗,損失的可是自己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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淌著口水好不容易排到門口,點餐後,卻不是馬上就能拿到熱狗。領到這小呼叫器,震動了才能去領餐。好吧,又是漫長等待。至少看得到終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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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叫「奶昔小屋」,奶昔自是不容錯過。我們點了兩個熱狗和一杯巧克力奶昔。奶昔濃郁香醇,甜而不膩。沾醬有蕃茄醬和黃芥茉醬,店門口備了免費塑膠小盒,自由取用。

照片上,靠右邊的是 SHACK-CAGO DOG。加了芥末、辣醬、洋蔥、小黃瓜、泡菜、蕃茄、胡椒鹽等等,香辣夠味。麵包軟柔細膩,肉腸香脆多汁。再沾醬實在是蹧蹋了。

另一個 FLAT TOP DOG,佐以店家特製的起司醬,一口咬去,濃厚起司滋味,叫人口水狂流。



# ADD 23rd Street and Madison Ave. New York, NY 10010
# TEL +1-212-889-6600
# TIME 11:00 ~ 23:00, Open March-December
# WEB http://shakeshacknyc.com/index.html

星期日, 7月 27, 2008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Sabrett 薩伯特熱狗攤

真要在紐約熱狗攤找到好吃熱狗,Sabrett 這家連鎖式熱狗攤千萬不可錯過。根據大學畢業就到美國工作的朋友說,這是紐約熱狗攤,唯一可以確定美味可口的熱狗。果然。試吃過幾攤,還是這家經濟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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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攤熱狗,在時代廣場前。攤子上頭,兩張 Sabrett 陽傘,清楚易辨。這攤的熱狗肉腸是現煎的。許多小攤熱狗是水煮的,顧客點餐時直接撈起,夾了麵包就算。口感硬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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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熱狗的鬍鬚先生,很是親切。除了熱狗,燒肉串和美式蝴蝶餅 (pretzel) 也是必然選項。幾乎所有熱狗小吃攤都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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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熱狗,還來不及拍照,已經忍不住咬了一口。麵包鬆軟香甜,肉腸帶著焦香,鮮嫩多汁,真是絕配!吃了之後才知熱狗的美妙滋味,從此再也不想「大亨堡」了!

# ADD anywhere around the street
# TEL +1-201-935-3330# TIME 09:00 ~ 21:00
# WEB http://www.sabrett.com/

[2008 到紐約吃熱狗] 如果到紐約,別忘了吃熱狗!

美國是個文化熔爐,各國美食在這兒都找得到蹤影。但,要說什麼是美國最具代表性的食物,熱狗 (Hot Dog) 應該不遑多讓吧。

熱狗,也叫作 Frankfurter (法蘭克福香腸;習稱德國香腸),緣自德國。西元 1852 年,法蘭克福肉品公會研發出一種新的煙燻香腸,上市販售。這種新配方香腸,牛肉肉質精細,以超薄透明腸衣包裹,大受歡迎。Frankfurter 便成為它的代稱。隨著移民潮,流轉到美國來。

那年頭,紐約康尼島 (Coney Island) 的觀光業正發達。西元 1867 年,德國移民查理.費曼 (Charles Feltman) 以小吃手推車,試賣他的家鄉小吃德國香腸,以軟熱長條麵包夾著賣,好拿好吃,意外暢銷。同行攤販眼紅,開始散布謠言惡意中傷,宣稱費曼的香腸是狗肉作的。誰知,愛吃民眾非但不理會,乾脆將這種麵包夾香腸改叫作 Hot Dog。熱狗遂搖身一變,成為美國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小吃美食。

所以,到了紐約,怎能不吃熱狗呢。雖說街頭三步五步就是一家熱狗攤,或煎或煮,三五分鐘就能遞上一份,價格泰半在二至三元美金之間。若真的試著吃去,會發現品質良窈不齊,甚至多半貴又難吃,敗了遊興又傷了荷包。

或許有人認為,熱狗麼,就像台灣 7-Eleven 的「大亨堡」,還不就是麵包夾肉腸?真值得在美國花兩三倍價錢去吃嗎?其實真正好吃的美國熱狗,口感滋味、食材用料,甚至大小,在在有所不同。好吃的熱狗店,甚至每天大排長龍,花半小時一小時才能一親芳澤。我們找了幾家紐約著名熱狗店,一一走訪。有機會到紐約,不妨按圖索驥,一定會顛覆以往對熱狗的錯誤印象喔。

星期六, 7月 12, 2008

[小時候] 資優生。

小時候,班上有個同學,考試成績多半是第一。偶爾不小心才會落到第二。--話說回來,每個人多多少少和這樣的同學同班過吧。除了本身就是「這位同學」之外。就像櫻桃小丸子,蠟筆小新,機器貓小叮噹,或者絕大多數校園漫畫都有的「資優生」制式角色一樣。

好在,他不是這麼完美。除了成績,他長得其貌不揚,甚至模樣有點猥瑣。個頭小小的,戴個黑框大眼鏡,西瓜皮似的頭髮剪得參差不齊。睡眠不足的眼睛,加上厚厚雙唇,看來充滿喜感。難以相信,公佈欄上那全校第一的名字就是他。

雖然成績好,他倒是十分容易相處啊。除卻考試,他看來就像外表那樣笨笨的,不管作什麼事都是七顛八素。同學幾年,上課教到「眼鏡猴」,下課就成了他的新綽號。生物課本提到「黑矇性白痴」,那呆滯眼神照片,簡直就是他的寫照。不消說,這成了他畢業紀念冊照片下的最佳註解。他只是呵呵呵地笑。

「不行啦。你只會寫聯考作文,哪能像我在校刊登文章啊」。我故意這麼笑他。他倒是認真起來:「我就證明給你看!」。他的散文真的登了。以自己作況,前衛地用了第二人稱自述。「真是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啊。」他在文章裡說。

他成績再好沒有了,平時看來又這麼笨,真是難以理解吶。我和某個同學提到他,笑著說。同學淡淡回了句:「到底誰是笨蛋誰是白痴,還不知道呢。」

[小時候] 玩笑。

小時候,我是個很愛開玩笑的孩子。 :)

我啊,聯想力向來豐富又快速。電視看過的節目,報紙讀過的新聞,乃至昨晚連續劇的劇情,週末週日綜藝節目主持人說過的,打趣歌星的笑話,在腦海裡經過不知怎麼的拼組,就能成為逗人的笑話。大概是,我對其中的,一般人沒察覺的歪曲荒謬,很容易就能發現的緣故罷。小學生的生活內容,又少不了這些話題,總是以「你昨天晚上看了……節目麼?」作開頭。拿這些東西來說笑,最容易引起鬨堂捧腹的反應了。這種開玩笑的「特異功能」,使得許多小朋友一到下課就圍在我身邊,興奮地等著看笑話。

開玩笑,總得有對象才行是不。與我較熟識的幾個,很難不成為我口中的倒楣的主角。偏偏,我玩笑一起,聯想意象成串地來,除非那人走開或著話題轉移了,大概得被取笑整節下課時間,才有個完。看著大家幾乎都笑出眼淚,我頗為得意。

只是奇怪的,玩笑愈開愈多,朋友卻愈來愈少。我,不應該是很受歡迎的人麼?

「你不知道,有些人表面說不在意,其實心裡恨死你了。」有個同學悄悄跟我說。「你常拿他們開玩笑,他們私底下都對你很不爽。全班都知道了,只有你不明白。」

啊?怎會這樣?……從此,我再也不敢亂說笑話了。變成現在這種嚴肅拘謹的模樣。

星期二, 7月 08, 2008

[小時候] 運動。

小時候,我就不喜歡運動,也沒有運動細胞。——不過這兩者孰因孰果,到現在我還弄不明白。

不知從什麼時候,我開始覺得,「運動」不過是野蠻人的遊戲。不管是球類運動也好,體育運動也好,競技運動也好,看來都愚蠢無比。一群人追著趕著跑著跳著,把一顆小小的球,在動作和時間的限制上搶到手裡,再用不同手法、過程、技術將它放到大不了多少的籃子、網子、圈子裡,然後弄出一身的汗。怎麼想都覺得奇怪又好笑。又何必呢。想搶?就給你吧。投進去了?那很好啊。不過,那又怎麼樣呢。流了汗很舒服?可是要洗澡要洗頭要換衣服,好麻煩啊。……

從小,我就是個與世無爭的孩子啊。或許,太「與世無爭」了點就是了。

為什麼不去閱讀呢?為什麼不去幻想呢?為什麼不去作一點有意義有建設性有遠景有未來的事呢?與其把時間浪費在運動上,我寧可一個人窩在房間裡,看那些我不見得看得懂也還沒看完的古典或世界名著。或者,把房間整理一下,擦擦桌椅掃掃地拖拖地板清清廁所。像這樣,流完汗卻能得到個乾淨清爽的生活空間,實在是很享受的事啊。又有建設性。再說,這不也是一種運動麼。

華佗創五禽戲,主張「勞動養生」。因為他不是以勞力換取生活的人,所以需要五禽戲來動動身體。如果他是個老農或老圃,大概就不會這麼多此一舉吧。

[小時候] 王子麵。

小時候,王子麵是最受小朋友歡迎的零食了。三塊錢就能買老長一段時間的香脆滿足。

每到下課時間,一群孩子就往小小的福利社擠。販賣的歐里桑總是不及應付眼前此起彼落的小手。紅的,綠的,紫的,許多揉皺了的鈔票接過來,許多銀白暗沈的鎳幣還回去。當然,還有一包包的王子麵,健素糖,或養樂多。

那是連三塊錢的王子麵都買不起的年代。明明嚥著唾沫,還是強著臉說,「不用幫我買了,我不想吃」。好啦,班長。我請你,大家一起吃才好玩啊。假意推辭半天,才自善解人意又會作人的同學手上接過。

是王子麵啊。我的喜悅想是漾了滿臉,絲毫瞞不了人。喉頭咕咚一聲。

王子麵,除了油榨成團的乾麵,還有一小包調味料。包裝寫著,「把麵和調味料放入碗中,注入開水將碗蓋好。五分鐘後打開蓋子,將調味料拌勻即可食用」。可是,誰會這麼作呢。我們撕開包裝袋,將調味料直接倒入袋中。把包裝袋再扭緊,用小手搥搥搥搥,上上下下地抖,讓調味料均勻散開。再打開時,就是一袋好吃香脆的碎麵了。用手拈起一小塊放入口中,嚼著嚼著,瞇上了眼。

還有還有。統一肉燥麵,還有油料包。放了雖然看來油餬餬的,才好吃呢。

星期三, 7月 02, 2008

[徵文] 河之記憶

     —— 中國時報《我心目中的一條河》徵文 佳作 1995.3.18. 初稿



  現在回想起來,那算不算是一條『河』,是怎麼也說不準的。而童年的記憶,早已經像張遇水而暈開的鋼筆畫,再難拼湊原來的模樣,只能憑著一些殘存的線條,試著重新畫一幅出來。或許會和原來的模樣有些差距,但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這樣的一條河,也許只能算是『概念性』的河吧。



  小時候,住在高雄的前鎮。那時的前鎮算是市郊,加工出口區才興起不久,所以屬於都市和鄉土的,便像劍齒虎的牙,在周遭夾雜交錯。

  說起我的家,『後面有山坡』當然不可能,只有一些違建的小地下工廠。『門前有小河』倒是一點不假,清澈的水流自屋後繞出來,蜿蜒地注入附近的前鎮河。用小孩的步伐不到十步就可以走完的小橋,就架在門前不遠。

  還沒上學的年紀,最喜歡蹲在橋下,一看就是大半天。地下工廠把污水排到小水流中,讓水泛著濁濁的顏色,有時還有些泡沫和七彩的油漬。還是看得見水裡的魚,都是些灰樸樸的『大肚魚仔』,沒什麼意思。最好玩的,是一種灰灰扁扁的小蟲,「那叫作『海蟑螂』。」隔壁的『阿媽』說。天氣好的時候,牠們會成群聚在大石頭上晒太陽。過去用小腳一踩,全都四散逃開;不多久,又聚了起來。是玩不膩的遊戲。

  上小學時,必須經過前鎮河的河岸。每到午後,上游會漂來一群粗大的杉木,怕要兩、三個小朋友才能合圍吧。全都紮成一大排的木筏,漂浮在成群的布袋蓮間。木筏上頭有一、二個工人,手提著長長的竹篙,一面小心地不讓木筏撞上兩岸的護堤,一面將篙插入河中,撐著木筏前進。工人總是打著赤膊,古銅色的身軀佈滿汗水,像爬了一身亮晶晶的小蟲。

  河岸有幾戶漁家,開著一種很奇怪的船捕魚。船身小小的,只算是個竹筏;前頭卻張著一面大大的網,用一支長竹竿吊在船上。漁夫操縱竹竿把網子放入水中,不多久再提起來,就是滿滿一大網活蹦亂跳的魚。

  我最愛看舉起網子的那一瞬間,總禁不住拍手叫好,漁夫也一副得意滿足的表情。可是,到了三、四年級,就再也看不到這種景象了。只見漁夫看著空空的網,不死心地再下網到黑水中。還是一樣。兩次,三次……我們看得沒趣,就各自背起書包回家了。

不多久,漁船也不在河上游走了。



  二年級時,賽洛瑪颱風來襲,家裡的漲得老高。我愉快地穿著紅雨鞋在水中走來走去,覺得鞋裡有東西在跳。倒出來一看,竟是一條迷失的小魚。我興奮地帶回家找媽媽,媽媽搖頭說:「這魚有毒不能吃,吃了會死翹翹哦。」

  附近的人家都習慣把髒東西往河裡倒。於是,清澈的小水流變黑,變狹窄,變成黑色的死水,變成發臭的泥塘,變成現在敞直的大馬路。而前鎮河,早是一條半流動的大水溝。可是我知道,那條河真的存在過。它的相片,現在還妥妥地貼在我心中。

星期二, 7月 01, 2008

[小時候] 夜市。

小時候,家的外面,就是夜市。 :)

不知道夜市文化,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總之不知道哪個星期五的夜晚,偶然想出去買個東西,打開紗門,就和一串橘黃的燈龍撞了滿懷。

夜市小販用的電力,不知打哪兒來的。最初來擺攤的,還曾「哮想」來跟我家借電,被我媽嚴詞轟了回去:「我家電自己用都不夠了,哪來的美國電借你們?」。甚至不准人家當著家門設攤,因為隔天早上,必有滿地弄不完的垃圾。於是乎,長串燈龍獨獨在我家門斷了一截。好在我家所在之處,已是燈龍的末端。

夜市在家門外,也是有好處的。偶然想換換口味,或是媽心臟又無力不舒服了,打開門就有晚餐供應。我們小孩子,最愛叫一客八十那種簡單至極的鐵板牛排了。雖然簡單寒酸,對我們而言,這就是大餐了。不過幾步路,小販直接就把熱騰騰的鐵板端進來,放在我們面前。我們拿大張餐巾紙隔著,彷彿真就是電視裡的朱門人家。滿心滿足。

肉片是不是牛肉?其實很待商榷。加上小販必定把肉片鎚打得薄如紙片,根本吃不到幾口就不見蹤影。倒是附的鐵板麵,份量還不少。「原來這就是吃牛排啊。也沒什麼好吃的麼」,我邊打著飽嗝,邊想。--日後嘗到什麼才是牛排,才對小時的我們,越發憐惜起來。

[小時候] 識字。

小時候,我是個奇怪的孩子,不愛和家人出去玩。只愛自己窩在家裡看書。

那時,可以看得到黑白電視了。電視卡通那些媽媽,睡前都會為孩子說個床邊故事。看來又溫馨又幸福。

「媽媽那有什麼美國時間說故事呢!故事自己看就可以了啊!」媽媽看著收支小帳本發愁。生活已經夠難堪,婆家又在催錢,看來不再標個會不行了。……

「可是,……」人家外國小朋友都有床邊故事啊。我想。「可是,好多字我看不懂,不知道在說什麼,……」

「可以問媽媽啊。看不懂就要快學起來,那就看得懂了啊!還有,可以查字典啊!我不是教過你好幾次了麼?」

看媽媽已經不耐煩,約莫兩三歲大的我不敢再作聲。只好自己努力學認字。只要認字,就可以看好多好多故事了。睡前看故事書再入睡,自己跟自己說床邊故事。

於是,慢慢地看得懂報紙的大標題了。看得懂報紙的內容了。看得懂故事書在說什麼了。小小的我,就這麼陷入文字迷宮裡,無法自拔。